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
(新疆伊犁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新疆 伊宁 835000)
清代屯田对新疆的经济影响
李建平
(新疆伊犁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新疆 伊宁 835000)
清代新疆屯田引发了一系列连动效应,内地人口大量迁入,导致新疆人口急剧增长,改变了当地的民族布局,奠定了新疆当今民族分布的格局;手工业和采矿业的发展,奠定了近代新疆工业的基础;农牧业、手工业的发展,又促进了商业贸易的繁荣与发展;商业贸易的发展,又促进了城镇的兴起,进一步改变了城镇的布局,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由于经济的发展,增强了新疆的经济实力,为巩固祖国西北边陲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清代;人口;农牧业;手工业;商业贸易;城镇
屯田自汉唐开始,到清朝达到了历史的最高潮。关于新疆屯田的起止时间、屯田的种类及形式、屯田的范围及地区、屯田的历史意义等方面学者多有论述,本文不再赘述。本文着重从新疆人口的迅速增加,牧业、手工业以及采矿业的发展,工商业的兴盛,城镇的兴起等四方面对新疆产生较为深刻的经济影响进行阐述,从而论证清朝在新疆实行的屯田所产生的经济影响。
18世纪中期,清政府在新疆进行以屯田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开发,随着清代屯田的展开,内地人口的迁入,使新疆人口数量、民族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
新疆在清初被准噶尔部统治,准噶尔部号称有众六十万。[1]估计清初,准噶尔部包括在其统治下的维吾尔等民族,整个今新疆地区人口当有七、八十万。[2]
随着平准战争的进行,为了解决部队粮食、草料的长途转输问题,乾隆二十二年(1757)十月,乾隆帝命陕甘总督黄廷桂“于绿旗兵内,多选善于耕种之人,发往乌鲁木齐,明春即令试种地亩,量力授田,愈多愈善”。[3]第二年,耕垦规模进一步扩大。增派乌鲁木齐屯兵1000名,同时向哈喇沙尔派兵2400名,托克三地方500名,进行屯垦。[4]随着乌鲁木齐屯田的稳步推进以及南疆平叛战争的胜利进行,为伊犁的屯田创造了条件。乾隆二十三年(1758)九月,乾隆帝命兆惠、黄廷桂等筹备伊犁屯田。乾隆二十五年(1760)二月,首批往伊犁的屯田的南疆阿克苏、乌什、库车、沙雅尔、赛哩木等6城男女回民300户,共1000余名,在办事大臣阿桂率领下,至伊犁,建房盖屋,开荒种地。当年清政府即决定“派出回人五百户,计阿克苏一百六十一户,乌什一百二十户,赛哩木十三户,拜城十三户,库车三十户,沙雅尔十三户,多伦一百五十户”,[5]于来年二月前往。据统计,到乾隆三十年(1765)时,在伊犁安顿居住的屯田回人已达1796户。[6]
迁徙汉族民人入疆,初始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并首先从新疆最近的甘肃省做起。陕甘总督扬应琚遵照乾隆的谕旨,当时在甘州、肃州、安西等地招募民户400余户,共计男女老幼1500余口,“送往乌鲁木齐,垦种立业”。[7]乾隆二十九年(1764)再招“肃州及张掖县等地贫民518户,敦煌县190户”。[8]自此,大批民户不断地被迁往乌鲁木齐、穆垒、伊犁以及新疆其它地区,使汉族在这些地区的比例进一步增大。
清政府从乾隆二十七年(1762)开始,陆续抽调热河、盛京、黑龙江、宁夏、西安、庄浪、凉州等地八旗“满州、锡伯、索伦、察哈尔、厄鲁特携眷官兵及屯田回民,将及二万户,屯田修城之绿营兵,效力赎罪及发遣人犯,亦有数千名”。[9]这次民族大迁徙,奠定了今天新疆满族、锡伯族、达斡尔族、蒙古族、回族的基础,大大丰富了新疆的民族成分。到清末,新疆人口讯速增长,到二十世纪初,新疆人口已突破二百万,达到了新疆历史上人口数量的最高点。
清政府鼓励内地汉人以及其它民族西迁定居,开荒垦地,戌守边疆,其结果导致新疆人口迅速增长,人口增长又进一步促进新疆屯田事业的大发展;不同民族的迁入,改变了新疆的自然人文景观,导致民族成分及分布发生变化,奠定了新疆今天民族大家庭的基础。内迁人民,尤其是汉族人民的内迁,带来了内地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促进新疆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进一步密切了各族人民之间的文化交流,巩固和加强了祖国的西北边防。
畜牧业是新疆的一项重要生产部门。新疆东部的乌鲁木齐马厂,设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至乾隆四十二年(1777),共孳生马6760匹,马驹99匹;此外还有附牧孳生的牛1140头。巴里坤马厂设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称“东厂”。乾隆三十四年(1769),另于古城设立“西厂”。乾隆四十年(1775),东、西二厂各出马8000余匹,设立木垒(后改为济木萨)马厂。巴里坤还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建立孳生驼厂,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新旧两个驼厂,共孳生驼749峰。[10]
伊犁地区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始设牧厂,开始只有马厂,后又陆续设立了牛、驼、羊厂。至道光元年(1826),马厂有孳生马5万余匹,牛厂有孳生牛约1.8万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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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天山北路东西两大牧区外,在天山南路的哈密、喀什噶尔、乌什、英吉沙尔等处,都设有较小规模的马厂,各有马数十至数百匹不等,主要供应当地驻军使用。[12]
新疆手工业的重要生产部门是采矿与冶炼。从生产管理的角度,分为官营与民营两大类。官营主要集中于北疆,南疆多以民间开采冶炼。
乾隆二十八年(1763),乌鲁木齐办事大臣就地试采铁矿成功,调取匠役,开办铁厂,冶炼铸造。乾隆三十年(1765),经将军舒赫德奏准,在伊犁河以南,距惠远城150里的索果尔山地方建立铁厂。乾隆三十一年(1766),在伊犁惠远城东南260里的沙拉博和齐山地方设立铅厂。两名官员督率300名遣犯在这里开始作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生产,沙拉博和齐铅厂可年产成品铅一万余斤。[13]乾隆四十一年(1776),经将军伊勒图奏准,又于伊犁哈尔哈图地方建立铜厂。乾隆四十年(1775),清政府于新疆设立专门制造和管理货币的宝伊局,当年建成鼓铸铜钱的铸造炉两座,每年分春、秋两季制作铜钱。
为了适应屯田的需要,大批铁制农具被运往新疆的屯田区。乾隆二十二年(1757)巴里坤所需的“工匠、物料、田器、牛只等项,均由内地办造”。[14]
侍郎旌额理等也说,乌鲁木齐屯田农具,“皆由内地运送”。[15]
清朝中期以后新疆畜牧业的发展,采矿、冶炼为主的手工业的发展,对新疆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首先,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地民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减少了对内地的依赖程度,有了一定造血和独立生存与发展的能力。其次,它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巩固边防提供了必要物质基础。第三,改变了新疆以农业、畜牧业为主的单一经济生产模式,大大丰富了新疆的生产部门。第四,清代新疆在组织较大规模的手工业生产以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上,既发展了经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地对一些紧缺物资的需求,又积累了一定的生产管理经验,为近代新疆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清政府积极鼓励内地商人来边疆贸易,凡商人愿意出塞者,“即给手印照,毋使胥吏需索”,并且减轻了商业税收。乾隆在上谕中说:“自回部荡平,内地商民经由驿路及回人村落……行旅并无阻滞。若晓示商民,不时前来贸易,即可与哈密、吐鲁番一体,于官兵亦有裨益”。[16]
新疆地区的商业贸易,分为官营和民营两种。官营主要是作为藩属国的哈萨克、布鲁特、浩罕进行牲畜贸易。
清政府与哈萨克的贸易限定在乌鲁木齐、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地,而其中心地是伊犁。主要以内地生产的茶叶、丝绸、棉布、日用品等换取哈萨克的马匹,以解决军需。另外,哈萨克还在边境各地广泛寻求自由贸易,向南路的乌什、喀什噶尔等地广泛地寻求通商,贩卖马匹。清政府为了尽力维持边境的现状,防止俄国势力的南进,答应了哈萨克的要求。但是喀什噶尔的官办贸易、私人贸易于1767年前后被禁止。
清政府与浩罕的贸易活动,主要在喀什噶尔、阿克苏、叶尔羌等回部各城市开展贸易。浩罕商人把中国产品,如茶叶、丝织品、陶器、大黄、玉等运到中亚各国,进而转运到俄罗斯贩卖。把柯尔克孜的马、牛、羊、毛皮类、武器、染料等商品带到回部,从事商业活动。
清代新疆地区的民营贸易,以民间互市为主。乾隆二十五年(1760),乾隆帝认为:“新疆驻兵屯田,商贩流通,最关重要”。[17]鼓励民间商人进入天山南北广大地区进行贸易。乾隆中后期至道光年间,互市贸易不断发展,又新开了乌鲁木齐、伊犁、阿克苏、叶尔羌、乌什、喀什噶尔等互市贸易的场所。
商业贸易的发展,对新疆的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商业贸易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内地农耕地区与新疆游牧经济区域物产的交流,大大丰富了各民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的内容。
其次,商业贸易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新疆商业城市的迅速发展。商业贸易的扩大,促进了新疆城市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商业中心的形成,为改变新疆南北疆城市的布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再次,商业贸易活动,进一步培育了新疆游牧民族特别是定居居民的商品经济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了沙俄帝国主义商品经济对新疆地区的经济侵略和贸易垄断,促进了新疆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手工业经济的发展。
第四,新疆物产输往内地,也同样支持了内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贸易交流更加密切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在思想文化等方面也得到进一步的沟通,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发展与进步。
第五,商业贸易的发展,也为新疆屯田部队提供日用生活必需品以及其他物资,为屯垦戌边提供了一定的后勤保障,为巩固边防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
城镇的发展是以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基础和前提的。从18世纪中期开始,伴随着清朝在新疆推行的屯田,这里的商业也获得较大发展。当时,在北疆出现了一批商业城市,如伊犁是最高军政长官将军的驻地,既是政治和军事中心,又是商业中心。乾隆年间流放于此地的洪亮吉有诗描述当时贸易的情景:“谁跨明驼天半回,传呼布鲁特人来。牛羊十万鞭驱至,三日城西路不开”。又据赵翼描述伊犁的繁盛,“内地之民争趋之,村落连属,烟火相望。巷陌间羊马成群,皮角毡褐之所出,商贾辐辏”。[18]乌鲁木齐是天山北路的商业大都会,“商贾辐辏,百物灌输,为关外北路一大都会。”[19]
塔尔巴哈台“为伊犁、乌鲁木齐之屏藩,实新疆西北之雄镇也”。[20]成为清朝与哈萨克外藩进行贸易的重要市镇,内地大量的丝绸、布匹、茶叶等物品都是通过塔尔巴哈台与哈萨克进行牲畜贸易的。
古城地处内地赴伊犁的交通要道,东由哈密可进入嘉峪关,西经绥来可到伊犁、塔城,东北经归化、张家口可达北京,南取道吐鲁番可达喀什噶尔、和阗等城镇,是新疆商务的中枢。巴里坤也是天山北路的一大城镇。乾隆二十年(1755),巴里坤被清政府确定为与准噶尔蒙古贸易的定点城市,喀尔喀蒙古人也常来此地贸易。乾隆时期的陕甘总督文绶记述说,他在抵达巴里坤时,见到那里“城关内外,烟户铺面,比栉而居,商贾毕集”,[21]市镇十分繁华。天山南路的重要城镇,首推哈密和吐鲁番。哈密东邻嘉峪关,西通乌鲁木齐,是通往北疆各城镇的必经之地。城内城外,店铺林立,内地和新疆本地商人集聚如云。“吐鲁番当孔道,靠近省(城),西通焉耆,居南北之中,亦一都会也”。[22]官吏、兵民、商贾赴新疆者必取道于此。乾隆以后,清政府在吐鲁番设立官营铺面100间,专门销售内地的布匹、茶叶等。吐鲁番商业的繁荣,除了优越的地理位置外,还以其富庶的物产,如葡萄、棉花等为代表。清代南疆有两大商业城市,一是喀什噶尔,它“当西南之冲,亦一都会也。”[23]南疆的另一大城市是叶尔羌,“城踞高冈。规模宏敞。甲于回部。街巷屈曲。屋宇毗连。”[24]也是城镇宏大,人口稠密。
清代天山北部城市的形成意义重大,它既改变了清以前天山南北“南重北轻”的城市分布格局,实现了清政府“移民实边”的战略构想,又对清政府进一步开发新疆天山北部地区的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为抵御沙俄的军事、经济侵略,为巩固祖国西北边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清政府所采取的屯田政策,产生了一系列的连动效应:内地人口的大量迁入,使新疆的人口数量迅速增长,其他民族的迁入,改变了新疆原有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状况,改变了新疆的人文景观;大量汉人的迁入,他们带来了汉族先进的生产技术与经验,促进了农业的大发展,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改变了新疆以农牧业为主的单一的经济生产模式,进一步满足了人民对生产必需品的需求;随着农牧业、手工业的发展,商品交换市场的出现,促进了商业城镇的兴起,尤其是北疆城镇的兴起,改变了新疆城市分布的“南重北轻”的分布格局;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商业贸易的不断繁荣,大大丰富了新疆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极大地促进新疆经济的发展。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为军队的物资供应,为巩固新疆的边防,提供了雄厚的物质保障;内地民众大批量的迁入,既减轻了内地由于人口的剧增所造成的土地资源紧缺的压力,又实现了“移民实边”的政治目的,为开发边疆、保卫边疆提供了人力资源。
[1](清)魏源.圣武记(卷四)[M].道光二十二年孟秋(1842.7).
[2]路遇,滕泽之.中国人口通史(下册)[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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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清)永保.吴丰培.乌鲁木齐事宜·孳生驼厂[M].新疆丛书续编.油印本.
[12]王希隆.清代西北屯田研究[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0:233.
[13](清)佚名.管兴才,纪大椿.清代新疆稀见史料汇辑·伊犁略志[M].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出版,1990.
[15](清)傅恒.《平定准噶尔方略》续编.卷一七.乾隆三十五年(1770)武英殿刻本.
[16](清)傅恒等.平定准噶尔方略·续编[M].卷一六.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中华民国75年(1986).
[18](清)赵翼.皇朝武功纪盛[M].卷二.乾隆五十七年(1718)刻本.
[19](清)汪廷楷.西陲总统事略[M].卷一0..北京:中国书店影印,2010.
[20](清)兴肇.塔尔巴哈台事宜.卷之一.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中华民国五十八年四月(1969).
[21](清)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81.兵政.道光刻本.
[22][23](清)袁大化.新疆图志[M].卷二九.东方学会重校增补,民国12年(1923).
[24](清)嘉庆重修一统志·二九.卷527..上海:上海书店影印,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