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之流失与回归

2015-10-28 03:05撰文王越
中国新时代 2015年9期
关键词:公约文物

撰文>>>王越

中国文物之流失与回归

撰文>>>王越

因为拥有所以被觊觎,1840年的鸦片战争开启了中国痛失珍贵宝物的“悲惨之路”。中国文物因战争被抢掠,因经济利益被走私、盗掘,它们都身处异乡。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5000多年的文化传承,历史的积累让中国拥有不计其数的奇珍异宝。因为拥有所以被觊觎,1840年的鸦片战争开启了中国痛失珍贵宝物的“悲惨之路”。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从鸦片战争以来,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这些流落在外的文物几乎涵盖了所有文物种类,包括书法、绘画、青铜器、玉器、陶瓷、雕塑、甲骨、典籍、漆器、丝织品等各类珍品。中国文物因战争被抢掠,因经济利益被走私、盗掘,它们都身处异乡。

文物流失之痛

中国文物流失的开始于战争。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他们将能带走的都掠夺走,不能带走的都销毁殆尽。他们用车轮碾压象牙制品,用手稿、书籍点烟做饭。他们抢掠金银器、书画、瓷器、珠宝,其中十二生肖铜像就是此时被抢掠出国。

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他们特许士兵3天时间公开抢劫,所抢夺的财物归私人所有,其中《四库全书》和《永乐大典》就包含在内。“自元明以来之积蓄,上至典章文物,下至国宝奇珍,扫地遂尽。”无数的宫廷所藏、古籍文书、珍奇宝物被洗劫一空。

1937年日军侵华战争爆发,又使得大量中国文物损坏、流失国外。1940年北京大学文学院所藏唐代碑志拓片3000余件被盗;1943年广东坪石被侵占后,中山大学研究院发掘的海丰汕尾的8箱古文物化石全部丢失;闻名于世的“北京人”化石也是随之遗失。

敦煌莫高窟,以精美的壁画和塑像闻名于世,始建于十六国的前秦时期,拥有数以万计的宝藏。藏经洞中存放了从4世纪到11世纪的历史文书、纸画、绢画等大量文物5万多件,基本上都是世间仅存的孤本。1900年莫高窟藏经洞被王道士发现以后,一些以各种名目来华的外国人开始大量走私中国文物,英国犹太人斯坦因分别两次以200两、500两换取24箱写本、5箱艺术品和570段敦煌文献,法国人伯希和以600两换取1万多件敦煌文书。在被政府得知敦煌文书的存在到藏经洞被发现的时间长达9年,在这9年里,俄、英、法、德、日、美国等都以考察为幌子来到西北地区有66次,每次都带走大量的宝贵文物。直到最后敦煌文物交到清政府手中的只有8757件(现如今经过各方努力已收回藏书2万余件)。

1911年辛亥革命后,溥仪被迫退位,但仍居住于紫禁城皇宫内,庞大的开支使得皇室不得不拍卖或抵押皇宫中的宝物。1922年溥仪偷偷将6大箱1200多件书画精品盗出宫,这批文物命运多舛,辗转北京、长春、天津等地长达22年之久,期间文物一直在被变卖、典当,最终存放于长春“小白楼”中的剩余文物又遭到兵匪的哄抢,这1200多件宫廷文物就彻底地“走散”。后来经调查,这1200多件精品宫廷文物绝大部分都流失在海外。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文物开始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是法律制度不完善,仍然存在文物流失海外的情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很多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利用高科技定位、探测、爆破等现代技术盗窃博物馆、盗掘古墓。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盗墓现象越发猖獗,由于中国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这些文物90%都在海外进行交易,从而导致又一批大量的文物远离祖国。根据有关统计,1978年上半年,青海1700多名村民盗掘古墓2000多座,文物流失10000多件,1990年四川省有23000多座古墓被盗,文物大省河南、陕西、山西变为海内外文物走私买卖交易的“金三角”。这些被盗的很多精品文物,尤其是博物馆被盗文物,大多通过非法途径被送往日本、韩国、美国、英国等国家。

文物“回家”之路

中国流失在海外的文物数量众多,被不同国家所收藏,“回家”之路漫漫。流失的文物绘画、地方志和古籍方面的文物,美国收藏数量最多,“华盛顿弗利尔博物馆有1200余幅;美国国会图书馆有4000多种地方志;全美有古籍善本3000多种,家谱2000多种。”瓷器方面的文物,法国集美博物馆收藏保存最佳,从中国最早的原始瓷器一直到明清青花、五彩瓷等,各个朝代的名窑瓷器应有尽有,且多数是精品。甲骨文收藏最多的要数日本,流失海外的3万多片甲骨文,日本有近1.3万片。敦煌宝藏留给我国的目前有2万件,其余都分散在国外各大图书馆、研究所收藏。大英图书馆有1.37万件,法国巴黎图书馆有6000件,俄罗斯圣彼得堡亚洲民族研究所有1.2万件,英国印度事务所图书馆有近2000件,日本、韩国、美国、瑞典也都有收藏。流失海外的文物分散广、种类多、时间久等因素都导致中国文物“回家”之难。

许多爱国人士也在一直努力将海外流失的文物运送回国,也在寻求各种方法,其中法律途径、回购、回赠是主要方式。国际社会制定了一些打击文物犯罪、促进非法流失文物返还的国际条约。1954年的《海牙公约》,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1970年公约”),1995年通过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公约》(简称“1995年公约”),这些是目前最重要的控制文物非法流转的国际公约。通过这些法律返还的中国文物有1600年前的北魏赤陶马、1500年前的北齐石灰佛像、1400年前的隋代骑士陶马等14件珍贵文物。

回购流失海外的文物是一个重要途径。既有国家行为,也有企业、个人行为。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周恩来总理就曾亲自筹划,用48万港元购回三希堂法帖中的《中秋帖》《伯远帖》《五牛图》等文物,2002年国家以2999万元买回了宋代米芾的《研山铭》手卷,随后又花费2亿多元买回了战国虎形佩等文物,北京首都图书馆和上海博物馆分别以800万元和990万元购回《孔子弟子像》(手绘本)和《钱镜塘藏历代名人书札》,2000年保利集团斥3300多万元买回了圆明园牛首、虎首、猴首铜像。2002年到2006年间,共实施了14个重大征集项目,国家财政资金动用了近2亿元,抢救了流失在海外的文物203件。

回赠,指的是一些企业、爱国人士,包括海外华侨把文物捐赠回来。

法律措施、回购、回赠确实为我国挽回了大量流失在海外的文物,可是面对国际法律的不完善不强硬、巨大的海外文物数量、动辄天价的文物市场价格,未来文物“回家之路”依然令人忧心忡忡。虽然国际公约中有各种明文规定,但是其约束力非常有限。首先追溯期限是有限的,流失时间超过期限就不受公约保护,其次公约并不对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必须是两个认可公约的国家签署协议才生效,一些国家不加入该公约,就是因为不愿意归还掠夺的文物。另外,国际界定流失海外的文物界限很模糊,标准不明确,许多流失的文物几经转手,新的持有者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那对赃物的追讨就难上加难。对于斥巨资回购国宝,国家文物局原顾问谢辰生说:“中国文物回流给人的印象好像都是靠钱去买,事实上,中国流失在海外的文物数量繁多,情况复杂。如果不分情况,一味去用钱购买,就相当于承认了这部分文物的合法性,于情于理都难以接受。”原本属于中国的文物,被抢夺以后,却要我们国人自己花高价再买回来,这无异于“再次被掠,二次被盗。”

国宝回归之路任重道远,谁都不愿意看到中国文物身在异国他乡,不愿见到中国文物只能梦归故里。道路是曲折的,但意志是坚定的。中国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表示,中国政府也在从5个方面努力:“一个方面是加强各部门联合行动,从源头上打击针对文物的盗掘盗窃和走私行动;第二个方面要加强海关、加强出入境的管理;第三是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国际公约的相关活动;第四是继续与有关国家商签相关双边协议,防止文物流失;第五要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外交、司法等方式,来提供证据,积极追索历史上被劫掠的、被非法走私出境的中国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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