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弘
“个人账户”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文/周弘
周弘
随着社会化的养老保障已经全面“嵌入”人们的社会和经济生活,很少有人会质疑公共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而,养老保障应当采取怎样的制度模式,以怎样的原则筹资和兑现权益,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选择。
在绝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公共养老制度遵循代际再分配和社会再分配的原则,按照法定的工资额度收缴社会保险费,再依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确定养老保险的受益标准,基本上实行现收现付制。
有些工业化国家也采取“个人账户”的方式来计算养老制度的缴费和权益,但是不同国家的实践大相径庭。美国的“401K”和欧洲国家的私人养老计划,有些名为“个人账户”,但都是名副其实的个人行为,只是公共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其理论和实践都与社会保障不同。“个人账户”一般采取全额基金积累的模式,国家对运营和损益不承担责任。因此,虽然许多国家的“个人账户”养老基金都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遭受严重损失,但是既没有给政府带来额外负担,也没有发生因投资损失而产生的社会动荡。
在不同国家,“个人账户”在个人养老资源中的占比不同,显示了在养老领域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不同:在崇尚“小政府”的美国,“个人账户”在个人养老资源中的占比明显高于欧洲大陆国家,但即使美国的基本公共养老金只占到个人养老资源的30%左右,其作为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没有受到过质疑。
在世纪之交,以“高福利国家”著称的瑞典出现了一次养老金的结构性改革,引起业界广泛关注。改革后的瑞典公共养老金以“名义个人账户”为主要的制度结构,但没有采取全额基金积累的模式,而是继续实行现收现付制。与以往不同的是,瑞典的“名义个人账户”采取一种个人化的分账计算方式,从缴费和支付两个方面计算养老金:一是通过建立“名义个人账户”吸纳个人缴费,改变过去通过国家总税收向个人支付养老金的做法;二是改“收益确定型”为“缴费确定型”养老金,增加“差别”和“效益”的成分,通过记录参保人一生的缴费,并计算基金回报和平均收入变化等指数,作为支付养老金的依据。因此,瑞典的“名义个人账户”最终责任承担者仍然是政府,政府最终还要通过某种程度的财政转移兑现对“名义个人账户”的承诺。为了提高效率,瑞典还通过4家基金对“名义个人账户”的养老基金缴费运营管理,但在实际运行中,每月支付的养老金与缴费基本持平,所谓储蓄也是一种名义上的储蓄,只是在支付过程中更多地体现多缴多得。
瑞典的“名义个人账户”仍然是现收现付的制度,因此对于应对老龄化并没有明显的优势。同时,因为缴费和支付都采取个人化的方式,而且为了计算更加准确而引入大量的指数,因此管理成本大幅增加。管理成本从个人开始领取养老金时每年扣除,会使个人养老金减少大约1%。此外,瑞典还引入平衡指数和养老金自动缩减程序,使养老金支出不超过养老金储备,以保证养老金体系的财政稳定性。2008年金融危机导致经济衰退,失业率增加,养老金收入减少。2010年瑞典政府第一次启动养老金指数自动缩减程序,使养老金自动减少。
瑞典“名义个人账户”改革只解决了资金“透明”的问题,也就是说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但是,由此带来的弊端除了管理费用升高以外,还造成了老年贫困和社会不平等。在经济形势没有根本改变,老龄化程度加剧的情况下,养老金替代率的下降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养老金减少对高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影响不大,但是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就意味着老年贫困和社会排斥。在瑞典,这个问题已经开始显露。
总之,“个人账户”有不同的模式,同时也有不同的问题,对于“个人账户”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