方蕾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中外存款准备金制度对比研究
方蕾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本文分析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介绍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在我国金融体系的作用,并从几个方面对比分析了我国和西方国家在存款准备金制度上的不同,为存款准备金在我国的发展趋势研究提供了充足的理论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
存款准备金;制度;比较
存款准备金制度起源于英国,发展于美国。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衷是保持银行资金的流动性,随着现代全球一体化经济快速发展,作为影响货币供给量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受全球经济刺激,以及社会经济生活中融资渠道逐渐多样化影响,各大中央银行相继放松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管制政策,但是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视的。所谓存款准备金,主要指中央金融机构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清算的需要而准备的资金。其中,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各大商业银行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一般情况下,存款准备金越高,则银行手中的流动资产越少。
(一)保证银行券和客户存款的兑付。实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各大金融机构,需要按照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要求,将储户的存款按照规定比例再次存入中央银行,在存款准备金制度保障下,间接保证银行券和客户存款的兑现得以实现。
(二)存款准备金制度具有较强的告示效应。存款准备金比率升降是公开的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体现,是一种对各商业银行的宣言,对各商业银行的存款具有直接影响。政府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政策,可以实现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达到调整经济状况的目的。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可以影响货币乘数,从而产生一系列多倍收缩效应。因此,存款准备金制度变化对商业银行和整体经济形势起到告示效应。
(一)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发展历程。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起步较晚,1984年正式施行,在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共经历了一次核定、六次调整。其中,大部分调整多数是在经济金融形势调控时发生的。经历了1979年信贷资金体制改革,由于没有相应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出现了借贷规模过速扩展的现象。直到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正式提出了中国人民银行与各大金融银行之间的关系。同年,中国人民银行便开始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
(二)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功能。我国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制度在金融体系的作用不断变化。综合其整体可以总结其功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作为支付准备;二是进行金融整体信用控制;三是进行金融体系结构调整。其中,前两项与国外先进存款准备金制度相同,而第三条是结合中国经济特色提出的,由中央银行控制一部分信贷资金,通过再贷款以及直接贷款手段进行信用资金结构调整的功能。
我国经济体系与西方经济体系不同,其在存款准备金制度上也有明显的差异,具体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不同作用。西方国家随着中央银行再贴现工具的使用,使得银行活动在“最后贷款人”处得到保障,法定准备金主要用于防止银行破产和金融危机,更有的国家甚至取消了准备金制度的设定。综合现有西方国家存款准备金制度功能,可以总结为:流动性管理功能:中央银行通过法定准备金制度来解决进行因自身因素引起的流动性供给问题,当然,目前这一制度应用范围也逐渐缩小。缓冲器功能:具有稳定市场流动性状况受纯技术性原因而变化时,是大多数西方国家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功能。货币控制功能:用来控制货币总量。但是容易造成较大经济整栋,目前应用也十分有限。收入税功能: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大多无息或低于市场利率,因此它可看作中央银行的一种收入来源。在很多国家中,它都是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功能之一。
(二)不同国家存款准备金制度管理对象之间的比较.不同国家的存款准备金制度管理对象虽然不同,但是存款准备金缴存机构应该是覆盖整个存款机构,这样才能够保证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完整性。目前,受民间融资等因素影响,西方各国正逐步扩大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管辖范围,一些甚至扩大到对整体金融系统的宏观调控作用。美国的《新银行法》规定所有吸收存款的机构,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无论其是否联邦储备体系的会员,也不论其是否在联邦注册,都要缴存准备金,统统至于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管理之下。英国采用准备资产比率(即合格准备资产对合格负债的比率)来控制货币,范围由受此准备资产比率约束的金融机构扩大到所有在《银行法》下储备负债超过1000万英镑以上的金融机构。德国在1984年以后,房屋贷款协会的大部分存款必须缴纳准备金,只有居民的部分集资性存款无需缴纳准备金。日本在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管理范围逐渐扩大,几乎所有民间金融机构均为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对象。
(三)存款准备金率水平及其调整之比较。从理论上分析存款准备金率的高低问题,既要满足宏观调控要求,又要满足各商业银行的运营流动要求。目前,西方国家准备金平均呈现下调趋势,一些国家已降至为0,还有一些国家,已经彻底取消了准备金制度。
(四)存款准备金付息情况之比较。西方国家法定准备金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的媒介,其所存数量越少,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反应速度越快,西方各国中央银行普遍施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原则,对各类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不予付息;我国由于经济情况复杂,发展速度快但是相关经济制度不够健全,所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是支付利息的,并且利率比较高。
(五)存款准备金记提方式的比较。理论上,中央银行为控制货币供给量,应根据金融机构当期的存款数额计算应缴纳的准备金,但各个国家由于技术上的差异性,各大银行的信息难以及时捕捉到,只能用当前数据作为计算当期准备金的依据。这样造成了存款准备金计提方式的不同。美国等西方国家视当时经济情况采用无时差准备金制度和时差准备金制度交替运用,更具有灵活性,对我国存款准备金的计提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六)准备金制度立场的比较。西方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把主动权交给银行,鼓励其妥善经营,同时吸引社会企业有更充足的资金来源,促进企业发展,弊端是金融风暴发生的风险也会加大;而我国准备金制度是由政府对各大商业银行进行宏观调控,虽然对银行的经营和社会企业的发展有一定制约作用,但是当面对金融风暴时,造成的损失会更容易控制。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我国和西方国家中央银行形式货币职权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未来一段时间的经济发展历程中,仍处于不可替代的地位。通过对中外存款准备金之后度对比的研究分析,扬长避短,学习优秀经验,便于对未来我国中央银行形式货币政策趋势做进一步的预测分析、更加深入地检查我国现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状况以及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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