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依据自治区下达的五年任务规划,围绕国家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着力打造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核心区,真正实现“藏粮于地”。发挥种粮大户、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种植为事业、有自筹能力、建后精心管护的优势,积极支持他们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三区划分”制规划和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安排一定比例的“膜下滴灌”。充分利用过境河流及水库、地面径流等地上水资源,把地上与地下水利用结合起来。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规划中增强科技支撑,在用水上体现科学、节约、可持续,在科学种田上增加项目区种植的科技含量,做到农业综合开发硬件过硬,更要做到“良种良法”的软件过硬。继续探索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创新管护机制,出台管护政策,既要化解矛盾,又要延续开发成果。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优势特色规模。支持区域优势显著、主导产业明确、引导示范作用强的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带建设,培育和延长产业链条,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大力扶持带动力强、示范引领突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抓好规模化养殖,扶持奶牛规模化养殖企业和乳业奶源基地的综合建设。抓好“菜篮子”工程,扶持规模化温室、大棚等保护地建设,促进设施蔬菜尽快达到16万亩。抓好城中村、城边村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加快构建都市型农业。推动扶持肉羊养殖业发展,壮大鼓励肉羊的深、精加工。支持龙头企业向科技发展型转变,强化产业及产业链各环节的科技支撑作用。
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管,做好具体规划,保证项目的质量、审计和评审。完善资金分配、拨付机制,加强项目资金分配的科学性,逐步加大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考评力度,奖优罚劣,科学分配财政资金。加快农发资金拨付进度,严格禁止挤挪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确保资金安全。完善和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认真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单位法人制的“四制”管理制度。按照自治区农发资金管理办法,做好监督、检查和自查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区群众在项目立项和建设中的监督作用,监督检查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以事中检查监督、控制为主。
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撬动金融资本、增加资金投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产业化经营方式创新,以及如何从农业综合开发角度更好地支持全市“三农”工作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和探索,提出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把握关键宣传节点和工作中的亮点特点、新思路新办法,围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做好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农发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