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综合素质评价,采取的是分析式的评价思路,即将综合素质进行层层分解,直到分解出观测点;然后依观测点进行评价,再对观测点的评价结果进行合成,直到合成最终的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的思路同学科考试的思路如出一辙,即将要达到的教育目标分解为不同的课程,将每一课程分解为不同的单元,将每一单元分解为若干“课”,再将每一课分解为若干知识点。评价时依据知识点进行评价,然后将不同知识点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就构成了学科成绩,将不同学科的成绩加起来,就构成了总体成绩。然而,综合素质不同于学科考试成绩所表征的素质。学科考试成绩所表征的是知识与技能,而这些是可以用“多少”来衡量的,不同指标的评价结果可以累加;而综合素质却不能用“多少”来衡量,不同观测点的评价结果不能累加。比如,我们不能说帮老师擦五次黑板的学生就一定比帮老师擦三次黑板的学生思想品德要好,也没有充足的理由说一个帮老师擦了黑板又给老师让座的学生比一个只给老师擦黑板的学生思想品德好。 其实,综合素质既具有整体性,又具有个体性,“是每一个学生的个性整体”。它不具备学术素质的那种层层分解性。故而,评价综合素质,必须采取综合性的评价思路。
具体而言,综合素质评价应该这样操作:先让学生陈述除了高考成绩外还有哪些突出的素质需要高校知道(可以规定只陈述最重要的三项)并提供证据,然后由评价者依据自己的所知、学生的陈述和相关证据对学生所陈述的素质及证明材料进行认定,并写出结论。这种评价侧重评价学生的优势素质,而不是去评价学生各个方面的素质。
——摘编自:罗祖兵《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的两难困境及其突围》,《全球教育展望》2015年第8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