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衍鹏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网络文学已经形成自己的生产机制,这种机制以网络技术为基础,既根植于原有的文学生产机制,又突破了传统的模式和限制,形成了以受众、资本、技术和政策等为核心的生产机制。这种新的生产机制虽然释放了巨大的文学生产力,在短期内占有了可观的市场份额,但是尚未形成独立、成熟和系统的评价体系,存在亟需解决的难题。
生产机制是一个经济学概念,马克思、恩格斯等早就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文学艺术生产做过经典论述。恩格斯在论述历史的变革和生产的关系时强调:“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所以,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在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①同理,网络文学生产机制也应该从“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这是网络文学生产机制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谈话”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但将改革开放推向深入,而且通过经济体制、社会机制和金融体制等具体方面的改革,大大促进了生产、贸易、全球市场竞争。在此历史境遇中,政府、知识分子、文学生产者、文化消费者等经历了角色转换的巨大变化,任何一方与经济的关系都变得密切而暧昧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在制度、文化和精神层面为文学生产提供了基本前提。如果说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市场”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的话,那么中国当代文学生产机制起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是网络文学生产机制产生的基础。
文学生产机制是指文学的运行机制、原理、方式等有关文学“游戏规则”的建立和发展,包括文学体制、文学政策、文学主体(团体、机构等)、文学评价(评奖和批评等)、文学创作、文学传播和文学消费等。文学体制是适应一定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由国家意识形态通过法律、法规、规范等方式形成的思想、制度和组织。文学政策是文学体制的具体表现,是通过政策的制定、调整和实施来规范和监督文学的方式。文学团体(机构)是文学组织化生产的国家保障,作家协会、文联、文化馆等,甚至大学、研究所下设的文学院、中文系和文学所等,及其所属的报刊、杂志、网站等都是组织、调控文学生产的重要机构。文学评价是以评奖、批评等方式控制和争夺的文学话语权。文学创作是文学生产的基本方式。文学传播是文学生产的流通环节,文学消费是文学生产的最终环节。
网络文学产生的时候,原有的社会形态和文学生产格局正在处于剧烈变得之中,这给新的文学生产机制带来相对宽松的环境和难得的机遇。文学生产体制上,体现为“一主多元”“一主”是主流意识形态、文学组织、领导者、管理者的期许下形成的文学样式;“多元”是源于文学的内在冲动、市场驱动和多元文学需求下形成的文学样态。文学团体(机构)上,虽然没有之前那样活跃,但仍是文学生产的重要力量。文学政策上,实施的有效范围和影响已经越来越小,法制化管理的建设却没有及时跟进,如何鼓励、引导、加强符合国家、社会人文价值取向的文学发展,在目前仍需要制度上、法律上的积极跟进②。文学评价上,标准开始变异,文学评奖、文学批评等影响式微,市场化、商业化因素开始占据优势地位。文学创作上,“体制外”创作逐渐成为文学生产的主要方式,颠覆了文学生产格局。文学传播上,图书出版、文学期刊、网络等发生巨大变化,直接影响到文学生产的分化。文学消费上,卖方市场逐渐转变为买方市场,消费决定了文学生产的数量和质量,成为文学生产的主导力量。文学生产机制的变动是改革开放背景下对社会主义文学体制的接受和革新,文学体制(the literary institution) 并不企图意指某一时期的文学实践的总体性,而是指显现出以下特征的实践活动:文学体制在一个完整的社会系统中具有一些特殊的目标;它发展形成了一种审美的符号,起到反对其他文学实践的边界功能;它宣称某种无限的有效性(这就是一种体制,它决定了在特定时期什么才被视为文学)③。也就是说,文学生产机制的变革,也只能是在特定体制下的改动和修正,调和意识形态、市场等多方面的要求。
在当代中国,国家政策直接或间接地对文学生产机制造成深远影响,国家政策是网络文学生产机制建立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网络文学生产必须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和框架内进行。对网络文学生产而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家意识形态是最基本的发展条件,网络文学所需的一系列条件都是这个基础上产生。在发展经济的驱动下,文学的经济功能得到极大释放,实用主义、功利意识取代精神启蒙和理想主义,文学曾经在社会构架和精神领域的重要地位被“边缘化”,成为一种与其他文化产品无异的商品。对文化市场而言,文学生产就要遵循市场需求和价值规律,提供符合市场需要的文学产品。其实,文学的市场化早已开始,只不过在当代才被人为截断,无论是市场化,还是非市场化,文学有自身调整的机制。有远见的文学生产者应该主动迎接市场的挑战,或者迎合,或者抗拒,只要用文学的方式,而不是其他的方式,都具有自己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只有那些被豢养惯了的文学生产者,才害怕市场(或其他新环境),希望国家(或其他外在力量)给自己提供旱涝保收的温室。
如果说国家政策为网络文学生产机制提供了一种合法性,那么市场竞争就为网络文学生产机制提供了可行性。在市场竞争中,市场法则取代晕轮效应,商业利润成为网络文学生产的原始动力,开始取得支配和控制地位。布迪厄在对福楼拜《情感教育》的精彩分析中,构建了一个网络交错的社会空间图④,第一次对其中的社会空间和文化场域进行解读,认为小说有两个空间进行交叉,一个是“艺术与政治”,一个是“政治与商业”,它们都有自己的“确切位置”和“运行机制”。相对原有的文学来说,网络文学的空间场域是空前自由的,这种自由来自意识形态对文学生产的强制性的减弱,来自文学生产者自主性的加强,来自消费者市场主体地位的稳固,来自网络技术的特点。市场法则的施行,不仅将网络文学作为商业产品进行生产、传播和消费,更深层的影响是渗透和影响到传统文学规则的制定和施行。例如,评价制度是意识形态、主旋律倡导和影响文学生产的重要手段,但这一制度也越来越看重文学作品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影响,各种获奖在社会和作家眼里不再具有精神维度上的神圣性和崇高感,而是看重附着其上的商业价值和经济利益,获奖成为推销文学作品的重要标签和市场保障。
文学市场逐渐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消费者的多层次需求对文学生产的影响日益增强。市场经济打破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加剧了社会阶层的分化,对文学消费的能力、习惯和品味产生很大的差异,文学生产的文化分层逐渐显露。1988年,文化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首次正式突出“文化市场”的概念;198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进一步繁荣文艺的若干意见》,指出文化市场正在我国形成⑤;文化市场的形成促进了商业性文学活动,网络文学生产机制的建立是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机制深入发展的产物,网络文学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但是,文化市场的繁荣是全方位的,各类别之间的发展又是不平衡的,网络文学是其中发展速度较快的一种类型。因为科技的进步将更加现代、时尚和便捷的消费样式带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网络、影视等多媒体文化相比传统语言文字消费形式,更加感性、直观和方便,选择的种类更加多样,传统文学形态在竞争中逐渐失去了往日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新的文学市场格局、评价指标、消费方式等正在形成。在广告收入、发行量、点击率等利益驱动下,大众传媒对文学的宣传和炒作,对刺激和塑造读者的文学趣味有很大影响,对文学的时尚化、快餐化和庸俗化等倾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快了网络文学的发展。
网络文学生产机制的建立,还是大众文化发展的结果,体现出向大众文化靠拢的审美取向。这是印刷文化式微而视觉文化兴盛的时代,电影、电视、MTV、因特网,正在改变人们的感觉经验、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它们替代文学的功能,在填补人们心灵和情感的需求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是不可逆转的全球化的趋势和潮流。首先,网络文学的娱乐性大大增强,以满足普通读者的消遣需要为目的,这就增强了文学的大众性。相比网络文学,主流文学和精英文学虽然仍占据重要地位,但由于它们承载的意识形态或理想主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能是一种小众化存在。其次,网络文学生产趋向快捷消费、即时阅读和短期流程,永恒的艺术追求和文学理想退居幕后。虽然仍有坚守高雅艺术理想的作家,但那种“十年磨一剑”的生产方式已经很难适应快节奏、高效率和时效性的时代潮流,网络文学基本上能做到“一年磨十剑”,甚至更多、更快。因为肤浅化、片段化、瞬间化的浅阅读大行其道,文学的消费化趋向成为催化为钱写作的文化酵母,畅销书路线为文学阅读市场带来大量的文学泡沫,网络文学市场更是如此。追逐时尚的速成写作、阉割哲思与诗性的配方路线、丧失语言独立性的脚本式写作是浅写作的基本形式⑥。一旦进入工业化、操作性、程式化的生产流程,文学消费就成为廉价而平常的事情,就成为文学快餐,通过揣摩大众的心理、胃口和欲望,迅速而有效地满足人们急切而短促的心理需求。
网络文学生产机制是大众传媒与文学生产相结合的产物,有人赞成文学的市场化、世俗化发展,有人更担忧这种文学的负面影响,尤其是人文知识分子持保留和批判态度。但学界的声音并没有阻止网络文学生产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大众传媒的传播、支持和倡导。“谁控制了新闻媒介,谁就控制了意识形态,进而就控制了社会。”⑦阿休特尔的观点对网络文学生产机制同样适用,媒介的取向同样可以决定文学的媒介化生存状态。大众传媒依靠视觉冲击,炒作热点,推出卖点,对内容的要求不加推敲,只要吸引眼球就行,对意识形态、精英主义有天然的排斥,除非它们有炒作的价值。
无论从传统文学生产机制的一般规律来说,还是从网络文学生产机制的建立与语境来看,任何文学都源自民间和大众,然后再经由规范、批评和提升之后才能成为成熟的文学形态,在审美趣味上得以提炼和净化。网络文学表明的发展繁荣与深层的危机矛盾并存,网络文学网站、作者获得的高额利润与面临的行业危机同在。
与传统文学相比,网络文学生产机制更接近文化工业生产流程,类型化、复制化和时尚化等流行文化策略成为网络文学最为倚重的生存方式。首先,类型化让网络文学成为“文学超市”中的便捷选项,爱情、玄幻、历史等就如玲琅满目的标签,让网络文学更易于读者快速地选择和阅读。读者在面对浩如烟海的网络文学时并不觉得手足无措,任何口味的读者只要点击其中的一类,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领地。其次,类型化容易造成文学生产的复制化,让原创和创新变得更加艰难。与传统文学按照不同审美标准分类不同,网络文学的分类并无暇深究审美意蕴和文学形式,这容易造成网络文学生产的复制,甚至出现雷同、抄袭等现象。写手与读者、网站与写手、网站与读者等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经济关系或契约关系,网站制定的规则直接决定了写手的书写方式和状态,读者的选择直接决定了网站和写手的利润,迎合读者就成为网站和写手的自然选择。最后,无论是类型化,还是复制化,都是因为网络文学缺乏稳定的内在理想和审美追求,时尚化是网络文学的目标。其实,时尚化也不是最终的目的,最终的目的是利润的最大化。因为时尚化能够获得最多的读者和市场,获得最大的利润。而且,时尚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可以为促使网络文学不断换新花样,获得源源不断的利润。
既然网络文学生产机制的实质是一种文化工业机制,那么探求其盈利模式和资本逻辑就显得至关重要。从经济的角度看,网络文学生产是一种现代经济形态,其盈利模式激发了生产者(网络文学写手)的积极性,在客观上也带来网络文学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对于文学消费市场产生巨大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文学生产的格局。从文化的角度看,网络文学生产形成一种新的文化形态⑧,其中包括网络文化空间、网络文化行为、网络文化人物等,网络文化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从社会的角度看,网络文学生产促生了一个虚拟社会,颠覆了现实世界的很多规则和方式。但无论怎样,资本的逻辑才是最根本、最具决定性的,资本的趋利原则促使网络文学以各种模式来吸引和塑造读者(消费者),让读者流连忘返于网络文学的虚拟空间,给资本的持有方带来尽可能多的利润。
无须讳言,资本是网络文学的核心驱动力,资本的商业嗅觉决定着网络文学的写作趋向,塑造和改变着写手的创作个性。资本对网络文学的影响不仅限于受众庞大、附加值较低的文学类型,而且还培育和营销受众较少、附加值较高的文学类型,这决定于资本拥有者所选择的投资周期和智慧策略。成熟的资本操作能量强大,既可以控制娱乐消遣型网络文学作品的生产状况,而且能策划和打造严肃、前卫和艺术性较强的网络文学作品。以前,我们所说的文化工作者主要是基于政治、社会角色的考虑,现在我们所说的网络文学工作者或文化生产工作者主要是基于经济和职业的认识。网络文学写手与网站编辑、技术顾问、操盘手等一样,早已成为网络世界中一种职业化很强的工作岗位。资本为网络文学披上了一件华丽的财富外衣,以诸如网络文学排行榜等形式不仅塑造了网络时代的文学英雄,而且掩盖了写手们的艰辛和痛苦。其实,就如网络游戏竞赛一样,能够脱颖而出、名利双收者只是极少数人,大部分网络文学写手都处于身心俱疲的状态,而且很难有出头之日。毕竟,网络文学的写作套路单一,流水线的生产方式很难造就快乐、自由的写作者。
读者是网络文学生产最具基础性的力量,赢得最大多数的读者是网络文学一切活动的准绳。作为消费者,读者的意见、趣味和选择对于商家具有绝对性意义,“顾客是上帝”的理念在网络文学生产中得到落实。既然消费对于生产具有如此重要的影响,那么网络文学的消费层次直接影响了网络文学生产的分类,而消费层次的高低又与媒介的不同相对应。例如,最为廉价、最为普及的是在手机上阅读文学作品,因为手机是所有阅读载体中最方便、最廉价、最普及的,一般是收入较低、年龄较小的青年或学生,倾向于免费或低价的文学阅读。与廉价、普及的消费级别相适应,这部分的文学总体质量较差,甚至有的涉及色情、暴力等低俗内容。而消费水平较高的人群一般不会通过手机长时间、大量级地进行阅读,他们对阅读内容的需要一般与其工作、生活等紧密相关,而且愿意付出较高的费用,这部分人群一般通过付费获得“VIP”身份,在消费级别上属于文化“高消费”,在知识层次上属于“专业级”。长期阅读网络文学、具有“专业”素养的读者比较熟悉网络文学的套路,能够对网络文学发表自己的看法,可以直接影响和干预网络文学写手,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网络文学质量和技巧的提升。
网络文学的纸质出版、影视改编等衍生品的出现拉长了网络文学的生产线,提高了网络文学的附加值。纸质出版的网络文学一般经过了长时间的“点击”和检验,积累了不少人气和影响,再加上出版社专业编辑的审查和修改,能够具备较高的文本质量和畅销素质。除了纸质出版之外,网络文学还可以在网站以有声小说等形式提供下载,供消费者随时收听,已经出现专业有声小说网站;还可以为广播电台提供节目,为不易上网的人群提供文学服务。影视改编也是网络文学后续传播的基本形式,一般影响较大的网络文学才能得到改变机会。这些作品一般情节性、时代性和现实性较强,能够吸引编剧和投资者的关注,这是商业性原则决定的。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一般会弱化欲望展示,降低社会批判功能,例如《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的小说与影视比较中可以发现,媒介表现力的不同直接带来文学内容、价值、立场的迥异。相对而言,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工业,影视远不如网络开放、自由。网络文学一般是个体劳动,而影视创作一般是集体生产,改编往往受到政治规训和经济制约的影响,删改和弱化成为改变的主旋律。此外,还有基于网络文学的电子游戏产品,等等。
无论是从网络文学生产机制的建立过程来看⑨,还是从影响网络文学生产机制的核心要素进行分析,都能得出一个基本的判断——网络文学生产机制无法依靠自身克服其固有的矛盾和问题,就如资本无法消除其局限性一样。因此,网络文学生产机制要想走向成熟,必须从外部加以干预,进行建设性介入。
首先,从文学自身出发,加强网络文学核心价值体系建构。网络文学虽然是文学与网络的结合,但其第一核心要素还应该是文学,而不是网络。既然如此,网络文学就应该以文学为核心和基础,形成自己独有的核心价值体系。网络文学的核心价值体系包括文学主张、核心概念、价值立场、评判标准等多方面的内容,能够体现网络文学独特的优势和特点,能够认识和分析网络文学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缺陷,促进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网络文学核心价值观既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又不能跟风迎合,而是要在网络文学的实践中进行挖掘、整理和弘扬。
其次,从大众文化角度,引导精英知识分子参与网络文学生产机制的建构和完善。作为大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文学生产应该得到精英知识分子的重视。一方面,网络文学的产量巨大,影响甚广;另一方面,网络文学的内容良莠不齐,质量堪忧。精英知识分子不能仅将网络文学视为一种文学类型,而且要在大众文化的角度进行认识和批评。如果仅从纯文学的视野来看,网络文学很难进入文学史的序列,在文坛也难以立足,难以得到全面的认识。对此,精英知识分子应该及时介入,根据网络文学实际提出其具有针对性的文学主张,从文学和文化的双重标准评选出具有典范意义的网络文学佳作,对网络文学生产机制的各个方面进行归纳和分析,褒扬其优点,指出其不足。
最后,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建立健全规范网络文学生产机制的政策和制度,营造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相比发展成熟的印刷出版、广播影视等传统媒体,网络更需要加强规范和引导,网络安全、网络文化、网络伦理等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大课题。尤其在社会转型期,中国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各领域存在的问题都涉及到网络。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加强和规范网络行为,制定健全网络法规、制度,直接影响到网络文化、网络文学的发展水平。任何国家和社会都有自己的价值立场和道德伦理,包括网络在内的任何技术都不能成为人类精神的对立面。因此,通过法律、法规、制度等手段对网络空间进行清理,对网络文学加以甄别,不仅有利于网络文学本身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全社会的进步。例如,必须严厉打击盗版、抄袭、色情、暴力等不良倾向,资助、鼓励和表彰弘扬正能量的精品力作。
注释:
①[德]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24—425页。
②李洁非、杨劼:《共和国文学生产方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4页。
③ [德]彼得·比格尔:《文学体制与现代化》,《国外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④[法]皮埃尔·布迪厄著,刘晖译:《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产和结构》,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
⑤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文艺的若干意见》,《人民日报》1989年3月11日。
⑥黄发有:《浅阅读语境中的浅写作》,《文艺研究》2011年第4期。
⑦ [美]J·赫伯特·阿休特尔:《权力的媒介》,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16页。
⑧王冬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再出发》,《学术论坛》2011年第7期。
⑨张伯存、卢衍鹏:《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文学转向与社会转型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年版,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