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津闽自贸区吸收外资聚集效应明显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商务部日前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在自贸试验区正式实施,1个多月来,3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集聚效应明显。
沈丹阳说,广东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70家,吸收合同外资77.73亿元,占同期广东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28.76%和45.26%。主要投向金融服务、商贸服务等行业。
天津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0家,吸收合同外资117.12亿元,占同期天津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58.82%和69.42%。租赁业成为外商投资热点。
福建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46家,吸收合同外资31.53亿元,占同期福建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71.57%和53.55%。
此外,自贸试验区内新设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前5月,广东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14217家,注册资本5779亿元;天津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4500家,注册资本1062亿元;福建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9296家,注册资本1258亿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