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素华
摘 要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既是当前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特别是村干部在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财产处置、集体资源开发和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导致部分农民集体上访,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如何管理好农村集体“三资”有效化解农村信访矛盾;维护村集体经济利益是基层党委政府和监管人员的重要工作。基于此,结合邵武市水北镇实际就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谈一点粗浅看法。
关键词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福建省邵武市水北镇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27--02
1 农村“三资”监管基本情况与做法
建立“三资”监管“世纪之村”软件平台运行机制。邵武市水北镇2013年4月建立“世纪之村”软件监管平台。对全镇11个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监管,实现各种资源的合理运用和保值、增值。一是在所辖的11个村的“三资”监督与管理软件中设有:资金监管、资产监管、合同监管、资源监管、系统监管和自定义报表6大模块。对做账进度、村务公开情况和限额伙食费进行实时监管,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部在“三资”管理平台上进行记账、形成报表,每月交村委会连同出纳流水账在村务公开栏和各村民户代表议事点上进行一月一公开。二是对合同到期的资源,使用期限已满或报废的资产进行处置,实行资源、资产和合同滚动管理。同时,健全“三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程序和“三资”网络监管的账前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村级财务账前报审、民主理财、组织内部审计、农村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对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作用。目前,全镇11个村都成立由村两委、村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等组成的“三资”监管小组。并依托镇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心,镇集体资产、镇资源招投标委托中心,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水北镇、村财务电算化网络监管系统,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最大限度地实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2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
2.1 集体资产管理不完备
村集体组织成员存在随意处置集体资产,对捐赠及其他投资新建的资产没有纳入账内核算。村历年集体固定资产。例如,农村闭路电视、程控电话、电路变压器及学校的投资,已经被相关主管部门改造后收走,村里没有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权及所有权。存在账实不相符,账务数据不准确,不能真实准确核算和反映集体资产实际状况。个别村存在对集体沙石、山林、土地、果园和房屋等集体资产进行发包、出租时不按照民主程序,搞暗箱操作,不进行招投标,不开村委和村民代表会,只由少数村干部说了算;在工程招投标上,存在人情发包、低价发包,集体经济利益流失严重。
2.2 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村存在收入不入账、支出凭证不规范,随意处置、挪用资金,村经济往来手续结算不及时,由于历史原因,个别村账务没有及时清理,拖欠较多。同时,存在政策明文规定的不得再收的待垫税费及集资款仍挂账上,村民代表大会无法通过核销决议。财务账目不能准确及时反映资金的运行情况。二是由于监督不力,村财收支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不及时且公开内容笼统。个别村只单纯强调财务公开而不重视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对集体资产发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方面的公开不完整。
2.3 集体资源管理不完善
部分村集体资源有漏统计,漏报现象,尤其是较边远的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数量统计不准确,集体资源的发包程序、承包合同存在不规范。在资源清查中,林业站提供的山地资源按林班标注,没有地名,村里很难与习惯地名相对应,这样公开没人看得懂。二村级出租、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头协商多;无金额的合同没做说明和交货计划,无款物上交的也没做说明。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
2.4 “三资”监管软件使用不健全
一是资产监管中设有资产类别模板、资产信息监管、资产处置监管、资产报表查询和资产发包异常等功能,但实际查看不到所需内容。合同监管设有合同信息查询、合同到期查询、收付款逾期提醒、合同基本信息统计、合同状态统计监管和合同类别统计监管等功能。由于镇对合同信息录入不完整,基本上查看不到什么内容,实际监管效果不好。
二是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经济各项指标,部分监管人员和报账员,由于对清产核资及“三资”监管认识和业务能力不足,难以适应工作全面开展。
3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思考与对策
3.1 提高认识、履行职责
一是党镇领导要高度重视“三资”监管工作,监管工作人员应履行农村“三资”监管职责。把11个村的“三资”监管工作,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三资”监管工作重要性与作用的宣传,提高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要结合3 a一次的村级换届,对新当选的村干部要加强“三资”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三资”监管的认识和管理的自觉性。
3.2 完善“三资”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水北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集体资产资源台账、集体资产评估、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资产审计和集体资产监督问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网络监管、“三资”档案管理。对资金管理模块的资料均实行纸质和电子备份,同时将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分村归档,分类编号,由会计服务中心至少保管4 a的财务档案。对资产、资源、合同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方案、合同、招标文书、会议记录和报表等纸质资料进行分村、分类归档。同时,进行电子备份,与清产核资资料一起确定了专人保管。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档案查阅、复制登记,规范“三资”档案管理。
3.3 清产核资、摸清各村集体资产家底
清产核资是搞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中最关键的基础环节。各村对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逐笔逐项清理,不遗不漏。同时,“三资”核实小组负责对清理登记的“三资”情况进行逐项逐笔核实,重点核实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的情况。建立真实完整的台账,完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转让合同等,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实行公开竞价承包和招投标制度。
3.4 规范接待费用使用范围
村集体经济因发展公益事业和进行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费用实行限额管理。根据村人口数设定支出限额。原则上控制在每年每人10元的最高限额以内,人口不足500人的村;按500人以上的实际人口计算,不超过2.5万元。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特别是经济发展较快、村财收入比较多的村,可酌情适当提高标准。每年初,村民委员会要结合编制年度村财政收支预算,拟定接待费用限额支出计划,提请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审查,由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中心监督实施。
3.5 健全“三资”监管运行机制
首先,要制定各村集体财务监管规程。按照“三资”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和规范《水北镇村集体财务核算流程图》各村按照统一的流程,规范运行程序,严把审核关,按“三资”监管要求,镇监管人员,定期对各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现金等登记情况进行督查,以会计账为依据,采取以实物对账、以账查实物、账内账外相结合的方式,将清理出的各村资金、资产、资源,逐笔逐项如实登记。其次,开展监管人员培训。组织村报账员和村民主理财成员以及镇监管人员进行专业学习,市农经主管部门应对监管人员及村报账员进行培训和工作考核。最后,加大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监督力度、开展3 a一届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重点审计。
3.6 规范财务公开内容和议事规程
推行村务公开“三看”制度,要让村民看得见、看得懂、看得及时,公开地点由在村部公开扩展到每个户代表家中公开。时间为一季度公开一次,改为每月5日前公开,村财务公开科目余额表和出纳流水账同时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 d。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由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台账,据实反映资产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并逐项登记录入“世纪之村”监管平台。
总之,水北镇在实行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为进一步做好“三资”监管工作,仍需不断思考和探索“三资”监管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加强镇(村)“三资”管理与监督,推进水北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有序向前发展。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