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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着力打造法治民政建设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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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陕西法治民政建设可圈可点的一年。
2015年,各级民政干部职工争做知纪懂法的“明白人”、办依法行政的“规矩事”之新风正气劲吹三秦大地。
2015年,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各项民政业务中,成为陕西民政工作中高频率使用的热词。
2015年,“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创新发展立法”,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刻在陕西每个民政干部的脑海中,成为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遵循。
清单之外无权力。省民政厅向社会全面公开民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服务对象、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严格遵守清单所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这是2015年陕西民政推出的新规定。
着力创新措施多。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法治培训、聘请法律顾问,完善权力清单,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决策反馈纠偏机制。这是2015年陕西民政采取的新举措。
政策创制力度大。2015年1月21日,陕西省民政厅出台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加强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2015年6月1日,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加强和推进全省法治民政建设的意见》;《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3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11月起施行;《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前印发。这是2015年陕西民政政策创制的部分清单。
成效显著硕果丰。一系列保障民生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有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家政策和制度的空白。先后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3部法规,修订出台5项政府规章、150余件规范性文件。这是近年来陕西民政加强法治建设的成绩单。
法治的生命在于实践。陕西是如何加强法治民政建设的?我们透过以下四个地市各具特色的探索和经验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