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彦华+何文虎+杨云龙
摘 要:目前,国内学者还没有关于我国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整体开发的研究。本文通过引入BOT融资模式,探讨了解决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面临的融资渠道狭窄和融资规模有限难题的方法。文章最后给出了BOT融资模式在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中的风险防范问题。
关键词:BOT融资模式;兰-银线;红色旅游;风险防范
2005年3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旅游局等13个部门联合公布了包括兰州-定西-会宁-静宁-六盘山-银川线(以下简称兰-银线)在内的30条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八年后,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依然面临红色旅游场馆体验性不足、配套基础设施薄弱、投资主体单一(基本上以政府投资为主)、资金规模有限等瓶颈问题。本文通过尝试引入BOT融资模式来解决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中遇到的投资主体单一、资金规模有限等融资问题,本文的研究将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开发中的项目融资方式创新提供新思路。
一、BOT模式的基本内容
BOT融资模式中的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BOT融资模式指政府将某一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交给私人投资者自行筹资建设,并容许投资者在商定的时间内享有特定的经营管理权和利益获取权(杨晓庄等,2012)。BOT融资模式的典型形式可以用图1表示:
BOT融资模式有四种发展类型:一是BTO(Build-Transfer-Operate)模式,即建设—转让—经营,这种模式适用于具有较强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项目(比如电厂、铁路)。私营投资者在项目建成后立即将其移交政府,随后政府根据双方签署的特许权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的使用权让渡给私人投资者;二是BOOT(Build-Own-Transfer-Operate)模式,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该模式强调私人投资者在项目建成后拥有对项目的收费权和其他附加权利。该模式强调私人投资者在将项目移交给政府前享有对项目的所有权;三是BOO(Build-Own-Transfer)模式,即建设—拥有—经营,该模式是将项目的所有权让渡给私人投资者,将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政府定期给私人投资者以项目使用费;四是BROT(Build-Rent-Transfer-Operate)模式,即建设—租借—经营—转让,该模式强调项目建成后作为私人投资者的有形资产。下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将BOT模式的发展类型运用于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
二、BOT模式在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中的适用性分析
笔者借助人民银行固原市中支、吴忠市中支、定西市中支和白银市中支相关工作人员对兰-银线9个主要红色旅游景点进行了问卷调查和电话访问,这9个景点分别为:定西市岷县“岷州会议”纪念馆、定西市通渭县榜罗镇革命遗址、白银市会宁县红军长征会师旧址、固原市隆德县六盘山长征纪念亭、固原市西吉县将台堡一、二方面军会师纪念碑、固原市西吉县兴隆镇单家集红军长征遗址、固原市泾源县老龙潭革命烈士纪念亭、吴忠市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园和吴忠市盐池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现将被调查红色旅游景点的情况整理如下。
(一)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状分析
一是游客接待规模逐年增加。调查显示,2009年以来,被调查的9个红色旅游景点的游客接待数量逐年增加。以固原市隆德县六盘山长征纪念亭、固原市西吉县将台堡一、二方面军会师纪念碑、固原市西吉县兴隆镇单家集红军长征遗址和固原市泾源县老龙潭革命烈士纪念亭等四个旅游景点为例,四个红色旅游景点2009年至2012年的客流量平均增长率为21%、13%、8%和19%。
二是以中青年游客为主。和自然观光旅游、生态旅游、体育旅游等旅游相比,红色旅游因其集休闲、教育、观光为一体而备受各个年龄段的游客青睐。调查显示,9个旅游景点的游客年龄段主要集中在19岁至60岁之间(见表1)。
三是游客对红色旅游景点各方面评价不一。第一,对红色旅游景点总体评价较好。调查显示,游客对被调查红色旅游景点的总体评价较好。说明,一方面,红色旅游对于游客来说比较新鲜;另一方面,各地区红色旅游景点的总体服务质量较好。第二,对景点场馆项目和内容评价一般。调查显示,相对于蜡像、实物和图片,游客更喜欢影视短片、幻影成像等体验性较强的陈列方式。目前,被调查红色旅游景点场馆项目的陈列方式主要为蜡像、实物和图片,对游客尤其是回头客的吸引力不强。第三,对红色旅游纪念品开发评价较差。红色旅游的集群发展可以有效提高区域内各类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水平,提升红色旅游区域竞争力(袁亚忠等,2009)。调查显示,被调查景点所在地区红色旅游产业链脱节,具有地域特色的纪念品开发严重滞后。由于纪念品在游客心中是一份珍贵的回忆,纪念品开发不足影响了游客对红色旅游景点的综合评价(见表2)。
|
2、存在问题
一是红色旅游配套产业发展不足。在红色旅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提升产业竞争力成为各地发展红色旅游景点的重中之重。一般情况下,红色旅游的产业竞争力包括旅游资源禀赋、企业自身能力和关联支撑条件等方面(刘又堂等,2011)。目前,红色旅游地区配套产业发展明显薄弱。调查显示,被调查景点的餐饮业发展缓慢,娱购业发展后劲不足,纪念品开发升级严重滞后,产品开发重叠度较高。由于关联效应和聚集效应的存在,上述不利因素制约了红色旅游产业相关企业自身能力的增强和关联支撑条件的巩固。目前,各红色旅游景点亟需找到红色旅游配套产业连片合理规划发展的模式。
二是红色旅游场馆亟待体验性改建。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提高,游客对旅游休闲、学习、体验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国内学者普遍认为红色体验旅游是未来红色旅游发展的趋势。总的说来,红色旅游的体验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红色旅游与原汁原味的民族风情、地域特色、历史积淀组成的配套产业(包括风情小吃、各类演出和表演、独具风格的住宿等)开发相结合,增加游客的满意度。二是通过红色旅游场馆的体验性和视觉性搭配,使游客对红色旅游景点发生的历史事件有一个身临其境的认识,增加游客的认知度和愉悦度。目前,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的展馆陈列方式依然以参观为主,缺乏迎合游客的体验性、视觉性陈列方式。为了适应新时期红色旅游发展的需要,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亟需体验性改造。
三是红色旅游地区配套基础设施薄弱。配套基础设施是影响红色旅游竞争力的又一因素。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所在地区交通建设远逊于全国其它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所在地区。目前,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所在地区缺乏一条连接各旅游景点的主干道高速公路和主干道铁路。调查还显示,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周围公共厕所、各类取款机、pos机、超市等基础设施匮乏。基础设施薄弱已经影响到了游客对景点的综合评价。
上述三个问题说明,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现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配套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场馆体验性不够和基础设施薄弱。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是发展红色旅游配套产业、改建红色旅游景点场馆、加强红色旅游景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因此,问题的关键是能否融得大量开发建设资金。下文将讨论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中的融资情况。
(二)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中融资现状
1、融资规模较小
据调查,兰-银线各红色旅游景点融资规模普遍较少。以定西市岷县“岷州会议”纪念馆和通渭县榜罗镇革命遗址为例。两个红色旅游景点近3年融资占景点所在县GDP的比例都小于1%,且融资来源主要是政府投资(详见表3)。
2、融资方式单一
由于红色旅游景点公共性较强,私人投资者苦于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模式和投资渠道,纷纷止步于红色旅游景点开发投资。被调查的9个红色旅游景点中有8个景点是通过政府投资融得的全部资金。所有被调查的红色旅游景点都没有通过招商引资和股票、债券市场融资。调查还发现,融资方式单一部分延滞了融资规模的扩大。
3、前期融资与后期开发不匹配
在产权明确和信息对称的一般情况下,各个项目的融资与建设利用是匹配的,融资就是为了项目后期开发。在产权不明确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项目融资并不都投入到项目后期开发。出现这种现象的解释有寻租行为和软约束机制。调查显示,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时常会有前期融资和后期开发不匹配的事情出现。
总之,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融资存在的融资规模小、融资方式单一和前期融资与后期开发不匹配等问题说明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建设融资需要探寻新的模式和思路。
(三)BOT模式在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应用的优点
1、实施BOT融资模式可以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规模有限难题
各地区在红色旅游景点开发中实施BOT融资模式,可以有效克服融资规模小和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一方面,在实施BOT融资模式以前,各地方红色旅游景点开发中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各级政府项目拨款和银行贷款。BOT融资模式的引入打破了红色旅游景点开发融资只能靠政府拨款的困境。由于BOT融资模式有四种发展类型,各地区可结合红色旅游景点开发项目特点和性质灵活操作应用。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拨款受财政收入的限制,银行贷款受信息不对称和业务风险的限制,各地方在实施BOT融资方式之前的融资规模非常有限。这种融资规模的有限性与红色旅游景点场馆体验性改造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产生了不可克服的矛盾。实施BOT融资模式可以有步骤、有控制的将私人投资(融资)、民间资本引入红色旅游景点开发中,理论上,这里的私人投资也包括国外私人投资或者各类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私人投资、民间资本的加入无疑会增加红色旅游景点开发的融资量。
2、实施BOT融资模式可以分散红色旅游景点项目开发风险
BOT融资模式实施以前,红色旅游景点项目开发的风险全由当地政府承担。如果项目开发中有银行贷款,则银行也承担一部分风险。BOT融资模式实施以后,红色景点项目开发中的风险由政府、私人投资者共同承担。如果私人投资者将项目转包给建筑公司,并为该项目募资,则项目的风险会继续转移到建筑公司和银团。此外,单纯由政府负责开发的红色旅游景点项目会或多或少的受到寻租行为、软预算约束的限制(这里主要指政府项目资金没有充分利用,项目开发监督不力等),也会引发风险。实施BOT融资模式以后,项目的建造产权和经营产权非常明显。受政府与私人投资者签订的项目特许协议、项目后期营业利润、私人投资者与第三方签订的书面协议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风险会得到最大可能的防范。
3、实施BOT融资模式可以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BOT融资模式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三点好处:首先,实施BOT融资模式可以给红色旅游地区带来大量固定资产。BOT融资模式的实施往往要在政府和私人投资者之间签订特许权协议,特许权协议期满后项目将交由地方政府接管,成为地方的公共财产。其次,实施BOT融资模式可以在短时期内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融得大量资金,加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最后,由于本文中BOT融资模式还运用到红色旅游纪念品、餐饮等方面的开发,无疑会对地方经济发展产生促进作用。
三、BOT模式在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中的应用
BOT模式在红色旅游景点场馆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纪念品开发等方面应用的总体思路是一样的。首先,政府采用公平竞标方式选定私人投资者作为项目投资人,并与项目投资人签订项目特许权协议。其次,项目投资人根据项目特许权协议组建项目公司,负责设计、投资(融资)和建设项目。最后,政府根据特许权协议容许私人投资者经营该项目并获得利润,协议期满后按照协议价格收购该项目。
(一)在红色旅游场馆建设中应用BTO模式
1、BTO模式选取原因
红色旅游和其它旅游相比政治教育意义更强烈。红色旅游场馆往往被认为是进行革命史诗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缅怀革命先烈的最佳场所。红色旅游场馆的所有权让渡给私人投资者可能产生两种危害。一是被别有用心的投资者作为宣传反动言论的平台。二是私人投资者出于盈利性考虑会在红色旅游场馆加入过多商业性元素,淡化红色旅游开发的宗旨。实施BTO模式的优点是在红色旅游场馆项目开发后红色旅游场馆的所有权归当地政府,而私人投资者根据项目特许权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享有对红色旅游场馆的使用权。
2、BTO模式在兰-银线基础设施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场馆改造可以由投资者统一完成。甘肃省政府可以和宁夏自治区政府联合招商,寻求能对兰-银线主要红色旅游景点场馆进行改造的投资方(可以由单个或多个法人组成)。统一改造兰-银线主要红色旅游场馆有三个优点:第一,便于产生集聚效应。兰-银线主要红色旅游场馆统一改造对游客的吸引力要强于单独某个红色旅游景点场馆的改造;第二,便于节约资源。BTO项目公司可以将场馆改造工程转包给某几个固定的私人建筑商。由于学习效应的存在,私人建筑商在建筑场馆时可以改进技术、积累建设经验、统一订购材料和综合规划,可以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第三,避免了场馆重复建设,有利于加入地方特色元素。BTO项目公司出于项目后期盈利最大化考虑,可以将红色旅游资源特色、地区风土人情应用于红色旅游场馆的改造过程中去,避免了场馆的重复开发。
二是场馆建设要注重体验性开发。目前,红色旅游开发中遇到的问题归结起来是红色旅游产品的竞争力不强和游客的参与性不高,解决方法是对场馆进行体验性改建(安贺新等,2010)。政府在和私人投资商签订项目特许权协议时要注明对场馆进行体验性开发。当然,私人投资者基于后期盈利最大化的考虑,也会从体验性营销角度考虑开发红色旅游景点的场馆。
(二)在兰-银线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用BOOT模式
1、BOOT模式选取原因
受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资金不足成为制约兰-银线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因素,而BOOT融资模式将成为兰-银线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有效途径。选择BOOT模式是因为基础设施涵盖了交通、邮电、供水供电等多个领域。不同基础设施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不相同,国家对其所有权的要求也不同,比如国家对交通基础设施所有权控制的要求要强于供水,事实上有些国家的供水是由私有企业提供的。BOOT强调私人投资者拥有基础设施建设的收费权和其它方面权利,在将基础设施交给政府前的一段时间拥有对基础设施的所有权,这里的一段时间政府可以根据基础设施的公共性强弱和私人投资者商定。
2、BOOT模式在兰-银线基础设施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BOOT项目特许权协议要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在BOOT项目签订和实施过程中,政府和私人投资者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到征地拆迁安置、用水用电、环境协调等问题,政府应充分发挥政府的职权优势和地域优势,给予投资方各种便利条件。
二是合理确定投资回报率。和BTO模式不同,私人投资者在运用BOOT模式时会拥有一段时间的基础设施所有权。政府要在BOOT项目特许协议中议定私人投资者在拥有基础设施所有权的期间内对基础设施的收费标准。如果私人投资者对基础设施收费过高,有可能影响到人们应用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发挥不出基础设施的作用。因此,政府和私人投资者要就项目投资回报率达成协议,必要时政府可以对项目运营进行补贴。
(三)在纪念品、餐饮住宿开发方面应用BOO模式
1、BOO模式选取原因
选取BOO模式是由纪念品、餐饮和酒店项目的特性决定的。和红色旅游场馆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相比,纪念品、餐饮和酒店项目的建设和拥有可以交由私人。然而,本地区私人投资者一时无法开发纪念品、开餐饮、建造酒店酒店来满足红色旅游发展的需要。因此,可以考虑让政府通过BOO模式向国内外私人投资者融资。
2、BOO模式在兰-银线纪念品、餐饮、酒店方面的应用
一是政府可以变相成为项目使用权的购买者。由于BOO模式强调在项目建成后政府要变成项目服务的购买者,但出于纪念品、餐饮和酒店的私有性质,可以将游客、当地人民群众作为项目服务的购买者。同时,政府要给BOO项目后期运营提供诸多优惠政策,比如可以规定在项目运营的若干年内实行税收优惠,准许项目公司成为该地区的垄断供给者等。
二是政府可以为BOO项目提供信用担保。和红色旅游场馆建设融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不同,纪念品、餐饮和酒店项目开发融资过程可能面临授信程度低、抵押担保物不足、投资回报率低等问题,政府可以为BOO项目提供投资回报率担保、经营期担保和贷款担保。
四、BOT模式应用的风险防范问题
BOT项目具有投资数额大、周期长、参与方多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BOT项目风险的普遍性和突发性。运用BOT融资模式必须考虑风险防范问题。BOT项目的风险防范问题可以理解为项目风险在各参与方之间的分配问题。BOT项目风险分配应遵循风险共担原则、风险承担程度与回报相匹配原则和承担风险存在上限原则。下文将用线性规划方法说明BOT项目风险在各参与方的分配。
假设BOT项目有n个参与方,存在m个风险,用r■表示第i个项目参与方承担的第j中风险。假设项目在运用过程中排除了所有人为过失可能导致的风险,即项目风险全部是系统性、不可预见性的。根据上文提到的风险承担程度与项目回报相匹配的原则,各参与方在项目中承担的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定义TR■=TR■(r■,r■,....,r■)为第i个参与方的总收益,TC■=TC■(r■,r■,....,r■)为第i个参与方承担风险所付出的成本,π■=TR■-TC■为各参与方对项目风险的偏好系数(利润)。风险分配的目标是在项目风险一定的情况下,风险分配达到使所有人都不想从新分配项目风险的均衡点,即:
f(r■,r■,...,rm)=max■πi (1)
本文还假定BOT项目所有参与方的收益和成本都是各种风险的线性函数,即:
TR■=TR■r■+TR■r■+...TR■r■=■TR■r■,i=1,2,...,n (2)
TC■=TC■r■+TC■r■+...TC■r■=■TC■r■,i=1,2,...,n (3)
式中TR■为第i项目参与方承担第j中风险获得的收益,TC■为第i参与方承担第j中风险中付出的成本。联立(1)、(2)、(3)得,所有参与方风险分配达到帕累托状态时的目标函数为:
f(r■,r■,...,rm)=max■■(TR■-TC■)r■ (4)
上文假设项目风险一定,即:
■r■=r■ (5)
联立(4)、(5),得线性方程式:
f=max■■(TR■-TC■)r■=max■■π■r■
i=1,2,...,n;j=1,2,...,m
s.t.■r■=r■ (6)
求解(6)可以得出目标函数的最优值。此外,从(6)式还可得出,当BOT项目的每一个风险都由对该风险偏好系数最大的参与方(πi=TR■-TC■最大)承担时,BOT项目的风险达到了最近分配。
五、结论
本文对兰-银线红色旅游线路中的九个主要红色旅游景点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发现,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亟需发展红色旅游配套产业,扩建红色旅游景点场馆,加强景点周围基础设施建设。然而,受融资规模小、融资方式单一、前期融资与后期开发不匹配等障碍影响,创新融资方式成为当前推动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的关键。本文通过应用BOT融资模式中的BTO模式、BOOT模式和BOO模式,解决了兰-银线红色旅游景点开发中红色旅游场馆连片改建、基础设施建设和纪念品、餐饮、酒店开发方面的融资问题。文章最后研究了BOT项目应用中的风险防范问题,并认为在应用BOT融资模式时,当BOT融资项目每一个风险都由对该风险偏好系数最大的参与方承担时,BOT项目的风险防范达到了最优。
参考文献
[1]安贺新,赵璇.从体验营销的视角探索红色旅游的开发策略[J].经济研究参考,2010,(56):46-48。
[2]刘又堂,陈柏林.广西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策略研究[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35-37。
[3]阎友兵,陈非文,方世敏,刘建平.2009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现状调查与思考[J].湘潭大学学报,2009,(6):84-88。
[4]袁亚忠,杜荣凤.“两型社会”背景下长株潭红色旅游集群发展研究[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09,(4):9-12。
[5]杨晓庄,徐艳娟,王欣.高速公路建设BOT融资模式探讨[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12,(1):119-124。
A Study on the Application of BOT Financing Mode to the Exploitation of the Red Tourist Attractions along Lan-Yin Line
KANG Yanhua HE Wenhu YANG Yunlong
(Guyuan Municipal Sub-branch PBC, Guyuan Ningxia 756000)
Abstract:Presently, there is no deep study on the overall exploitation of 30 red tourist routes in China. By introducing BOT financing mode, the paper investigates the methods of solving the problems that the exploitation of the red tourist attractions along Lan-Yin line is faced such that the financing channels are narrow and financing scales are limited. And at last,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risk prevention of BOT financing mode in the exploitation of the red tourist attractions along Lan-Yin line.
Keywords: BOT financing mode; Lan-Yin line; red tourism; risk prevention
责任编辑、校对:申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