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晨峰
斑马线,道路交通最常见的一个标志,是行人穿越道路的保障线。可是,当机动车驾驶员对斑马线熟视无睹的时候,斑马线就毫无安全可言了,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
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源在于驾驶员对斑马线的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所以,为了提前让司机有所准备,在前方有斑马线的时候,行车道上都会有白色菱形预告标识、路边会有避让行人的警示牌,看到这些警示,司机就应该做出降低车速、或者停车避让等动作一
一般人都认为红绿灯是行人与车辆通行的「最高指导原则」,但是在「绝对路权」概念下,行人拥有行人穿越道「绝对路权」,红绿灯只是行车管制号志,管制车辆,不管制行人,行人就算闯红灯,驾驶人看到行人仍要让行人优先通行。
相对的,如果行人不是走在行人穿越道,随意穿越马路肇祸,违规行人可能必须负起全责。
当然,这也不代表汽车驾驶人遇到闯红灯的行人也无须礼让、甚至故意进行冲撞,因为机动车辆在经过有着行人穿越道的路口时,”降低车速、注意路况并礼让穿越中的行人”仍是所有驾驶人的”义务”
为了保障身为行人的权益,过马路或者穿越道路时务必走在行人穿越道上;于夜间通行时,也尽量穿着较明亮的衣服或配戴反光配件,可以提升自身安全、保障平安。
那么,驾驶者和行人谁该让谁?
在我们居住的繁忙城市里,很多时候都能见到老人在路上晨运或走路上市场,而最近几年发现经常有老人过马路时被撞 到底是汽车应该让行人,还是行人应该避汽车呢?行人被撞,到底是谁的错?
根据交通规则,虽然驾驶人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均应礼让行人,但真出了事故,追究刑事责任时,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行人未按交通规则行事,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如撞死人,警方一般不会按刑事罪起诉驾驶人;但如确实是驾驶人的过错,则要按刑事罪起诉,包括杀人罪。
但要证明行人过马路时是否闯红灯,却有一定的困难 过马路者及驾驶人应没有机会将全部过程照相或录影,以及多数城市也没有在十字路口安装监视系统,这就要靠证人的帮忙其撞死人的现场其实是犯罪现场,警方应作为犯罪现场保护起来,并搜证调查,到底是否要按刑事罪起诉撞人者的过失起诉会不会造成有争议呢?如驾驶人否认自己有过失而指控行人违规造成事故,则需要证人及其他证据。
按照法规,驾驶人必须礼让行人,这是一定的 不论行人在有标志或无标志的行人穿越道上行走,驾驶人都必须礼让行人,即使行人不在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过马路,驾驶人也要注意来往行人。不过,交通规则对行人也有规定,如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行人是不应该突然在没有行人穿越道的地方过马路行人也不应该在过马路时,无故在马路中间停下不走而妨碍交通,更不可在不能通行的路口突然横过马路
一般说车辆事故属於民事官司的范畴,但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以成为刑事案件我们应该很清楚地知道交通规则,同时作为驾驶人必须要时时注意驾车安全,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驾驶人要注意行人安全,不能以行人违规而撞人致死。
驾驶园2015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