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辰宋文国/文
检察队伍建设中“担当”的维度考量
·李辰*宋文国**/文
过硬检察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障。检察队伍应当在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担当责任。建设一支“有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将是未来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过硬队伍 敢于担当 维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这与“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系列重要讲话一脉相承,阐明了敢于担当是好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的重要内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的检察队伍,必须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批敢担当、有担当、能担当的检察干部。
在《说文解字》中,担,解释为击也、举也、负也,也就是用肩膀挑,承担、负责。当,解释为承受。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担当是指接受并负起责任。不同的历史时期,担当的外在具体表现不尽一致。
(一)担当精神的历史沿革
在中国,自古对官员就有担当的要求和美誉。在洪水泛滥,民无所栖的上古时期,受命治水的大禹,为疏浚河道、平息水患,三过家门而不入,历时十三载终治水患,是一种担当。“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的王昭君,出塞和亲,从而使匈奴同汉朝和平相处达半个世纪之久,是一种担当。唐朝魏徵面对“建成余党,是捉?是放?”的两难选择,以“我自知此事敏感,但却不能只为自己避嫌,而不为国家考虑”的精神是一种担当。明朝的王阳明在《五经七书评·孙子·地形第十》中所述“若果‘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单留一片报国心,将苟利国家,生死以之,又何愁不能‘计险厄远近’,而‘料敌制胜’乎?”是一种担当。
在近现代,面对鸦片战争的硝烟,林则徐“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慨然,是一种担当。面对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双重剥削与压迫,“外争主权、内惩国贼”、“宁肯玉碎、勿为瓦全”的“五四”热血青年,为民请命,是一种担当。共产党人对党忠诚、英勇善战、不拍牺牲,为新中国的建立“甘洒热血写春秋”,是一种担当。在改革开放初期,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知识、懂专业、锐意改革也是一种担当。
(二)担当精神的时代内涵
1.好干部标准中担当的内涵。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好干部要做到敢于担当。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党的干部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是当今好干部敢于担当的重要内涵。
2.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中担当的内涵。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政法队伍建设问题,提出要努力建设一支敢于担当的政法队伍。政法队伍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旗帜鲜明、挺身而出,决不能当“骑墙派”;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决不能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来、顶的上去,决不能畏缩不前,是过硬政法队伍敢于担当的重要内涵。
3.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中担当的内涵。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座谈会上孟建柱同志提出要做有担当的检察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敢担当、有担当、能担当的检察干部成为好干部和过硬检察队伍的重要标准。检察人员既要在大是大非的政治考验面前,旗帜鲜明、挺身而出,又要在各种诱惑、干扰面前,挺直脊梁、秉公执法,敢于同破坏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行为作斗争,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是担当的内涵。
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担当的外在具体表现不一,但其内在精神是统一的。担当就是一种态度、一种行动,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是忠诚和信守的精神与责任意识。
过硬检察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障。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检察人员必备的基本素质。
(一)维护大局稳定有担当
1.坚决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安全。当前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策划发动的暴力恐怖案件不断上升。检察机关要旗帜鲜明地加入到反渗透、反分裂、反恐怖斗争中,严厉打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等危害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着重提高办理网络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
2.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加大对性侵幼女、校园性侵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推进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刑行衔接等工作,完善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说理制度,以个案为切入点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正确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积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会同社会管理机构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实践。
3.认真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检察机关针对当前职务犯罪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的新特点、新动向,要加强实践总结和研究思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不断提高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分析重点行业、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趋势,提出防治对策,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建议。
(二)促进公平正义有担当
1.始终做到秉公执法。检察人员执法办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实事认定关、法律适用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态度公正,不偏不倚,排除私利、克服己欲,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让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过程。
2.更加注重程序公正。检察人员要严格遵守案件办理程序,全面、客观收集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所有证据,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口,既要坚持法定标准,又要防止人为提高或降低标准,注重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主动、果断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在社会舆论和当事人诉求面前,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3.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检察人员要从一段时间以来发现的冤假错案中汲取深刻教训,既从执法理念、机制制度、能力素质等方面查找原因,又从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等的健全上加强探索。善于发现线索,做到有错必究。
4.积极推进检务公开。检察人员要在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检察中推进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和依当事人申请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积极落实案件流程信息查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办案结果告知制度。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的实践探索。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在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依法、及时公开重大案件办理情况,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强化法律监督有担当
1.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检察人员要提高立案监督和追捕追诉的能力水平,积极探索以国家公共利益维护者身份提起公益诉讼和监督审判机关及时立案的有效途径。细化对法院裁判的审查,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有效提出抗诉。及时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当、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等侵犯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力和律师执业权力的行为。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意见。
2.强化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检察人员要通过纠正《刑法》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督促清理久押不决、超期羁押等情形,以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针对当前违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促进《刑法》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的完善。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通过纠正脱管漏管,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
3.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检察人员要认真落实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律,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民事调解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违法执行等问题。依法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的检察建议。加大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的探索与实践,拓展途径、丰富手段,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四)推进检察改革有担当
1.充分认识推进检察改革的必要性。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准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的安排部署。
2.不断增强推进改革的执行力。在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改革、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检察权力运行机制健全、深化检务公开等检察工作改革过程中,检察人员要强化执行力,把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做出实效。
3.坚定党性觉悟拓宽胸襟气度。检察人员在改革过程中要把检察事业放在第一位,正确认识自己的资历和贡献,不过分褒贬自己之长和他人之短,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把握利益关系、正确对待“进退流转”、正确看待个人得失,防止心态失衡、言行失度和党性失规。
要实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一支有理想有担当有能力有操守的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是当前新时期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推进以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执法理念、行为、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多形式开展检察职业精神、职业信仰教育,完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监督制约、考核评价长效机制;创新载体,丰富检察文化建设形式、内容,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
(二)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加强检察业务能力建设
坚持教育优先,通过学历教育、素能培训、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增强检察人员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坚持自身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建设一支能够担负法律监督之责、具有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学历层次、专业能力水平,以法律专业为主体、以其他专业为补充,以检察业务专家为引领、检察业务骨干为主体、岗位能手为辅助,专业齐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队伍。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为基础,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官选任机制,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检察职业特点、检察队伍管理和法律监督运行要求的检察官办案组织结构、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发挥干部选任的导向作用
检察机关干部部门要通过近距离接触,观察检察干警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群众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看其见识见解、品质情怀、境界格局和能力水平。把那些具有责任意识的好干部;把面对重大政治考验挺身而出、旗帜鲜明,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坚决斗争,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豁得出来、顶的上去的好干部;把那些敢于到矛盾集中的地方破解难题的好干部及时选拔出来、使用起来。从而在检察队伍中,形成面对责任不推诿、面对困难不畏难、面对失误不辩解、面对矛盾不回避的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的积极导向。
(四)完善检察职业保障体系
当前首都地区检察机关案件量整体呈上升趋势,案件类型更加多样化,案件办理难度逐步增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力度的期待不断增强。检察干警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检察职业保障机制建设,将优抚政策落到实处,千方百计解决干警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等,确保劳逸结合、张弛有度。加强对检察干警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让检察干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乐于奉献和担当。
“桥的价值在于承载,人的价值在于担当”。在深入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过程中,要不断锤炼检察干警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精于担当的品格素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干部处处长[10002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干部处干部[1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