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明确
财政部发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就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申报程序、支付方式等作出规定,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注册税务师承接业务等七项执业规则发布
中税协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试行)等七项规则的通知》(中税协发〔2015〕36号)。包括 :《注册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注册税务师业务计划规则》《注册税务师工作底稿规则》《注册税务师业务报告规则》四项程序性规则;《纳税争议代理服务业务规则》《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鉴证业务规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规则》三项具体业务规则(含工作底稿、报告范本)。
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扩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的通知》,调整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
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将降低
人社部、财政部29日联合发出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降低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按照“总体降低”的目标要求,一是将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二是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0.25个百分点;实际平均费率从目前的0.9%左右降至0.7%左右,降低0.2个百分点。初步测算,74个行业的基准费率标准将降低,全国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0亿元左右。
税总、银监会“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顶层设计,于2015年7月30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银税合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各地税务机关、银监会派出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2015年第3季度内建立银税合作机制,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共享区域内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充分利用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中税协转涉税鉴证法规供税务师执业参考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关于转发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涉税鉴证相关规定的通知》,供各地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执业时参考。《通知》总结了十六条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涉税鉴证相关规定。
深交所发布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办法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暂行办法》,自2015年9月21日起施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暂不纳入协议回购质押券范围;个人投资者暂不得参与资产支持证券的协议回购;协议回购交易经手费暂免收取,恢复收取时间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国务院建立“双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由国家发改委牵头,23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被正式批复建立。这是十八大后建立的第16个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该联席会将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工作。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确定时间表
8月31日前,我国将确定100个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今年下半年开始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2015年8月31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确定分别参加2015年、2016年、2017年脱钩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并送交民政部。参加2015年、2016年、2017年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由民政部汇总,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