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市电梯安全状况

2015-11-17 01:49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安全状况编写组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2015年5期
关键词:特种设备南京市电梯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安全状况编写组

组长:杨海宁

成员:梁 华 赵新荣 丁树庆 许金云 朱 秋 葛小银

米 涌 张 艳 金 严 傅 涛 王建华

2014年南京市电梯安全状况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安全状况编写组

组长:杨海宁

成员:梁 华 赵新荣 丁树庆 许金云 朱 秋 葛小银

米 涌 张 艳 金 严 傅 涛 王建华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不包含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电梯广泛应用于人民生活和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已成为城市建设的基础性设施。如果管理不善发生事故和故障,也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为全面反映2014年南京市电梯安全进展, 促进企业与相关方落实电梯安全责任,增强社会电梯安全意识,科学指导电梯安全工作,特编制发布本“白皮书”。

1 基本状况

1.1 数量及分布

截止2014年底,全市拥有各类电梯共59068台,其中在用电梯55941台。按设备类别分,乘客电梯45399台,载货电梯3679台,自动扶梯4540台,自动人行道432台,液压电梯158台,杂物电梯1733台。2014年全市新增电梯8337台。

图1 2014年电梯类别分布图

近四年来,全市电梯数量年均增长超过15%,2014年增长16.34%。

图2 全市近四年电梯数量增长趋势

全市电梯数量区域分布较为平均,其中江宁、浦口、鼓楼区电梯数量位列全市前三,占比43.76%,江宁区电梯突破10000台。

图3 2014年全市电梯行政辖区分布图

图4 2014年全市新增电梯行政辖区分布图

1.2 制造、安装、维保、使用单位及人员

截止2014年底,全市电梯制造单位2家,安装单位383家,维修保养单位127家,使用单位6667家。全市共有电梯作业人员持证数量14171人。

其中,维修保养单位按持证级别分:A级资质40家,B级资质54家,C级资质33家;按制造属性分:制造企业或制造企业分公司21家;非制造企业或制造企业分公司106家。

1.3 安全状况

1.3.1 事故情况

2014年全年未发生统计电梯安全责任事故,全市电梯安全状况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1.3.2 困人故障统计

困人故障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管理、维保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停运并导致乘客被困于轿厢的现象。2014年,南京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共处置电梯困人故障6708起,其中乘客电梯困人故障6365起。在乘客电梯困人故障中,按使用场所性质分住宅楼发生困人故障最多,共计4322起,占67.9%。按电梯投入使用年限分,投用11~15年乘客电梯月均困人率最高,为2.2%。

发生电梯困人故障的主要原因为:门系统故障占26.6%;漏水等原因占24.9%;停电、使用不当等原因占18.8%;控制系统故障占16%。

1.3.3 检验问题统计

2014年,全市在用电梯检验合格率99.2%。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438台,其中曳引式电梯(含杂物电梯)404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26台,液压电梯8台;经检验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2955台,不合格项目数9806项,按检验类型划分:定期检验1151项,监督检验8655项,按设备类型划分:曳引式电梯(含杂物电梯)9272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531项,液压电梯3项。

电梯检验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井道及相关设备3914项,占所有问题的39.9%,如:底坑有渗水或积水,轿厢地坎与井道壁距离超标,井道照明不符合要求等;机房及相关设备1643项,占16.8%,如:机房内有水管等无关设施;轿厢与对重1386项,占14.1%,如:紧急照明或报警装置失效。

2 2014年电梯安全监察主要工作

2.1 圆满完成青奥会、“12.13”公祭日电梯安全保障任务

南京市质监局将电梯安全监察列为全年中心任务,召开多次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研究,集中全市质监系统人力、物力解决保障困难。积极向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汇报争取支持,国家质检总局出台支持文件并在南京召开专项保障方案论证会,省质监局领导多次到南京检查指导青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电梯维保、使用、制造单位及安全监察机构对列入重点保障的3600多台电梯,开展了3轮以上的隐患排查,发现隐患1783条;充分发挥检验机构作用。组织中国特检院、江苏省特检院和南京市特检院抽调技术骨干对重点场馆的电梯进行保障性检验,涉及46家使用单位、876台电梯,完成16312个检测项目的检验,动用119吨砝码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发现隐患862条;赛事期间现场解决27条隐患,召开专家分析会4次。

赛事期间构筑了市局、分局两级安全保障指挥体系,组建723人的赛事应急值守救援团队,24小时驻守63个比赛场馆、青奥村及接待酒店,做到定人、定位、定岗、定责。创新保障监管新模式,在全国同行率先启用数字单兵远程安全监控系统,组建专家应急团队现场指导。赛事期间共接处电梯故障25起,均在2分钟内实施有效处置。

顺利实现“核心区”“重点区”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外围区”不发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全市不出现有影响的特种设备负面事件的青奥会保障目标。南京市质监局及南京市质监局特设处荣获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开展“12.13”公祭日安全保障,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专项方案,选派检验技术人员及特聘专家参与保障任务,督查、协调、指导分局保障工作,江苏省特检院和南京市特检院组织技术骨干力量对重点保障场所32台电梯开展了保障性检验。

2.2 “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稳定运行

2014年,“96333”累计接处电话32268次,处置电梯困人故障6708起,解救被困人员10180人,接受故障投诉789起。平均每天接处电话88次、处置困人故障18起,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1.03分钟,比国家规定的30分钟缩短近19分钟,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3.93分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96333”发挥“快速援救”“监控预警”和“综合监管”三大功能,有效提升电梯应急管理水平,有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乘梯安全。国家质检总局于2014年9月在南京召开全国中心城市电梯应急平台建设现场会,推广南京模式和做法。

2.3 “12365”举报投诉中心妥善处理电梯举报投诉

2014年,“12365”共受理特种设备类举报投诉641件,其中电梯类举报投诉513件,占特种设备类总数的80.0%,位于特种设备热点问题之首。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1)电梯运行过程中掉层;2)电梯使用单位未张贴警示标志牌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电梯维保单位维修不及时;4)电梯困人;5)电梯超期未检;6)电梯长时间不关门。12365举报投诉中心认真对待每一件工单,切实做好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12365”举报投诉工作在省局绩效评价考核中位居全省第一,受到省局表彰。在南京市“12345”政府服务呼叫热线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年度综合考核中位列政府部门二组(100-1000件工单组)第一名,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2.4 强化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

组织对全市127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2013年度电梯复检率较高、监督检查分数较低、问题较多或96333电梯困人故障率较高的维保单位。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482条,对2家维保单位立案查处;全市质监部门共办理电梯类行政处罚案件32件。涉及电梯维保单位的11件,其中,维保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占63.6%;涉及电梯使用单位的20件,其中,使用单位使用超期未检电梯占65.0%。

2.5 全面提升电梯安全综合监管能力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强化电梯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开展电梯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贯,组织广场咨询、社区服务活动147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对现有监管模式予以补充,探索建立社会监管模式,发挥已聘100名电梯安全义务监督员参与安全监察作用,协助配合开展各项安全监察工作。

持续组织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星级评价,结合监督检查和96333监管数据,树立维保诚信质量品牌,不断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评出五星级3家,四星级5家,三星级46家,二星级65家,其中五星级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占全省27.3%;江宁区试行电梯使用单位星级评定,对88家物业管理单位、132个电梯住宅小区的电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评出“三星”使用单位19家,“二星”使用单位11家,“一星”使用单位17家,促进电梯使用管理水平提升。

加强部门联动,连续四年配合市住建部门开展老旧住宅电梯专项整治,完成电梯安全评价408台,完成列入市政府2014年度计划的80台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联合住建、发改、规划等部门,加强物业责任落实,严格源头质量把关,初步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协作机制。

研究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安全监管,南京市特检院发挥研发和人才优势,采取产学研联合方式,获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物联网运用示范工程》、国家工信部《基于物联网的城市电梯安全综合监管应用与示范》。

3 2015年工作安排

3.1 强化综合治理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部署,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重点突出管理薄弱的“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电梯和设备薄弱的老旧电梯,督促有关单位消除风险和隐患。联合规划、住建等部门制定住宅电梯配置标准并实施。

3.2 打造96333品牌

加强电梯救援人员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救援能力。加强96333平台建设,强化96333平台与监察库、检验系统间的融合,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推进96333全国社团标准制定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南京96333平台示范与辐射作用。

3.3 强化一线监察

适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转变和监管体制调整,坚持依法治特,落实区安全监察机构电梯使用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对公众聚集、投诉举报率较高的重点场所电梯开展现场安全监察,发挥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支持作用,针对电梯事故、故障较多的应急报警装置、电梯平衡系数、制动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驱动链断链保护等项目开展重点检查和测试,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超期未检、维保资源条件不符合许可要求、应急救援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3.4 落实主体责任

深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提高电梯安全水平,促进全社会关注电梯安全,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跟踪地铁项目建设,推进电梯制造厂专业维保;继续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无星、困人故障率较高、监督检查情况差的维保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电梯维保单位从业人员技能竞赛,引导维保单位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维保质量水平。

3.5 深化诚信管理

加强与招标、住建部门的配合,推动扩大星级评定结果采信范围,完善分类管理的奖惩激励机制,从源头提高进入南京市场的电梯维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单位黑名单制度,完善质量信用档案管理。

3.6 推行责任保险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经营”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事前防范和事后补偿功能,力争全市2015年公共场所电梯参保率达到80%以上,推进电梯安全责任落实。

附件1 南京市2014年电梯维保单位星级汇总

附件2 电梯安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附件3 电梯困人故障高发使用单位排名

附件4 电梯困人故障维保救援单位排名

附件1

南京市2014年电梯维保单位星级汇总

(续表)

(续表)

(续表)

附件2

电梯安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1 快速电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救援超时

2014年5月,位于汉中门凤凰街2号悦庆凤凰水岸广场在用的一部电梯发生困人故障,导致18人被困在电梯中。负责该电梯维保的快速电梯有限公司接到困人故障报告后,救援人员47分钟方赶到现场。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维保单位接到故障保修到达电梯所在地实施救援的时间,应不超过30分钟。因困人救援超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维保企业处罚8万元。

2 南京慧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电梯超期未检

2014年5月,南京市质监局建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南京慧韬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万达华府小区电梯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管理使用的万达华府小区共计37台电梯超期未检,且在责令整改后仍逾期不改,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该企业停止使用涉案电梯并罚款4万元。

3 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未配备持证安全管理员

2014年3月,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宁分局接到市民投诉,反映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的电梯涉嫌未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该公司在接到要求其责令整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后仍逾期不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依据该法第八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使用单位改正并罚款2万元。

4 高淳县艺嘉汇餐饮有限公司电梯未办理使用登记证

2014年4月,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淳分局执法人员在对高淳县艺嘉汇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将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投入使用,且在责令整改后仍逾期不改,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使用单位改正并罚款1万元。

附件3

电梯困人故障高发使用单位排名

附件4

电梯困人故障维保救援单位排名平均到场时间最短的10家维保单位

平均到场时间最长的10家维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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