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运成
摘 要:“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对传统金融造成的冲击巨大,无论是从四大行推出的网上银行来看,还是淘宝与天宏基金联合开发的余额宝来看,互联网衍生出的产品种类正在吞噬着越来越多的客户群体。“互联网+”环境为金融领域带来全新一面,网络金融得以迅猛发展,并伴随着区别于传统金融的风险和机遇。为此,本文通过对当前“互联网+”环境下网络金融发展现状与形成原因的分析,就其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相应解决对策和展望。
关键词:“互联网+”;网络金融;风险分析;传统金融
一、当前“互联网+”环境下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与形成原因
“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在国内的迅速发展,不仅带动了整个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同时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据相关资料统计:余额宝截止到二零一三年年底,交易规模已达一千八百五十三亿元,一跃成为市场公募基金的翘楚。但与之相比,上线尚未满月的P2P众贷网宣布于当年四月破产,城乡贷也紧随其后下达歇业通知,两所网络平台最终都不免惨遭厄运。近些年来,我国金融行业逐渐意识到互联性金融的重要性,“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不断发展。尽管我国在网络银行的发展中得到了国际的认可,但金融犯罪仍然大量存在,这凸显了我国在“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发展中的安全性难题。发展迅猛的“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缺少相应法律的制约,必然会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地在金融领域大肆横行。由此可见,“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风险与机遇并存,制定正确的风险管理战略体系对业界良性发展至关重要。
“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发展过快过热造成资金流动与使用性超过市场承载能力,作为影响“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周期性因素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经济活动本身是有规律性的,必会朝着经济发展方向及市场规律方向发生扩张或收缩。面对复杂激烈的“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市场竞争,“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企业想要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利润需要进行资本积累,资本积累能够通过提升自身降低资本利润率,这就会进一步降低利润产生,同时能够促进下一轮的资本积累。信用金融形势的产生也为“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风险爆发埋下隐患,最终结果就是信用造成虚假需求,最终无法满足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冲突需要。除此之外,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促使企业在“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运营中过分相信市场与依赖市场的调节能力。因此,外部监管力度越来越弱,外部监管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互联网经济发展产生的效率,且会伴随产生更多金融风险隐患。
二、“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
1.诈骗事件与信用隐患
频发的诈骗事件与信用隐患给“互联网+”模式蒙上了一层阴影,以“财付通”理财手段来看,凭借腾讯公司作为自身后台,拥有超5亿潜在消费群体,快速发展的“财付通”很快与“支付宝”共享理财产品这片江山。但微信平台上个人信息与密码泄露屡见不鲜,快速发展的财付通软件频繁被卷入网络诈骗事件,这影响了更多消费者对其信赖程度。“互联网+”模式的快速发展,缩减金融市场流通环节,带给消费者更多便利,但频发的网络诈骗与信用隐患问题依然存在,网络盗窃与诈骗模式层出不穷,形势新颖,例如盗窃理财产品密码、假装淘宝客服骗取支付密码等,这些隐患正影响整个市场的安全。
2.信息泄露问题
为更好地带动金融市场的发展,“互联网+”模式将原有私人定制的服务呈现在公众眼前,虽然减少了繁琐的运行流程,但是也埋下了信息泄露的隐患。个人信息过于透明,保障措施过于单薄,成为“互联网+”模式发展的软肋,不得不说,有关媒体曾经报道某交流平台存在用钱购买客户资料的现象,不仅有客户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甚至包括其住址与身份证号码。一旦此类信息被别用用心的人士获取,只要一加分析,个人密码、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信息将成为公开的秘密,严重威胁正常生活秩序。大量私人信息被无情泄露,引发“互联网+”发展模式下的新型风险。
3.操作与运行风险
“互联网+”模式的快速发展,加速金融市场运行机制,缩减不必要的流通环节,加快经济发展,但快速发展的新模式也给企业带来了致命性威胁,一旦企业决策失误,相关运营理念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市场产生的快速反应将是致命性的。以巴林银行(英国)与大和银行(日本)遭受市场重击的案例来看,把握操作风险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同时,“互联网+”模式涉及道德、营销方面新的考验,一旦企业决策失误,将会引起企业经营问题。因此,重视决策与操作运行的重要作用,减少市场风险,保持企业稳定发展是“互联网+”模式下发展理念之一。
三、“互联网+”环境下网络金融风险的对策研究
1.完善现行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这是提升我国金融防范能力的基石,从监管理念层面上说,开放和保护相辅相成是大前提,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程度进一步加深,为保持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速度,不同监管者要对自身角色合理定位,遵循依法监管,全程监管,风险性监管和自我调控原则。另外,也要不断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针对我国不同法律规范找到相应不协调的地方进行改革,使其更加严谨。对于相应法律规范的执行一定要彻底,金融风险防范法律体系的权威性必须树立,加大金融监管手段的改进力度,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需要引入更多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市场退出因素,以进一步保证金融业务客户利益不受损,保持我国金融体系平稳较快发展。
2.坚持信息技术为基,进行资源优化工作
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带动着“互联网+”模式产生与发展,换句话说,正是因为以较高水平的信息技术作为基础,“互联网+”模式才得以实施,才能够短短数年间占据金融市场比重的极大份额。为更好地施展“互联网+”模式,必须坚持以信息技术作为技术,不断进行金融领域的发展与革新,保证金融市场的正常与安全。在此基础上,加快对金融信息的整合,资源的优化,减小互联网模式带来的金融风险,保证市场平稳运行。
3.传统金融加快转型
“互联网+”模式的快速发展,给金融行业注入了新活力,但传统模式依然有其独到之处。具体来说,“互联网+”模式主要为中小型企业服务,能够满足企业小额贷款的业务需求,传统金融方式主要服务对象是大型企业与长期客户,其良好的声誉与雄厚的资金储备保证传统金融稳健发展。为更好缓解金融风险,应重视新型“互联网+”模式对小微企业的服务作用,关注“互联网+”技术升级与使用方法,并重视传统金融业对大型企业、大量资金需求的服务作用,加快金融业的转型,推动经济的发展。
4.实施客户数据库策略
客户信息是“互联网+”环境下的发展基础,企业根据客户信息预测客户需求,研究经济发展趋势,根据客户量身推荐不同风险指数的产品,带动整体金融业发展。这些重要的客户信息包括客户个人资料、购买股票类型、投资类型、相关理财计划、购买支付方式等。为更好分析处理相关数据,企业应实施客户数据库策略,将客户资料搜集保存在一处,以规定形式分析并予以储存,一旦企业想进行资料调取,可以方便快捷地从数据库中导出,保证数据大量与准确,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体效率,带动金融需求的增长。
5.拓宽互联网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大量的互联网用户群体,他们不仅是未来金融发展的客户资源力量,还能够带动整个“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的全面发展,而“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被认为是最具开发能力的金融平台则是因为其快速便捷的特性,这使其具有超强的吸引力。企业必须重视网络业务的份额,着重发展互联性新业务,同时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发展,扩宽互联网的服务范围,不断进行创新,满足客户的各种合理需求,带动整个经济业务的发展。在拓宽互联网读物范围的同时,重视服务业务种类的增多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关注更多的客户需求,发展更为个性和重要的业务。
6.拓宽业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
“互联网+”模式的诞生,带动互联网潜在客户“浮出水面”。“互联网+”凭借网络作为媒介,既具有网络快捷、高效的特性,又具有实在性、经济性的重要作用,能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满足客户要求,推动模式的快速发展。因此,在“互联网+”的技术上,为扩大客户群体,我们必须认清“互联网+”的优势,明确新金融渠道的发展趋势,扩宽业务渠道,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在传统金融方式上,我们应坚持传统金融方式对大企业的服务作用,保持传统金融企业安全稳定的特性,满足客户需求,使其与“互联网+”模式相互配合,加快升级与转型,推动市场的发展。
四、“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展望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互联网业、金融业、电子商务业三者行业融合度不断加深,“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蓝海广阔的市场前景呈现,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作为一项新事物也必然会在初期发展阶段中遭遇重重困难,“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不仅具有传统金融活动所带来的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市场风险,而且由于其特有的产生方式也会产生技术风险、虚拟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因此,电商在不断摸索前进中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政府不断完善金融风险法制体系,出台网络公平交易细则十分重要。未来的“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工作方向应始终围绕风险识别管理与其可持续发展层面上,比如在研究“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风险的同时,为“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制定全面定义;对“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风险的研究工作重点放在金融收益与风险的平衡上;保证“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稳定发展的同时,兼顾其可持续性。
未来“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和法律保障措施,尤其以实施实名制和个人信誉机制作为典型。完善监督管理和法律保障措施能够为“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发展提供安全的国内金融环境,并带动整个“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的规范性,但完善这措施是一个深远而长久的过程,监督与信用体系应该在搜集金融客户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研究信用分级信息、客户个人资料、历史相关交易记录等来确定此次融通的金融额;“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企业在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后,根据客户的资金需求,利用互联网提供行金融服务,不断开发网银的附加功能,充分使用余额宝这一新兴交易方式,建立起完善的互联的营销金融体系,更可以深入发展“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的共享平台,结合传统和网络两大模块的营销方式,创新交互式的营销类型。
五、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快速发展,但整体来说发展不够完善,尤其与国外成熟的金融体系存在差距。在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现代事物与传统事物相辅相成的特点,融会贯通。总而言之,要从根本上减少“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风险,仍需我们相关从业者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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