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塑造服务业全球优势及中国的战略选择

2015-11-06 08:42李俊
对外经贸实务 2015年9期
关键词:服务业优势贸易

李俊

服务业是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主要产业,是塑造其全球竞争优势的重要领域,是作为世界主要经贸强国的主要标志。2014年,美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总额超过5万亿美元,我国为4.9万亿美元,美国仍然是世界第一大对外贸易国。美国服务业领域的对外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相互促进,共同维持其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顶端地位。当前中国在取得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地位之后,正在向经贸强国迈进,美国在服务业领域的贸易投资经验尤其值得中国借鉴。

一、美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与特点

(一)美国服务贸易发展平稳,顺差多

美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基本历年都是世界第一,2013年服务贸易出口6620亿美元,相比2012年增加326亿美元,服务贸易总额达10935.6亿美元;服务贸易出口占美国出口额的30%,进口占进口总额的17%,服务贸易出口额占美国贸易总出口额的30%,贸易顺差2306亿美元,抵消了33.46%的货物贸易赤字,对平衡国际收支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近些年来,美国服务业出口增长迅速,除2009年出现小幅下滑外,其余年份出口增长速度均超过服务业进口速度,1987-2012年间,服务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率为2.8%. 2012年,服务业收入占美国GDP的69%,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68%。2014年服务业出口再创新高,达6874亿美元,相比2012年增长5%,比2009年增长34%。

(二)美国服务贸易伙伴多元化

从贸易伙伴的地理位置来看,美国的对外贸易伙伴趋向于多元化。2012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最大的市场是欧洲,其次是亚洲和拉丁美洲,对非洲各国的贸易往来也逐渐频繁。自2009年起,美国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增加121%,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增加40%,对欧盟国家增加18%。2012年,美国服务业出口前六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为:欧盟(1991亿美元)、加拿大(612亿美元)、日本(465亿美元)、中国(300亿美元)、墨西哥(274亿美元)、巴西(239亿美元)。美国服务业进口前10位的国家分别是:英国、加拿大、日本、百慕大群岛、德国、瑞士、印度、墨西哥、法国、中国。

(三)美国服务贸易结构比较合理

在众多服务贸易行业中,美国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如旅游、特权使用费及许可证费、运输、通讯等,这些部门为美国创造了巨额的服务贸易顺差。以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欧盟为例,2012年,美国对欧盟出口增加2.3%,占美国出口总额的近1/3,从不同服务行业看,欧盟仍是美国最大出口市场。其中,特权使用权费和许可费在美国对欧盟服务出口中占比最大,为24%,其次是旅游业(16%)、金融业(14%)及运输业(13%)。分行业来看,2013年,旅游服务业成为美国服务业出口最大部门,占出口总额的25%,同时,旅游服务业也是美国服务业进口的最大部门。2012-2013年,金融服务业增长最为迅速,出口增长9.7%。2008-2012年间,通信服务业和教育业增长最为迅速。

(四)美国服务贸易常年保持总体顺差状态

从美国服务贸易各行业贸易顺差情况来看,版权及许可证费是美国贸易顺差最大的服务行业,且常年保持贸易顺差,2013年美国版权及许可证费贸易顺差达884.3亿美元;旅游服务业是美国服务贸易顺差的另一大传统来源,仅次于版权及许可证费,2013年美国旅游贸易顺差766.63亿美元。此外,美国近些年来金融服务业发展迅速,贸易顺差额不断扩大,2000年,美国金融服务业贸易顺差额111.81亿美元,仅占美国整体服务业贸易顺差的14.45%,2013年,金融业贸易顺差额扩大至652.05亿美元,占服务业贸易顺差总额的28.29%,所占比例增长近一倍。相比而言,美国的保险业较欠发达,多年来一直处于逆差状态,是美国服务业贸易逆差的最大来源,2013年美国保险业贸易逆差342.1亿美元。美国的运输业多年来也一直处于逆差状态,2013年,运输业逆差92.26亿美元。另外,由于进口的不断增加,美国的计算机服务业自2006年开始由贸易顺差转为逆差状态,且逆差额不算扩大,2013年,美国计算机服务业贸易逆差额为126.8亿美元。

二、美国服务贸易优势形成的原因与经验

(一)政府大力支持,提供政治保证

美国政府为保障服务贸易出口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美国政府积极开展对外谈判,提高各国对美国的市场准入程度,提供了重要支持。例如,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正在商谈的《国际服务业协定(TISA)》及美国与其他国家商签的FTA协议,其中都把降低服务业准入条件、扩大本国服务企业海外市场作为重要目标;美国还在WTO等多边谈判中一直努力为本国信息服务业突破各种限制。此外,美国政府还积极向其他国家推销对网上交易免除税收和关税的政策,即“Internet税收之自由法”,在促使外国开放服务市场方面获得诸多成效。

(二) 服务业海外投资带动服务贸易发展

根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的数据,2007年,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2.99万亿美元,到2013年达到了4.66万亿美元。其中,截至2013年,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到3.61万亿美元。从服务业投资流量看,从2007年到2013年,美国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均保持在2000亿美元,约占海外直接投资的75%。服务业海外投资极大带动了服务贸易的发展,尤其是通过商业存在途径实现的服务贸易。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统计,2012年,美国外向服务贸易FATS统计为12930亿美元,内向服务贸易FATS统计为8019亿美元,顺差高达近5000亿美元,这是美国在全球服务业国际分工优势的集中体现。

(三)美国跨国公司主导全球服务业跨国投资与经营

跨国公司是全球直接投资的主要力量,服务业也不例外。在金融、电信、航运、物流、互联网、建筑、专业服务等领域,往往是少数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形成了全球的相对垄断地位,自然也主导着全球相关领域的贸易和投资。例如,美国的专业服务业整体实力全球领先,如管理咨询公司全球前50强总部全部设在美国;美国的信息服务业引领全球产业发展,其中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产业主导全球市场,雅虎、谷歌、亚马逊等一批美国互联网企业引领整个互联网产业,不断推出新的服务形式和商业模式。

(四)高度重视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相关的公共投资

为了满足国内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服务消费已经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私人消费的主要形式,2011年美国个人消费中服务消费占67%,接近商品消费的2 倍。保持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的硬件和软件领先优势,历届政府都重视基础设施和相关的科研投入,在应用信息技术等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服务行业方面的公共投资一直居于各国之首。世界上最先进的服务基础设施成为美国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最强有力的支持系统。例如,由于在“信息高速公路”的大量投入,美国企业在世界信息产业发展及服务贸易竞争中具有显著的优势。

(五)人力资本丰厚,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美国服务业

人力资本是美国服务贸易称雄世界的重要基础之一,美国教育投资占GDP 比重居各国前列,同时美国注重引进人才并积极开展员工培训,劳动力质量较高。丰富充足的人力资本保证服务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不断增强美国服务贸易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同时,高新技术广泛应用到美国的服务产业, 大大增加了美国服务贸易的种类和范围,提升了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科学技术革命加快了美国劳动力和科技人员的国际流动,而且使美国的产业结构逐渐向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的高科技产业转移, 并形成大规模的境内外服务输出。另一方面由于服务业技术的领先,美国在国际服务业领域的“话语权”也比较强,成为国际服务贸易标准的制定者与控制者,进一步使美国经济保持了国际竞争力的优势。

(六) 服务贸易统计分析方法完善

198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际投资和服务贸易调查法》。目前,美国已建成最科学、最完整和最有借鉴价值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与统计方法。美国也是世界上唯一能够提供与GATS 服务贸易概念一致、连续的、系统的双向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国家。在科学统计的基础上,美国对服务贸易的研究也居世界领先地位。美国商务部发布的数据和分析报告不仅对政策制定、多双边谈判有重要意义,对服务业企业开展市场调查和出口经营决策也有很大作用。

三、中国塑造服务贸易和投资优势的战略选择

(一)把服务贸易提升到与货物贸易同等重要的地位

从全球贸易发展整体形势看,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具有高度关联性,它们都是一个经济体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形式。不同的是,服务贸易由于自身特点,反映在国际收支统计上的贸易数据与货物贸易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但尽管如此,服务贸易仍占世界总贸易的近1/5,若算是商业存在形式的服务贸易,则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至少各占半壁江山,甚至服务贸易占比更大。同时,从主要国家的数据看,一般制造业发达、货物贸易具有较强优势的国家,也是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强的国家,发达国家总体上在服务贸易项下处于顺差地位,例如美国是第一大服务贸易顺差国。

服务贸易在一定程度上更能体现一个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因而切不可因统计数据上的差距,而忽略服务贸易的战略地位。对于我国而言,应当把服务贸易提升到与货物贸易同等重要的地位,我们不仅要建设货物贸易的大国和强国,也要建设服务贸易的大国和强国。

(二)发展服务贸易要探索中国模式

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在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方面可归结为以下几类:一是以服务业为主导的美英等发达国家,以强大的国内服务产业为基础,自内而外自发形成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优势;二是以制造业为主导的德、日、韩等国家,他们制造业发达,在与制造业有关的技术贸易、工程承包、运输等具有较大优势;三是以印度等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以软件和离岸服务外包为其特色,是典型的由外而内的发展模式,其国内服务产业基础并不强,但在特定领域拥有自身特色和优势。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具有经济规模、制造加工、人力资源等综合优势,与德日韩相似,有较强的制造业和货物贸易优势,同时与印度类似,在人力资源方面拥有较强优势,有发展人力资源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基础和条件。为此,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模式不太可能选择英美模式,而宜采取德日韩模式以及印度模式,大力发展与制造业相关的服务贸易,以及在特定的人力资源密集型服务贸易领域,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

(三)结合自身优势重点发展我有比较优势的服务贸易领域

要根据我国人力资源丰富和制造业、货物贸易优势,重点发展相关的服务贸易领域。

一是大力发展人力资源、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这类服务贸易主要包括建筑服务、信息和计算机服务、咨询服务、商务服务,以及离岸服务外包等。中国应充分利用高素质劳动力资源丰富及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大力发展此类服务,在相关领域培育一批在世界知名的服务产品和服务型跨国公司,如高铁、桥梁、电站等建筑服务品牌,以及软件外包、信息技术服务、呼叫中心等服务产品。

二是推动将开放型经济大国优势转化为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如利用货物贸易优势,逐步发展运输服务和保险服务。大力发展海洋运输服务,包括转口服务贸易;利用“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培育我国欧亚铁路运输服务优势。又如充分利用中华文化优势,积极推动输出中国版权和中国文化,在电影、电视剧、图书、音像、中医药等领域打造若干知名服务产品,提升中国服务品牌形象。

三是积极发展跨界服务,利用中国优势服务弥补中国服务短板。如充分利用我国中医药优势,积极发展健康旅游服务产业,吸收国际游客消费中国的中医药、保健和养生服务,带动我国入境游市场。又如,利用信息技术向传统服务业渗透的趋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跨界服务贸易。

(四)积极推动以商业存在为载体的服务业投资

全球经贸强国都是国际直接投资的强国,在服务贸易领域也不例外,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无一例外是国际直接投资大国和强国。为此,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就必须加快发展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目前,我国双向投资规模虽然均超千亿美元,其中服务业双向投资均超过制造业双向投资,但服务业投资质量有待提升,服务业双向投资优势还不够突出,应该进一步发挥我国双向投资大国优势,培育服务业国际投资和服务贸易新的增长点。

一是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发展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我国服务产业的外向化程度。要加大服务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把外资企业逐步打造成为提升我国服务业竞争力、增强我国服务业出口能力的一支重要力量。重点引进一批面向国际市场的外资项目,积极鼓励外资企业发展服务出口业务。

二是积极推动服务业“走出去”,不断增强我国服务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一方面,“中国服务”可以支撑我国能源资源、制造业“走出去”,另一方面,也可带动国内服务更加贴近国际市场。2013年,虽然我国对外投资中近70%都是服务业投资,但很多投在香港地区,而且集中在商贸批发、商务服务等领域。服务业海外投资的质量和效益不高。中国制造业、矿产资源等领域的海外投资需要大量的“中国服务”跟进,除了与投资直接有关的投资咨询调查、会计律师、金融、保险、物流等服务外,还有生活性服务,如吃、住、游、娱等服务,都需要中国本土服务企业跟随“走出去”。

(五)以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契,强化与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合作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国际市场主要集中在香港、美国、欧盟、日本等经济体,与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占比较小。根据前述分析,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一样,相对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更加活跃,金融危机以来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发达国家。这为我国强化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合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此,应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加强与沿线国家服务贸易合作,广泛发展运输、旅游、建筑等大宗服务贸易,要把服务贸易作为与沿线国家开展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

一是以服务贸易引领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合作。“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每一方面都与服务贸易紧密相关。传统上,我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俄罗斯、中亚、西亚等国家的合作重点在于货物贸易和制造业领域。然而,服务贸易是更高层次的合作,是人心相通的关键,要在技术、建筑、运输、旅游、文化、商务咨询、品牌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等方面,提升与相关国家的合作层次,扩大对沿线国家服务贸易规模,提升在我国服务贸易中的比重。

二是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服务贸易合作。积极配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建设,有针对性加大对东盟各国开展服务业贸易投资合作的力度。重点加强与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越南等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合作,在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公共设施建设与运营、旅游、文化、医疗保健、技术和知识产权、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领域加大合作力度,提高我国在东盟地区商务存在规模。

(六)加快落实国务院2015年8号文和2014年67号文,并在服务贸易“十三五”发展期加快政策落地生效

服务贸易发展必须要有政策支持。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的要求,加快制定相关的服务贸易配套政策,强化政策制定、执行,聚焦政策落地生效,为服务贸易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同时,依据上述两个文件,明确“十三五”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明确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发挥优势,弥补短板,从贸易主体、贸易平台、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政策举措等方面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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