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质检总局、宗教局、旅游局等应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组织赴北京、上海、辽宁、吉林、山东、广东、甘肃、新疆等8省区市,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联合督导。
督导组听取了相关省区市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对出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场所和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了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可疑病人转运、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等关键环节准备工作。结合现场了解的情况,督导组对进一步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督导组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一是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口岸卫生检疫和防控知识宣传等相关措施落实,有效落实疑似病例转运、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和排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做好赴韩国等相关国家旅行的健康提示,强化我往来韩国等有关国家交通工具疫情防控。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指导,做好疫情防控预案和方案,强化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积极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治准备,重视和发挥中医药作用。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我拟赴沙特朝觐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朝觐人员出国前、在沙特期间、归国过程中的疫情防控,以及回国后的卫生检疫和医学观察。五是要依法公开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广泛普及防控知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被督导省份均加强了跨地区、跨部门联防联控,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准备,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强化了对医疗卫生人员专业技术队伍的培训,并进一步加大了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力度。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