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信勇
陕西国税系统有1万多名干部职工,且80%以上都在基层。如何建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营造执法为民、廉洁从税的政治生态?关键在于抓实抓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知责、担责、履责、问责,牢牢守住陕西国税党风廉政建设主阵地。
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在知责上
做个“明白人”
党组书记要身先士卒勇于担当,自觉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积极谋划落实主体责任的举措,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和带头人。党组成员要齐心协力乐于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通过抓队伍,促进抓业务,种好自己的“责任田”。部门“一把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微观执行者,要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布置、一起督办、一起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任务直达“神经末梢”。
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在担责上
绷紧“一根弦”
要担组织领导之责,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不断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干部职工共同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各司其职、环环相扣的责任网络体系,并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上毫不松懈,定期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责任落实情况,推动形成较为严密的落实链条。要担教育引导之责,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传承弘扬伟大中国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在成长上知恩、工作上知责、生活上知足、言行上知止,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干部职工从与新常态不相适应的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中走出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依法行使税收执法管理权力,让税收权力不再“任性”。要担严格管理之责,认真落实总局党组提出的执法禁贪、服务禁懒、管理禁散“三个禁止”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严肃纪律促进廉洁从税的具体措施,在严守法纪、严肃风纪、严厉执纪上打好组合拳、实现常态化,对腐败问题敢于亮丑、敢于亮剑,治病树、拔烂树,全面提升从严治税管队水平。
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在履责上
当好“排头兵”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自身清正廉洁,到什么时候都能底气足、腰杆直。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今天,全面从严治党要继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的重要指示,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讲纪律守规矩,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政治上的明白人;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行使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源头治理等职权,注重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努力用铁的纪律锤炼铁的作风,当行为上的老实人;坚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经常用“三严三实”清除思想污垢、校正行为准星,从思想深处、从为政之德、从履职行权、从日常生活等方方面面,对照检查、严格锤炼,守住治税管队的底线,当作风上的干净人;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净化自己的社交圈,自觉算好廉政账,把好感情关、金钱关、兴趣愛好关,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掌握好生活的辩证法,明辨得与失的关系,学会自我心理的调适,当生活上的健康人。要通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在全省国税系统汇聚起风清气正人廉的强大正能量。
把主体责任映在税上,在问责上
念好“紧箍咒”
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要坚持严字当头抓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敢抓敢管,不搞下不为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包庇纵容。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纪律和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违法或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对涉税投诉、稽查案源、信访举报等各类问题线索,外查偷逃骗税,内查失职渎职。通过进一步强化问责,使各级党组切实把主体责任担起来,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引领陕西国税工作新常态。在严格纪律追究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措施,绘制“流程图”,全面排查税收执法中可能引发廉政问题的风险点,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自动预警,并实行流程监控,把税收执法职责分解到岗,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体现,是税务系统从严管队治税的关键支撑。各级党组是落实主体责任最为具体的实践者,是“守土有责”的重要一关。要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坚持“一岗双责”,及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坚决克服庸政懒政现象,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税收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陕西国税系统落地有声、久久为功。
(作者为陕西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