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

2015-11-14 06:08陈蔚文
读者·原创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幻觉旗袍步行

自在

鞋柜里的高跟鞋整日闲置,新添的无一例外全是平跟或矮跟鞋,便于步行。平日上班,穿过省府大院,步行一刻钟即到单位,平跟鞋舒适到可忽略脚的存在(像一切良性的关系),眼和耳可腾出观尘世万象:满墙爬山虎,四月盛开的紫玉兰,盆里的几株葱,盘踞在路中的白色英俊大狗……走到一株高大的柚子树下时,我脑子里甚至冒出句话:“脱下高跟,立地成佛。”

身自在,心才能得自在。这是个虽朴素却要经历许多才能懂得的道理。以前我有多热爱高跟鞋啊,像小S说的,高跟鞋是女人的生命,她连怀孕时也要足蹬五厘米高跟鞋。但她毕竟是混娱乐圈的,生活处处是T台。像我们这种“混柴米油盐”的,热衷穿高跟鞋最多只落得自虐。无论多符合人体工学的高跟鞋,终究是高跟,它用人鱼姑娘行走于火炭之上的姿势换得一点儿乌托邦式的幻觉—自己在这世界上的位置升高了三五厘米。

从高跟鞋转为平跟鞋,是否可视作对幻觉的部分摒弃?像摒弃其他一些幻觉,回落地面,重心着陆。

高跟鞋也是种身高的化妆,女人通常只化妆给陌生人看,亲密关系中必然卸掉一切装饰。和世界的关系亦然。

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与世界、与内在的自己达成了一定程度的和解。

这是随岁月修正的审美—好看,一定先得自在。高跟鞋之美包含了强烈的人工感,平跟的美更安适,像云、树,像一切自在之物。鞋是脚与大地之间抒情的介质。

在微博上看到一位女士赞美读书之乐,为说明此种书香情境,她配了若干阅读的照片:身穿窄幅旗袍,或倚或卧或坐,捧卷在手。画面的确够古典、婉约(若旗袍能再长点,及膝更好),但我很怀疑这种“读书之乐”。在我看来,最好的读书姿势必得着家常衣,不论款式,需得宽松,不被衣所累。

读书佳境为“忘我”,穿那么紧且短的旗袍如何忘我?到处都是“我”,我的胳膊我的腿我的身段……只是没了书。

理想读书之境,应该是身静、心清,姿势舒坦地翻开书页,随时想屈膝、伸脚或盘腿都无衣物之碍,还不能是电子书,必须为纸质读物,唯纸张才能与“阅读”的实质匹配。衣物质地也以宽松棉麻为宜,佐清茶一盏,阅读之旅便可开启。

说来说去,其实都是说“自在”。

“自在”一词似出自佛教(诸佛也称“自在人”),“以我见故,流驰生死,烦恼所逐,不得自在”。反之,站得高点儿,想得开些,便是自在。

我在健身房中见一胖女子,穿浅色紧身练功服,坦然对镜,既不自弃也不自恋,只是客观地接受面前这个“我”,这是自在;席中诸位热议某获奖作品,我问某人的看法,他一笑,说“抱歉,我没读过”,这是自在;广州某意式餐厅,一年轻女孩独自在周围亲昵的情侣间,沉静地吃她的简单晚餐,吃完安静结账,离开,这也是自在;我见高个儿妻子与矮个儿丈夫从容比肩,谈笑风生,不管路人目光,这也是自在……

自在是本色,是心平气和,天真相见。

“我不反对什么,也不顺从什么,只有诚实,很简单。”这是一位诗人说的。“自在”的本质就是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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