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照镜子的女人

2015-11-14 03:26宋阿曼
西部 2015年12期
关键词:张女士照镜子母亲

宋阿曼

西部头题·90后小说

不照镜子的女人

宋阿曼

宋阿曼,本名宋晗,回族,1991年生于甘肃平凉。忠于文字内部的情绪,热衷从普通世事中发现悲与欢、美与善、残酷与无奈,认为人生所追求不外“精神的自由”,文学创作便是一条曲径。现于西北大学文学院攻读硕士学位。

我并不经常照镜子。

从十岁开始母亲就告诫我,女人的脸只是一个附件,这个附件会搅动其他单纯的拥有。那时候我并不是很懂。

张女士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面庞冰艳精致,除了几道细微的褶痕,堪称完美。我们家没有一面镜子,因为母亲很反感,或许她觉得欣赏自己是一件虚荣的事情吧。

张女士在红小巷里一家百货商店做会计,她最爱穿长及脚裸的衣服,无论是夏天的薄连衣裙还是秋天的羊绒大衣,都是长到脚裸,烫过的齐肩短发慵懒又利索,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搽粉或者描眉,她不照镜子,所以她也没法化妆。张女士出门前仅需要很少的准备时间。

但是,她一定要涂她那管大红色的口红。那种红,像极了血色,但比血色暗一些。

我姓余,张女士没让我随她的姓。不等我两岁就离开我们的那个男人,姓余。

纵使抛妻弃子,我还是随了他的姓。没有听张女士埋怨过,她似乎总不愿提起他的姓名。

接张女士上下班的轿车又换了一个品牌。我从二楼窗口看下去,奥迪车主是个略微谢顶的男士,他下车绕过车身去打开副驾的车门,随即他关上门上了车。我看到他们在车里搂在一起,热吻。母亲似乎一只手抱着那位男士的头,男士双手插入母亲蓬乱的头发中。

每每看到这些,我便下楼,站在沙发扶手旁边。母亲进屋了,她整个嘴巴都成了红色,是那种胡乱无目的的大红,她放下手提包,去了卫生间洗脸。其实我不止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但每次我都保持沉默,想张女士会主动告诉我一些什么,可是她也缄口不提。

好几年,我知道,母亲一直周旋在不同男人之间。

但是,她却从来没有把任何一个男人带回家。

“喏,听说让余满意堵在床上了呢。”“这是真的吗?怪不得。”我放学走进巷子时,旁边几个街坊眉飞色舞地聊着,看我走过来,立刻没人作声了,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好像我脸上写着天大的秘密。其中一个和母亲相熟悉的阿姨,唯唯诺诺地说:“阿溪下学啦。”

我回应了一声,三步并作两步往家走。

余满意。我记住了这个名字。我不知道他的模样,但是我知道自己的模样。

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的落地镜子、校门口百货门市部里的小圆镜子,还有家门口停了一溜私家车的黑色玻璃,我通过这些镜面,看到了自己的模样。和母亲的丹凤眼不同,我是双眼皮,皮肤有些暗,但还是遗传了妈妈的美丽,算得上好看。

这个余满意,我的生身父亲,肯定是双眼皮,麦色皮肤,我猜。

其实桃色新闻就像病毒,不是戴着口罩就能躲避的。我并没有特别关注,可是似乎整个巷子的角角落落都弥漫着一种气息,人们的眉梢上、嘴角边、唾沫星子里和暧昧的眼神里,都有着这种想要我早早就熟谙的讯息。

我才不会遂他们的愿。

我很爱我的母亲,经常挽着她的胳膊去超市,说说笑笑。我尊敬她,礼让她,就像那种家庭幸福的平常母女一样。

其实我早已经知道一切了。那里一个眼色,这里一个片段,加上我微小的记忆,故事大概也就被我拼合缝补在了一起,然后自己着墨再描摹一番,那这段故事也便着上了传奇色彩。

那个叫余满意的,我猜想,一定是他刚生下来时,那个我没见过的、本该叫爷爷的人,见到是个男孩,非常满意,就给他起了这样的名字。他后来是机械厂的工人,处于整个流水线的最低端,在生产线上忙碌,那种工作简直就是碌碌无为的重复。

那时候,张女士是一家酒吧的服务生。她的父母,我从未谋面的外公外婆,都是教师,教老师家庭产生叛逆少女也是不多见的。她辍学去酒吧上班,在她长大的那个县城搞得满城风雨。她和那家酒吧里的一个伙计好上了,一起跑到了生下我的这个地方。

后来他们怎么分开了我不知道,但我猜想,很可能是因为我父亲余满意的介入。

余满意在来到这个县城之前,已经去了不下十个城市,但每个城市都呆不久,多则一年,少则两个月,然后又换一个地方。他还是一家发廊的理发师,专长是给女士烫那种蛋卷一样的头发。

在我看来,那是一种恶俗的发型。但是,偏偏有很多女人热捧。

我觉得男性理发师不会有正经女人喜欢,但事实是很多女客户对他秋波款款,有女老板、女公务员、女学生,当然也有女吧员,比如我的母亲。

张女士第一次去那里烫头发时,让余满意给她把满头的“蛋卷”染成大红色,余满意迟疑了,很少有人有这种提议,但是母亲坚持,他便照做了。在头发彻底变红之前,他们已经开始打情骂俏了,因为吧妹和理发师在属性上可以划归一类吧,直入主题,不用一点儿掩饰和假装矜持。

我猜想,张女士那些日子头发应该是五彩缤纷的,反正要换成是我,红黄蓝绿都要体验一遍才作罢。

那段时间,她去他那里烫卷,拉直,再烫卷;染黄,染红,染绿,再染黄。他去她打工的酒吧,喝酒,吐了,再喝,再吐。

然后就有了我。

或许张女士有些懵吧。他们没想到会这么容易造出一个生命。

他们那段时间爱到要死,脑袋一热,竟然去登记了。但我敢肯定他们绝对不是为了给了我一个交代。

她经常坐在他理发店的镜子前端详里面那个美丽的女人,标致的五官,还有余满意精心打理的头发。她一定觉得,就凭自己的外表,她肯定是吃定他了。难不成她以为,抓住他的眼睛,再抓住他的命根,就一定能牢牢抓住他的心,抓他一辈子。

我快两岁时,余满意已经开始抓耳挠腮了。

因为他呆在这个地方已经两年多了,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大概是为了养母亲和我,他放弃了发廊工作,去了机械厂。

理发师是多么需要艺术灵感和创造性的工作,忽地变成流水线上机械的重复,若是我,也会抓狂吧。或许这就是血脉的遗传,我有些同情余满意的这个转变。

后来,他还是打算离开。我猜,母亲是看出了他的动念。

那个夜里,我肯定半夜被吵醒了,肯定咿呀大哭没人管。张女士连续很多夜都不敢睡熟,生怕一觉起来余满意不见了。果真,那个夜里,她堵到了拎着包准备抛妻弃女的余满意。不知道她是用了什么方式求余满意留下来的,那一晚,动静很大,我一定被吵醒了,只是我忘了。

余满意留下来的决定并不十分稳定。

那段时间之后,张女士经常不在家,可能我饿哭时,余满意也是抱过我的,我猜。

那个傍晚,一定是那个夏天最闷热的一天。街上的女人们都露出那白玉似的大腿,敞着胸脯扇着蒲扇。现在巷子里的那条老黄狗,当时还是个小母狗吧,它一定吐着舌头,摇着尾巴,在角落里嗅着别人扔掉的瓜皮。

余满意一定是拽着张女士的胳膊把她摔进了家门,又或者,余满意走在后面,张女士抱着双臂低着头走在前面,她脚上穿着的拖鞋拍打地面的声响很大。他们激烈地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后来又抱在一起,然后应该睡在了一起,爱与恨夹杂着肉的欲望,在闷热的这一天发出酸腐的气息。我肯定闻到了那种酸臭味,只是我忘了。肯定就是那一天,我猜,张女士是“让余满意堵在床上了”。至于和谁,对我而言,无关紧要,不用费神地再去侦察。因为后来还有好多个。

余满意也开始勾搭其他女人,和她们打情骂俏,和她们睡觉,和她们在一起,从“丈夫”和“父亲”那点轻微的责任中逃避出来。他一定也是不回家的,或者带女人回家,我猜他带回家的女人一定比张女士年轻,比张女士更娇滴滴的。

他们安之若素。

据传,母亲跟的那些男人都很有钱。

起先有东北过来贩煤的老板,他来回几趟,最后一车煤卸完就走了。后来又换了一个刚结婚不久的官二代。还有一个在当地开连锁超市的老板。可能是因为这三个人实力比较雄厚,容易被看客记住。我明明白白知道的就只有这三个人,其他的人,因为自身实力尚浅,没能永远活在当地人们的记忆里。我也无心考证那些母亲曾经的没有留下姓名的男人们。可能他们就只有一夜,几夜,或者一个月。

他们应该觉得这是一种竞赛,并且乐在其中吧。

说来也奇怪,这样的生活竟然维持了一年多。

无论如何,这一年多时间里,余满意没有逃离的念头了。

然而好景不长,余满意还是逃了。如果换成是我,我一定要带着一个比张女士年轻、比张女士娇滴的女人一起离开,才算得最终胜利。

打那之后,母亲换了工作,也许是在某一个情人的帮助下,去百货商店做了会计。之后的一个夜里,她忽地撤去了家里所有能照出人像的东西,统统砸掉了。她吵醒了我,但我依旧假装熟睡。

她开始不照镜子了。

我猜,因为耻辱,她无法直视自己那张面孔,或者因为情场博弈的失败,她的容颜和身体并没能留下余满意,这使她恼怒。

张女士丧气了几个月,又活了过来,因为她手里还有一纸婚约。虽然余满意走了,但他永远不能名正言顺地另娶,那么,无论他在哪里,他都是她的。

我读的小学和刚升的初中都是寄宿制的,只有在假期的时候,才能看到那些接送张女士的小轿车。那些傍晚,张女士将钱和留言条压在茶几角上,说自己要加班,晚上不回来了,让我自己叫外卖来吃。

我知道她那些夜晚都去干什么了。那是她的自由,即使她还会想着对我撒谎,至少她愿意养着我。她一个人赚钱,但我们的生活也算是格外阔绰了。在那些个夜里,我总是睡不好,总是控制不住地想着她和谁在哪里,想着那种没名分的爱算什么。每每想到这些,我就浑身难受,脸烫得快要爆炸。看吧,其实我都懂,我甚至从更小的年纪就懂。我绝对是天生的演员,总能不动声色地去应付一切。

往往夜不归宿的第二天一早,她便早早回家。我蜷缩在被窝里,假装睡着。等她做好了早餐来喊我起床时,我才天真无邪地对她说:“妈妈,你下班啦。”等到中午时,我挽着她的胳膊去超市,买一些吃食和日常用品。她那曳地的纱制长裙,在我脚踝擦过,酥酥的,痒痒的,就像一个普通母亲温柔的拍打和抚爱。

我终究没有拆穿她,一直到她老了,门口再也不见一辆高级小轿车,甚至不见一辆低等车。我不打算告诉她我知道她的一切,因为她老了,她已经失去了所有的爱,即使是纯粹的肉欲的爱。到那时候,我更不会拆穿她,告诉她她是个荡妇,告诉她她的情场风流我都看在眼底。我仅仅可怜她憔悴凋零的容颜再也换不回来一个情人。

我念完专科学校就搬了出去,我告诉张女士是因为工作需要。

其实是因为这种需要不断抑制自己的生活我过够了。我不像她,我需要镜子,我也需要正常的爱情。终于等到我自己可以做主了。对于感情的事我已经烦倦了,看了太多,忍了太多,觉得苍白、无聊。我随便找了一个看上去老实憨厚的男人结了婚,他是一所乡村小学的语文老师。听起来体面,但是由于月薪少得可怜,也就只能找一个出身不太讲究,并且对彩礼也不讲究的公司小职员。

母亲从来没有踏进过我的家门,她不愿意来。甚至我结婚时,她也只是包了红包递给我,并没有出席婚礼仪式。

她好像比寻常女人老得快。她再也没有穿过长裙,而是穿九分长的裤子。那种质感很垂的素色衬衫更加加速了她的衰老。也许她想要自己快些老去,想要人们忘掉年轻的她。

我只觉得她可怜。在不深谙世事的年纪爱上一个浪子,于是用自我毁灭的方法去证明那份爱。就像刀子扎进了肉里,为了让伤疤深一些,就顾不上疼了。

我每周都会去看她。

衰老了的张女士很消瘦,她的胸变得很垂,就好像那些生养哺育了好多孩子的普通母亲,都快垂到肚皮上了。她脸上的皱纹很深,虽然已经不再涂口红,但她的唇色依旧很深,暗红的那种。

每次我去,她话不多,钻进厨房忙碌地做很多菜,说实话,她做的菜不好吃,但是每次我都能吃很多。我依旧搀着她去超市,感觉家到超市的那几步路她足足走了两辈子。她的一生,我这一辈子绝对走不完。年老的她开始有了几个能打照面的朋友,隔壁一些年龄相仿的老太,看到我们出门便会跟我们打个招呼,“阿溪回来了!可岚,女儿孝顺啊!”每每这时,张女士总要紧紧抓住我的手,怕我跑掉似的,一个劲地冲着人群点头。

我觉得我是天底下最能忍的人,这一点肯定是遗传了张女士。她忍住不告诉我关于自己的一个字,我也忍住不告诉她其实我暗晓她的一切。那种沉默,更像是一种自我救赎。最终,她是忍出来了,因为她老了。她没有了紧致的面庞,没有了撩人的红唇,没有了曳地长裙的奕奕生姿,更没有了任何一个男人的爱。所以人们似乎宽容了她,或者说淡忘了她,又或者,人们重复说过太多次,烦了,倦了,厌了。人们都知道的事情就失去了秘密的基质,变得家常、无聊了。

我对男人女人之间的事再明白不过了,只想和丈夫过那种最庸常无聊的日子。他的一切行踪和心理变化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有时候我对他分析得太明澈时,又觉得自己像一个窃贼,甚至是有些变态的窃贼。偶尔会感觉自己剥夺了丈夫持有最起码的秘密的尊严,但我能忍,我不会讲出来,我又会演,他永远也不会发现。

最后一次去看张可岚女士,她向她过去的大半生倒戈了。

她打开她那挂满曳地长裙的衣柜,手轻轻一拨,五颜六色的裙边掩盖下有一个坛子。

她取出那个坛子,小心翼翼地放在柜面上,毫无表情地看着我,“这是你父亲,他叫余满意。”

“他以为他能从我身边逃开,痴心妄想。”她笑了,眼角的皱纹聚成一团。神秘凄凉。

“他死了也不安分。每当我照镜子时,他,余满意,总会出现在我的脸旁,他以为我会害怕?他以为他这样就能折磨我?他以为他赢了?痴心妄想!砸了,全砸了!”她笑得撕心裂肺,一副胜利者的表情。

“我,是我折磨了他一辈子!哈哈哈……”母亲从来没有一口气对我说这么多话。

我离开张女士家时,并没有惊讶。晚风吹过,我打了一个冷战。

其实我看到了!

那一天的早晨,起床后,我看见沙发底下被遗漏的血迹,还没干……

但我立刻收起了恐慌,照常一样,我从小会演。我没有哭,哭没有意义。

过了不久,巷子里的人们便传开了,余满意带着外面的女人逃走了。

其实,我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全都知道。

那晚过后,张女士死了。自杀。吞掉了自己的头发,窒息身亡。

她的遗书压在她和余满意的结婚证下,只有一句话:

“阿溪,把我和那个人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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