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澜
我们现在面临的挑战是既要破又要立,但很多官员思想和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从而导致“不会做”
中国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之初到2013年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在这个历史阶段中,我们国家经历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巨大转变。这个转变更多的是一个破除旧的体制机制束缚,尝试各种新的方法和机制,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地方的创新在于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扫除障碍。各个地方政府彼此竞争、互相学习,形成了一个奋勇争先的局面。
我们可以想象深化改革任务完成之后,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进入一个正常的相对稳定的状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比较适中,各个方面的工作都有章可循,体制机制安排也比较完善,也就是说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已经比较现代化了,这应该是第三阶段,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两者之间的第二阶段,面临的挑战是既要破又要立。要立的,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破的,一方面是那些一直存在的、比较顽固的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另一方面还包括那些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一些临时性的体制机制安排。这些安排在改革过程中曾经起到过一些有益的作用,但现在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障碍。所以,我们这个历史阶段所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更具挑战。
在这一现实背景下,很多官员由于思想和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从而导致“不会做”。他们中有不少人在多年的工作中已经比较习惯依靠个人的直接体验与领悟来做事,其思维方式和工作路径还是老套路,对于经济社会的各种新变化,并没有真正地从理性的层面去认识和领会,看不到这些转变所带来的各种新机遇。相反,由于原来所熟悉的工作套路不管用了或不能用了,他们显得有些不知所措、无所适从。
为此,就需要加强系统学习,转变执政理念。政府官员应该做什么?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去做?公共资源应该怎样更好地去支配?所有这些问题都应运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这一基本的理论框架和方法进行分析和解决。目前,尽管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办了各种培训班,但大都针对性和实用性比较强,想要真正上升到理论层面,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自觉地认识到这些规律,任务还是非常艰巨。
中国反腐败斗争仍在继续进行,不少问题官员有“包袱”,“不敢做”
新一届中央领导在反腐工作上,决心大、力度强、持续时间久,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八项规定等很多严明的纪律有效地改变了执政风气,净化了执政环境。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原来很多官员比较熟悉的工作方式,在新的政治生态下,已经不适用了,但对于什么是合理合规的做法却并不清楚,从而导致不少党政官员谨小慎微,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比较普遍。
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在过去的政治生态下,不少政府官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严重程度差别很大,产生的原因也非常复杂,甄别起来也比较困难。例如,在官员索贿受贿的问题中,既有贪得无厌主动索贿的情况,也有随大流被动接受的情况;在一些地方官员升迁已经明码标价的情况下,正常的提拔也必须通过非正常的送礼才能实现。现在,这部分官员的思想负担比较重,不愿意再去积极干事创业,担心万一出点什么事情,会把自己之前的那些问题暴露出来,得不偿失。
对于面对高压反腐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环境而导致的“不敢做”现象,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第一,坚决清除腐败毒瘤,净化执政生态环境。新一届党中央领导开展的反腐斗争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果,但仍然必须坚持。全国这么大,在各层级、各部门仍然有不少问题没有完全清理出来。现在中央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保持高压反腐力度,不光是要把过去的问题揭露出来,而且还要逐步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执政环境,这个转变需要长时间不懈的努力。
第二,稳妥解决历史问题,卸下包袱轻装前进。如前所述,在各级党政机关中,很多手握大大小小权力的官员可能都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除个别情况外,大部分问题都是在过去党风政纪不够严明的时期发生的,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这些问题对不少官员形成困扰,也是他们工作畏手畏脚,不愿作为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前,中国反腐败斗争仍在继续进行,也许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有一个卸包袱的过程。对于很多官员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犯下的各种错误进行清理和甄别,对于问题不是特别严重,本人也充分认识的情况可以既往不咎。这样,可以大大加快清除腐败的进度,同时,也可以使不少存在各种问题的官员卸掉包袱,轻装前进。
第三,梳理完善新规,形成稳定制度框架。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台以后,在严明党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规则和决定。有的规定、规则是从党纪的角度来呈现的,这是非常必要的,能够迅速遏制党风政纪的下滑。但我们整个党政干部队伍中不仅包括党员,还有其他各类非党员的工作人员。同时,政府工作方式与政党的工作方式还是有差别的。如何将党纪转化为能够规范整个公共部门的规则,还要有一个转化过程。这里面有很多是可以直接转化过来的,也有很多需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作出调整。过去我们在政府管理方面还是比较粗放,漏洞比较多,不少自由裁量权掌握在个人手里,缺乏有效监管,给各种腐败留下了漏洞。现在,党中央逐步加强党内纪律建设、党内法规建设,并将其推广到政府各个部门,进一步去健全和完善整个公共部门,这实际上就是在建设新的公共部门规制体系,有助于广大干部厘清创新与违法的边界,释放干事创业的动力。
社会舆论环境对官员不利,收入待遇偏低等问题导致官员“不想做”
新一届政府高压反腐和“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策略,既揭露出很多位高权重的高级党政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的问题,也抓到了很多官位不高、但社会危害不小的底层小吏,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刮骨疗毒的大无畏精神,赢得了海内外各界的高度评价。但是,这些案件和问题的揭露和一些社会媒体的不当渲染,也使得整体舆论环境对各级党政官员不利,伤害了绝大多数勤勤恳恳、努力工作的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我国目前党政官员的薪酬体系很不合理,基本工资非常低,可变的绩效部分比例非常高。在此次中央八项规定严明纪律之前,各级地方政府也都采取了各种变通的方式来弥补薪酬体系不合理的情况,但其中也有利用这种不合理的薪酬制度为本部门或个人大幅提高收入的情况。在纪律严明的今天,原有的很多变通方式已经被堵住,但公务员薪酬体系合理化、正常化的过程仍然比较迟缓,从而导致很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实际收入下降幅度比较大,与其具备的能力和付出很不相称,也大大影响了很多党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为此,就需要完善激励机制,释放干事动力。各级政府官员作为推动社会进步重要力量,有专业知识,有专业能力,理应得到社会应有的补偿和认可。现在国家已经开始施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分开的制度,就是要建立各级公务员合理的工资和收入体系,这种收入要跟他们的能力和应尽的责任相匹配。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吸引和留住社会顶尖的人才,官员干事创业才没有后顾之忧。在这种情况下,对官员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他们在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