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智标
月1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的一次重大改变。这次改变,不仅在市场准入制度上有所突破,还在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实施分类监管等方面实施新的举措,全面提升政府质量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
当前,从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中国制造2025”以及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国家和地区中心任务的需求来看,我国的检验检测服务存在不少短板。
分析原因,长期存在的行政审批重复设置和行业壁垒则是目前影响检测认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据统计,目前检验检测行业共有34个审批项目,涉及16个管理部门,而且这些不同审批事项的技术要求类似,造成社会成本增加,而行业准入门槛名目繁多和管制多头,又势必导致行业割据严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同时,检测认证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损害检测认证公信力的违法违规事件频繁出现,良好的市场公平竞争机制还有待完善。
要解决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这些问题,一方面要依靠简政放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项目,激发市场的主体活力;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者互为条件,相互补充,是统一的整体。
一是减少不必要行政审批,激发主体活力。201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减少检验检测认证项目的行政许可,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认定办法,避免重复资质认定,科学设置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审批事项”,目的就是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减少检测认证机构在应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上的成本。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将原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资格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定三项许可合并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评审、一次许可决定,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
二是既要“放活”,更要“善管”。简政放权是基础,改进监管是手段,为了促进检测认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政府主管部门既要“放活”,更要“善管”。新修订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就在放宽机构准入条件、减少机构评审负担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为规范,并严格设定了机构违法的法律责任,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违法行为,设定了警告、罚款、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等行政处罚,使处罚于法有据,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对规范和促进检验检测市场良性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检验检测关系到每一个社会成员、每一个消费者,需要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力量,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同时要鼓励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不诚实守信的检验检测行为,宣传推广优秀的检验检测机构,使违法者受到谴责,守法者受到表扬,最终形成“放、管、治”有效结合的监管体系,共同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