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盯牢重大建设项目
图/金川
8月21日,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8月31日,李强省长签署了第338号省政府令,正式颁布了《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本期“特别策划”围绕《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展开重点解读,以期推动各地依法开展重大项目稽察管理工作,开创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新局面。
P23 ●推动浙江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再谋新篇章
P25 ●把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轨道
P27 ●适应新要求 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稽察监管
P28 ●发挥技术优势 保障系统运行
P28 ●以《办法》为指引促进农口项目规范化管理
P29 ●切实加强重大项目稽察监管工作
P29 ●《办法》与时俱进、更接地气
P30 ●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