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生鲜乳生产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生鲜乳(raw milk)是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牛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产犊后七天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应作为生鲜乳。本文叙述了无公害生鲜乳生产过程中产地环境、奶牛引进、饮用水、饲料、兽药、饲养管理、疫病防控、挤奶操作、贮存运输、无害化处理和记录等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及要求,适用于无公害生鲜乳的生产、管理和认证。
关键点包括选址、布局和设施设备。
1.选址。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废弃物。控制措施包括:场址选择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奶牛养殖场(小区)所在地土地利用规划。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与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距离化工厂、矿厂1000米以上;场区地势平坦高燥、背风向阳、排水通畅,土质以沙壤土、沙土为宜。水源充足,交通便利。场区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88要求。
2.布局。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废弃物。控制措施包括:场区建筑整体布局合理,便于防疫和防火。应设生活管理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和病畜隔离区,各区之间应相对隔离。生活管理区建在场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地势较高地段,并与生产区严格分开。辅助生产区的干草库、饲料库、饲料加工调制车间、青贮窖应设在生产区边沿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地势较高处。生产区设在生活管理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位置,各牛舍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布局整齐。粪污处理区和病畜隔离区设在生产区外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地势较低处,应有单独通道,与生产区保持适当的距离。场区内净道和污道应分开,互不交叉。
3.设施设备。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措施包括:场区周围应建有隔离设施。场区入口处应设置能满足进出车辆消毒要求的消毒设施设备,生产区入口应设置更衣室和消毒间,并配备安全有效的消毒设备且运行维护良好。牛舍地面稳固防滑,便于清洗消毒。牛床应铺有清洁干燥的垫料或牛床垫。运动场中央高,向四周方向有一定的缓坡或从靠近牛舍的一侧向外侧有一定的缓坡,具有良好的渗水性和弹性,易于保持干燥。运动场四周应设有围栏。采用电围栏的牛场,围栏电流强度、电压等级不应对奶牛造成伤害。应有消毒区、待挤区、挤奶厅、贮奶间、化验室、设备间、更衣室、办公室等挤奶配套设施。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牛、废弃物等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应配有兽药贮存专用设施设备。应配备防暑降温、保温、通风和饮水设施设备,修蹄、浴蹄设备。
关键点包括检疫、运输、隔离饲养。
1.检疫。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控制措施包括:引进的奶牛来自非疫区并经输出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GB 16567规定进行检疫,合格后方可运输。跨省引进奶牛前应经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批后方可引种。
2.运输。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应激。控制措施包括:运输车辆运输前后应进行清洗和消毒。奶牛运输时应有较舒适的空间,并保持良好的通风、饮水,防止阳光暴晒和雨雪直接冲淋,尽量减少应激。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车站、港口和机场填装饲草饲料、饮水和有关物质,押运员应经常观察奶牛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应及时与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联系,按有关规定处理。
3.隔离饲养。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控制措施包括:奶牛引进后隔离观察至少45天,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查确定健康合格后,方可并群饲养。
关键点包括水质和消毒。
1.水质。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重金属。控制措施包括:应定期检测奶牛饮用水质量状况,水质符合GB 5749的规定。
2.消毒。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控制措施包括:饮水消毒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选用国家许可使用的消毒剂。应定期清洗和消毒供水、饮水设施设备,并保持清洁卫生。
关键点包括购买、贮存和生产使用。
1.购买。主要风险因子是动物源性饲料、违禁添加物、生物毒素、重金属。控制措施包括:除原粮和粗饲料外,应从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饲料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饲料经营单位购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购买的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应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范围内。进货时应查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购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GB 13078的规定和其产品质量标准,必要时可进行抽检验证。购买的饲料中不应含有除乳制品外的其他动物源性饲料原料成分。购买的饲草来自非疫区。
2.贮存。主要风险因子是交叉污染、生物毒素、鼠虫害。控制措施包括:应有专门贮存和运输饲料的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饲料应贮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应防雨、防潮、防火、防冻、防霉变。青贮饲料可用防老化的双层塑料布覆盖密封,不漏气、不渗水,塑料布表面需覆盖压实。牧草收割后应及时晾晒,当牧草的水分降到15%以下时及时打捆并放在棚内贮藏。饲料库房及配料库中不同类饲料应分类存放,标示清楚,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管理使用。添加兽药或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与其他饲料应分开贮藏,防止交叉污染。应采取措施控制啮齿类动物和虫害,防止污染饲草料。
3.生产使用。主要风险因子是动物源性饲料、违禁添加物、生物毒素、重金属。控制措施包括:应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使用的饲料产品符合GB 13078的规定和其产品质量标准,不应饲喂可使生鲜乳产生异味的饲料。应按照饲料标签规定的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应遵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和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不应在饲料中添加除乳和乳制品外的其他动物源性饲料原料。不应在饲料中添加农业部第176号公告和农业部第1519号公告列出的药品和物质,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其他禁用物质和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青贮饲料取用时,根据饲养奶牛的数量和采食量决定开口大小,开口尽量小,每次取用完毕后,摊平表面,用塑料薄膜盖好。青绿饲料应保证新鲜干净,防止有机农药、亚硝酸盐和氢氰酸中毒。定期抽查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质量,每批次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均应留样,并保留至该批产品保质期满后3个月。
关键点包括购买、贮存和使用。
1.购买。主要风险因子是禁用兽药、违禁添加物。控制措施包括:从具有国家许可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兽药,包括取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的生产企业,取得经营许可的兽药经营单位和取得进口兽药登记许可的供应商。购买时应查验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许可证明文件、兽药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书、产品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等。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等兽药标准规定。必要时进行抽检验证。交货时应查验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包装是否完整无损。不应购买国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禁用兽药。
2.贮存。主要风险因子是交叉污染、变质失效。控制措施包括:药房、药品柜等专用贮存设施设备应由专人管理,有醒目标记,有安全保护措施。不同类别兽药应分类贮存。应按照产品标签、说明书的规定贮存、运输兽药。
3.使用。主要风险因子是禁用物质、兽药残留。控制措施包括:兽药使用应在兽医指导下用药。所用兽药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和国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按照NY 5030的规定使用兽药,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应执行休药期规定。应凭兽医处方使用《兽药处方药品种目录》内的兽药。不应使用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中列出的药品和物质,不应使用国家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不应使用兽药原料药和人用药品。泌乳期奶牛不应使用泌乳期禁用的兽药。
关键点包括人员要求、饲养管理、标识。
1.人员要求。主要风险因子是人畜共患病。控制措施包括:员工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患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场外治疗。新员工应经健康检查,确认无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及其他传染病。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应从事饲草饲料收购、加工、饲养和挤奶工作:痢疾、伤寒、弯曲杆菌、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布鲁氏菌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其他有碍食品卫生、人畜共患的疾病等。饲养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自身防护常识。
2.饲养管理。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控制措施包括:宜采用“自繁自养”的方式。规模奶牛场犊牛群、育成牛群、青年牛群、泌乳牛群、干奶牛群等应分群散放饲养,自由采食。饲喂时不堆槽,不空槽,不喂发霉变质和冰冻的饲料。捡出饲料中的异物,保持饲槽清洁卫生。运动场设食盐、矿物质补饲槽(或使用矿物质舔砖)和饮水槽,保证充足的新鲜、清洁饮水,冬季不应饮用冰水、粪便、垫料等污物及时清扫干净,保持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杂草和水坑等蚊蝇滋生地,定期喷洒消毒药物,或在牛场外围设诱杀点,消灭蚊蝇。
3.标识。主要风险因子是免疫安全。控制措施包括:应按照《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对奶牛加以标识。建立奶牛惟一识别码和有效运行的追溯制度,确保所有奶牛能被单独识别。
关键点包括卫生防疫、免疫接种、疫病监测、卫生消毒、奶牛保健、疫病控制和扑灭。
1.卫生防疫。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控制措施包括: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净化奶牛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止疫病的传入或发生,控制奶牛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传播。建立出入登记制度,非生产人员未经许可不应进入生产区。进入生产区人员应穿戴工作服,经消毒、洗手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场内不应饲养其他畜禽。不应将生鲜牛肉及其副产品带入场内。本场兽医不应对外开展诊疗业务,配种员不应对外开展配种业务。当奶牛发生疑似传染病或附近养殖场出现传染病时,应立即采取隔离和其他应急防控措施。
2.免疫接种。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控制措施包括: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实施符合自身要求的免疫程序和免疫计划,对口蹄疫和有选择的疫病进行预防接种。按照疫苗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免疫接种,奶牛群体口蹄疫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奶牛免疫密度应达到100%。使用疫苗前应仔细检查疫苗外观质量,确保疫苗在有效期内。免疫过程中应做好消毒工作,做到“一牛一针头”。
3.疫病监测。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控制措施包括: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对结核、布鲁氏菌病进行定期检测和净化。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对口蹄疫抗体进行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低于70%时进行补免。
4.卫生消毒。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控制措施包括: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对人、奶牛和环境安全没有危害以及在牛体内不产生有害蓄积的消毒剂。依据不同的消毒对象,可采用喷雾消毒、浸液消毒、紫外线消毒、喷洒消毒、热水消毒等方法。定期对奶牛场周围环境、牛舍、运动场、饲养用具(料槽、水槽、饲料车等)、生产环节(挤奶、助产、配种、注射治疗及任何与奶牛进行接触)的器具进行消毒。对进出奶牛场的车辆进行消毒。轮换使用消毒药,不宜长期使用一种消毒药。及时更换场区入口和生产区入口的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定期检查消毒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运行良好,安全有效。
5.奶牛保健。主要风险因子是疾病。控制措施包括: 保持乳房清洁,清除损伤乳房的隐患。干奶前10天,进行隐性乳房炎检测,确定乳房正常后方可干奶。保持牛蹄清洁,清除趾间污物,坚持定期消毒。每年对全群奶牛肢蹄检查一次,春季或秋季对蹄变形者统一修整。供应营养全面且平衡的日粮,防止蹄叶炎发生。高产奶牛在停奶时和产前10天作血样抽样检查,做好营养代谢性疾病的监控。定期监测酮体,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6.疫病控制和扑灭。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兽药残留。控制措施包括:奶牛发病时,应由执业兽医或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实验室进行临床和实验室诊断,必要时送至省级实验室或国家指定的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应在执业兽医指导下进行治疗,并按照之前条款的规定使用兽药。在发生重大疫情时,应配合当地兽医机构实施的封锁、隔离、扑杀、销毁等扑灭措施,并对全场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按GB/T 16569进行。
关键点包括挤奶厅、挤奶员、挤奶、设备清洗消毒。
1.挤奶厅。主要风险因子是违禁添加物、微生物。控制措施包括:挤奶厅应建在奶牛场的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处或中部侧面,距牛舍较近,有专用生鲜乳运输车辆通道,不应与污道交叉。挤奶厅墙面应光滑,便于清洗消毒;地面应防滑,易于清洁。挤奶厅地面冲洗用水不应使用循环水,应使用清洁水,并保持一定的压力。下水道应保持通畅。贮奶间的门及制冷罐应加锁,专人管理,有防蚊蝇和防鼠设施,不应堆放任何化学物品和杂物。
2.挤奶员。主要风险因子是微生物。控制措施包括:挤奶员应经奶牛泌乳生理和挤奶操作工艺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保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不涂抹化妆品、不佩戴饰物。手部刀伤和其他开放性外伤,未愈前不应挤奶。挤奶操作时,应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工作帽。
3.挤奶。主要风险因子是微生物、兽药残留。控制措施包括:挤奶前先观察或触摸乳房,观察其外表是否有红、肿、热、痛症状或创伤。用专用药浴液对乳头进行挤奶前药浴,如果乳房污染严重,可先用含消毒水的温水清洗干净,再药浴乳头。挤奶前药浴后用毛巾或纸巾将乳头擦干,一头牛一条毛巾,纸巾不能重复使用。将前3把奶挤到专用容器中,检查其是否有凝块、絮状物或水样,正常的牛可上机挤奶;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兽医进行治疗,单独挤奶。挤奶后用专用药浴液对乳头进行药浴。患病奶牛和产犊7天内的奶牛不应上挤奶厅挤奶,应单独挤奶,挤出的奶放入专用容器中单独处理。
4.设备清洗消毒。主要风险因子是微生物。控制措施包括:选择经国家批准,对人、奶牛和环境安全没有危害,对生鲜乳无污染的清洗剂。每次挤奶前用清水对挤奶及贮运设备进行冲洗。挤奶完毕后,应立即用35~40℃温水对挤奶设备进行预冲洗,不加任何清洗剂。预冲洗过程循环冲洗到水变清为止。挤奶设备预冲洗后立刻用pH为11.5的碱洗液循环清洗10~15分钟。碱洗温度开始在70~80℃,循环到水温不低于41℃。碱洗后可继续进行酸洗,酸洗液pH为4.5,循环清洗10~15分钟,酸洗温度应与碱洗温度相同。在每次碱(酸)清洗后,再用温水冲洗5分钟,清洗完毕管道内不应留有残水。奶罐每次用完后应先用35~40℃温水清洗,再用50℃热碱水循环清洗消毒,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关键点包括贮存、检测、运输。
1.贮存。主要风险因子是微生物、违禁添加物。控制措施包括:贮奶罐应符合GB/T 10942的要求,奶罐盖子应保持上锁状态,不应向罐中加入任何物质。贮奶罐使用前应进行预冷处理。挤出的生鲜乳应在2小时内冷却到0~4℃保存。生鲜乳挤出后在贮奶罐的贮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2.检测。主要风险因子是微生物、兽药残留、违禁添加物。控制措施包括:应设立生鲜乳化验室,并配备必要的乳成分分析检测设备和卫生检测仪器、试剂。生鲜乳检测人员应熟悉生鲜乳生产质量控制及相关的检验检测技术。奶牛养殖场采取贮奶罐混合留样方式,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采取生鲜乳分户留样和贮奶罐混合留样方式,留存生鲜乳样品,并做好采样编号、记录登记。样品至少应冷冻保存10天。按照GB 19301的要求对生鲜乳的感官、酸度、密度、含碱和抗生素等指标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3.运输。主要风险因子是微生物、违禁添加物。控制措施包括:生鲜乳运输车必须获得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奶罐隔热、保温,内壁由防腐蚀材料制造,对生鲜乳质量安全没有影响;奶罐外壁用坚硬光滑、防腐、可冲洗的防水材料制造;奶罐设有奶样存放舱和装备隔离箱,保持清洁卫生,避免尘土污染;奶罐密封材料耐脂肪、无毒,在温度正常的情况下具有耐清洗剂的能力;奶车顶盖装置、通气和防尘罩设计合理,防止奶罐和生鲜乳受到污染。生鲜乳运输罐使用前应进行预冷处理。生鲜乳运输时必须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生鲜乳运输罐在起运前应加铅封,不应在运输途中开封和添加任何物质。从事生鲜乳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应有保持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基本知识。
关键点包括粪污处理、病死牛及产品处理、不合格乳处理、废弃物处理。
1.粪污处理。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粪污污染。控制措施包括:应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且运行维护良好。应及时清除圈舍及运动场内的粪便、垫草、污物等。奶牛粪便无害化处理可参照NY/T 1168的要求执行。粪污排放应符合GB 18596的要求。
2.病死牛及产品处理。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控制措施包括:应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处理病死奶牛及相关产品。应有受控的专用场所或者容器贮存病死奶牛,该场所或者容器应易于清洗和消毒。没有处理能力的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应与在登记注册的专业机构签订正式委托处理协议。对废弃鼠药和毒死鼠、鸟等,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合格乳处理。主要风险因子是致病微生物、违禁添加物、兽药残留。控制措施包括:有下列情形的生鲜乳,应予以销毁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或者未经检疫合格的奶牛生产的;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牛生产的;添加违禁添加物的;其他不符合GB 19301要求的。
4.废弃物处理。主要风险因子是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包括:应及时收集过期、失效兽药以及使用过的药瓶、针头等一次性兽医用品,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安全处理。胎衣等废弃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记录事项包括奶牛引进记录、饲料记录、兽药记录、养殖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防疫监测记录、诊疗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生鲜乳收购记录、生鲜乳留样记录、生鲜乳检测记录、生鲜乳销售记录、不合格生鲜乳处理记录、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记录、生鲜乳交接单。
1.奶牛引进记录。记录引进奶牛的相关情况,包括产地、养殖场名称、年龄、数量、引进日期等。
2.饲料记录。记录并保存购买饲料时主要信息,包括购买时间、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经营单位、产品批准文号、批号、发票或收据、出入库数量、经办人等。记录自配料的原料来源、配方、生产程序、生产数量、生产记录等。
3.兽药记录。记录并保存购买兽药时主要信息,包括购买时间、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经营单位、产品批准文号、批号、发票或收据、出入库数量、经办人等。记录用药情况,包括奶牛耳标号、发病时间及症状、预防或者治疗用药名称(通用名称及有效成分)、批号、用药剂量、用药方法、用药时间、休药期、兽医签字等。
4.养殖记录。记录奶牛圈舍号、年龄、时间、变动情况(出生、调入、调出、死淘)、存栏数等。
5.消毒记录。记录使用消毒剂的名称、用量、消毒方式、消毒场所、消毒日期、操作员签字等。
6.免疫记录。记录奶牛圈舍号、年龄、免疫日期、存栏数量、应免数量、实免数量、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免疫方法、免疫剂量、免疫人员签字、防疫监督责任人签字等。
7.防疫监测记录。记录采样日期、圈舍号、采样数量、监测项目、监测单位、疫病监测阳性数量和阴性数量、免疫抗体监测合格数和不合格数、处理情况等。
8.诊疗记录。记录诊疗时间、耳标号、圈舍号、年龄、发病数、症状、诊断结论、治疗措施、人员等。
9.无害化处理记录。记录无害化处理的内容、耳标号、数量、处理或死亡原因、处理方式、处理日期、处理单位或责任人等。
10.生鲜乳收购记录。记录收购时间、奶牛养殖者、收购量、感官初检结果、交售人签字、收购人签字等。
11.生鲜乳留样记录。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来源、样品编号、留样截止日期、采样人签字等。
12.生鲜乳检测记录。记录样品编号、检测时间、感官指标、相对密度、酸度、含碱、抗生素残留、检测结果、不合格原因、检测人签字。
13.生鲜乳销售记录。记录销售日期、准运证编号、车辆牌照、驾驶员、押运员、装车时间、生鲜乳装载量、装运时罐内生鲜乳温度、销售去向、记录人等。
14.不合格生鲜乳处理记录。记录到站时间、生鲜乳来源、不合格原因、确认单位、数量、无害化处理方式、处理时间、处理人、上报时间、接报人等。
15.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记录。记录日期、设施设备名称、消毒药品、消毒方式、负责人签字等。
16.生鲜乳交接单。记录生鲜乳收购站名称、运输车辆牌照、装运数量、装运时间、装运时生鲜乳温度等内容,并由生鲜乳收购站经手人、押运员、驾驶员、收奶员签字。生鲜乳交接单一式两份,分别由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者保存。
本技术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有: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0942 散装乳冷藏罐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 5030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第176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名单(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
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通知(农业部公告第193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3)34号)
(注:本文由全国畜牧总站质量标准与认证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