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悠
现实中,文物保护工作的孱弱,从来不缺新鲜的案例。
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日古城西安的薛家寨汉墓群正在面临垃圾围堵的尴尬。据悉,早在2001年,薛家寨汉墓群就被确定为西安市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面对媒体的采访,西安市文物局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称:“仅是环境问题我们稽查管不了。”随后又有消息称,西安市政府已经对此召开了专题会,未来这里将建成公园,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落实中,对周边的废品收购站、养殖场也正在整治。
无独有偶,在南京明故宫皇宫遗址西南角,一个总投资达200亿元的“中航科技城”商业地产项目正拔地而起,甚至被宣传为“皇城内的风水宝地”。面对公众的质疑,南京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称,“中航科技城项目与明宫城护城河距离至少在500米以上”,与此前相关法规要求并不冲突。然而也有媒体报道称,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对这一地块共进行了4次考古勘探,有不少重要的收获,但一次也没有公布考古报告。
事实上,遗址上能否进行商业开发早已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质疑之声也不在少数。那么,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匾,为何总抵挡不住推土机的步步进逼?
王石川(媒体评论员)
耐人寻味的是,至少在9年前,南京市文物部门就在中航科技城的地块内发现了明代皇宫西墙的墙基,却从未向社会公开过这项重要的考古发现,也未将其公布为文物。如果及时公布考古发现,商业项目或难畅通无碍;如果为商业项目保驾护航,明故宫被侵害的命运便早已注定。
历史遗址与城市开发时有冲突,却非水火不容。每一个商业项目的出台,都应该遵循程序、遵守法律,遵照世道人心。
王健(央视评论员)
文保单位之所以在商业大潮中腰杆不硬,源于发展观念中的“唯GDP论”作祟—既带不来效益,也带不来更多的政绩,文物保护单位常常在父母官的眼中成了“二等公民”。甚至在极端案例中,文物保护工作被视为发展经济的“拦路虎”。
文物保护工作步履艰难,而执政理念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这就需要强有力的外力介入,为文保工作打气撑腰。第一把利器是“法律”。当前,《文物保护法》对毁坏文物做出诸多规定,但现实中“有规定、无执行”的状况依然存在。与此同时,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依然过低。第二把利器则是“问责”。
魏英杰(专栏作者)
有人可能会说,明南京城那么大,难道全都应该圈起来保护不成?不是这么理解。但如果连宫城都进行大规模商业开发,谈何文物保护,文化的尊严又何存?
这些道理难道当地相关部门和开发商真的不懂吗?我看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难道说,在文物遗址上进行商业开发,才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吗?也不是。若在明皇宫遗址上建立遗址公园,光是门票收入也不会少到哪里去。放着两全其美的规划不用,偏要搞这种破坏性开发,这究竟符合谁的利益最大化?
如何才能让宝贵的文物古迹免遭拆、毁、损的厄运?南京师范大学城市治理与政策分析研究所所长陈辉给出了三条意见:第一,摆脱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不能光考虑地方的经济发展。如果文物都没了,怎么谈文化?第二,科学规划城市布局。例如,可以开辟新的区域建设新城区,而对老城区进行适当的改造,既不破坏古建筑,又能使它们多一些现代化的功能。第三,合理划分城市功能。把城市的文化、行政、居住等功能划分开来,能够有效缓解人口过于集中的现状,进而达到保护城市古迹的目的。
《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