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吉哲
摘要:从中国消费思想变迁的整体脉络上看,“崇俭黜奢”始终是中国传统消费观念的核心价值取向。传统文化奉节俭为美德,包含克己之俭、义礼之俭、养德之俭、兴邦之俭四个维度的价值。对传统消费观念价值取向的探究对构建适合当代中国国情的新型消费伦理具有宝贵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节俭;传统消费观念;美德
中国传统文化崇尚节俭,从中国消费思想变迁的整体脉络上看,“崇俭黜奢”始终是其思想的主流。其表现在消费领域,即以节俭为荣、以浪费为耻的崇俭消费观念;表现在道德层面,即以节俭为美德,通过节制欲望,达到修身养性、养德兴邦的作用。考察中国传统消费观念就势必要厘清中国传统节俭观念之价值追求。
一、传统消费观念的崇俭价值取向
传统节俭观围绕先秦“俭奢之争”、“义利之辨”等问题确立并发展起来,自汉以后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价值观。长久以来,节俭作为一种美德规范着传统中国社会人们的生活。翻开古代典籍,不难发现先贤们有关节俭价值的深刻思考。
(一)义礼之俭。“义利之辨”是中国传统思想的核心问题,“义”关注人对崇高道德境界的追求,“利”则代表人对物质利益的欲求。中国传统文化基本坚持了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消费领域亦是如此。“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相比富贵与否,孔子更关注逐利方式是否正当。对财富无论追求还是享受,他都强调主观动机的合道德性,轻视获利多少的客观实际。因此当义利不可兼得时,他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孔子对名利的淡泊源于他对生活乐趣的独到见解:“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里仁》)他不在乎衣食是否华美;“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论语·颜渊》)他也不追求奢华的生活;“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论语·述而》)即使从清贫的生活中他依然能体味到生活的乐趣。孟子也说:“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滕文公上》)他将人分为“大体”与“小体”,“大体”指人之德性,“小体”指人之本能。“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孟子·告子上》)若只重物质享受而不重德性追求便会“养小失大”。以上反映出传统节俭观自身始终秉持“用不伤义”的价值原则,即相比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人们更注重对精神境界的提高。而人们在实践节俭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的另一个原则是“俭不违礼”。即“俭”并不是无原则绝对的,而是在其消费水准与地位尊卑相符的前提下尽量节俭,这实际是强调依照社会阶级地位的高下来区分不同消费者的消费品质与数量。正如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论语·八佾》)当季氏的消费标准逾越了他的等级,孔子惊呼“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论语·八佾》)另外孔子在祭祖时反对节省献祭用的羔羊,认为这是“失礼”行为;颜渊死后,反对厚葬颜渊,认为这不符合颜渊的等级身份。这些事例说明孔子既反对逾越等级、奢靡无度的消费方式又反对因过分节俭而不符合等级身份的失礼行为,这实际是用身份等级替代评价俭奢的客观经济标准,是种等级消费观。
(二)克己之俭。传统节俭观认为“克己”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可以通过节俭的生活方式来实现。荀子曾说,“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荀子·荣辱》)欲望,特别是对美食美物的贪欲乃人之本性,人皆有之。有些情欲合理,利己利人;有些不合理,害己害人。可是“理智无力;欲无眼”[1],欲望本身并没有善恶评价标准。缺乏道德规范与价值指引、一味逐欲的活动会让人类陷入混乱。诚如老子所言:“五色使人目盲,五味使人口爽,五音使人耳聋,驰骋田猎使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行妨。”(《老子·第十二章》)所以他告诫我们“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老子·第四十六章》)对贪欲的恐惧催生了对贪欲的克制,为了避免纵欲引起的灾祸,我们就必须“克己”以管理自己的情欲,但“克己”如何实现?“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荀子·正名》)荀子认为虽然欲望不能根除,但是通过简朴节制的生活便可以实现对欲望的控制。其实先贤们很早就看到了“俭”、“奢”同欲望的关系:“侈则多欲”,“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扬人在物我关系、消费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追求“虽有荣观,燕处超然”的朴真生活境界;体现了对人类生存发展状态的理性关怀。祸”、“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训俭示康》)欲壑难填,奢侈的行为会刺激人的贪欲,酿成灾祸;而“俭则寡欲”,“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寡欲则能谨身节用,远罪丰家”。(《训俭示康》)节俭可以教人们克制不合理欲望,培养合理欲望,因此节俭的生活方式是人们克己制欲的应然之选。
(三)养德之俭。节俭不仅是一种消费观念,古人更是以俭为德。一方面,节俭本身即是一种美德。子曰:“以约失之者鲜矣”(《论语·里仁》),朱熹也说“俭德极好,凡是俭则鲜失”(《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五》),节俭即“节制”,节制内涵理性御己之意,因而“鲜失”。节俭也作“简约”,提倡“见素抱朴”、简约生活,以将精力用来追求更高的精神需要。孟子说“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人的精神追求虽以一定的物质生活为基础,但并不限于物质生活。相反,人若一味沉溺于声色犬马,便会消磨志向,丧失精神目标。因此,于志宁总结道:“克俭节用,实弘道之源;崇侈恣情,乃败德之本。”(《旧唐书·于志宁传》)。另一方面,节俭还是培养其他美德的手段。正所谓“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诫子书》),“有道者皆由俭来也”。传统道德中节俭总是同勤劳、贵生等美德紧密相连。一则,我们常说“勤俭”,“勤”与“俭”分别从生产、消费两个环节对主体的经济活动提出了道德要求。“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朱子家训》),只有辛勤劳动方知劳动成果来之不易。勤劳教我们热爱劳动,节俭教我们珍惜劳动成果;勤劳创造财富,节俭积累财富。再则,中国传统注重养德贵生。何为“贵生”?“所谓贵生,亦即贵生贱物、重生轻物,也就是把自己分为‘生和‘物,而认为自己的生命贵于自己生命之外的东西,因而也就是自己最宝贵、最有价值的东西。”[2]“物”乃“生”外之物,生命质量的高低与占有物资的多寡并没有必然联系。过分的贪欲反而会使人役于物、累于形、害于生,导致生理、心理严重失衡,更甚者将危及自身乃至他人的生命,酿成悲剧。所以老子告诫我们:“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第四十四章》)。人只有常怀“节俭”之心,溯本清源、祛除物敝、保持身心和谐,方能知足、知止、生命长久。“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左传》),俭乃大德、侈乃大恶,珍爱生命即要趋善避恶、“以俭德避难”(《易经》)。可见,通过节俭的生活提高德性修养,促进身心和谐乃是传统节俭观念的旨趣所在。endprint
(四)兴邦之俭。“禁奢崇俭,美政也。”节俭既是美德又是“美政”。儒家很重视节俭对于裕民、富国的重要性。孔子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并说“百姓足,君孰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他提出了通过节用而裕民,裕民而国富的美好治国愿景。荀子则更加明确的指出节俭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他说“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余”(《荀子·富国》);他也很注重节约资源、积累财富,因此他说“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荀子·天论》)。荀子还很推崇可持续消费:“节用御欲,收敛蓄藏以继之也”(《荀子·荣辱》),节约开支是为了有备无患,保持生产生活的可持续性。但他也强调“天下尚俭而弥贫”,社会上各阶层、各领域无差别的厉行节俭只能使人民更加贫困,是不可持续的。古人也很警惕“奢侈”对于社会和谐、国家安定的巨大破坏作用。李商隐曾说:“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奢靡的行为轻则腐蚀人心、败坏个人道德,重则破坏社会风尚、亡家亡国。“国侈则用费,用费则民贫,民贫则奸智生,奸智生则邪巧作。故奸邪之所生,生于匮不足;匮不足之所生,生于侈;侈之所生,生于毋度。”《管子·八观》中认为奢靡的行为源于“毋度”,即人对自己行为的放纵。因此应当“审度量,节衣服,俭财用,禁侈泰”(同上),通过提倡节俭来杜绝浪费现象、整肃奢靡的不良风气,此乃“国之急也”。
二、传统消费观念崇俭价值取向的当代困境
以上便是中国传统消费观念的崇俭价值取向。“义礼”从外,强调伦理纲常对俭行的规范;“克己”于内,重视俭德对人欲望的管理。“养德”从伦理角度,阐明节俭是个人修身养性的基础;“兴邦”从政治角度,将节俭提升到了持家治国的高度。可见传统节俭观对节俭价值的思考是立体、多元的。
当然,应当看到传统消费思想“崇俭黜奢”的价值取向更多是出于对俭奢道德价值的判断,而缺少经济维度价值的追求与重视。它是“重义轻利”思想在消费领域的延伸,体现了传统消费观念重道德评价轻经济评价的价值倾向,即相对于评价俭奢的客观经济标准,传统文化更关注俭奢行为的合道德性。这一视角客观上限制了人们对财富以及物质享受的合理追求,无力对当前社会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方式构成有效道德辩护。
当前,我国消费革命方兴未艾,信用消费、分期付款等许多崭新的消费方式相继涌现,超前消费等种种极具时代性的消费理念正日益被人们认可接受。传统节俭观念提倡节欲、储蓄的单一消费理念已远不能为诸多新颖的消费方式提供合理的道德辩护,一些不合传统道德要求却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消费方式更超出了传统文化的评价能力之外。传统消费文化与社会实际消费生活相背离,崇俭消费态度与扩内需的经济要求相背离,单一的评价角度与多元的消费方式相背离,这些都是当前社会“节俭悖论”的生动体现。这要求我们必须重新解读传统节俭文化,为现代消费伦理注入新的内涵。
[参考文献]
[1] 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四卷[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518.
[2] 王海明.伦理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29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