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华杰
【摘要】本文作者结合实际规划编制工作中所面对的具体问题做了一些思考,试图找出一些更切合实际的办法。但由于城市规划复杂性的存在,我们不可能找到一劳永逸的问题解决办法,这需要我们转变规划编制和管理理念,更新工作方法和管理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努力学习和探索,以寻求一条既能适应城市快速发展需要,又能保证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之路。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前期研究;层次与深度;若干问题
0 引言
在城市发展快速推进的今天,城市建设用地在全市范围内快速蔓延,而控制性详规编制相对滞后以及编制过程中科学性的不足等原因使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显现出来。
1 现行控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这些年来作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对控规的编制实施情况来看,现行控规编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1 控规的制定缺乏足够的前期研究
在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较多出现的问题是诸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市场开发步伐脱节,规划建设的城市道路刚投入使用就因交通不畅、管网建设等原因要进行破路、拓宽改造,才批准实施的片区控规因未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发展速度而面临较大范围的调整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分析起来,主要是由于规划前期研究没有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从而导致控规编制的依据不足,编制成果不合理。
1.2 产权地块的问题没有得到重视
现行的行政体制中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是分开设置的,地籍资料由国土部门单独掌握,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没有进行资源共享;规划设计单位在控规编制阶段很少结合土地部门的土地权属资料进行设计,新区建设问题不明显,但是在旧城改造规划时同样对待,问题就显现出来了。当我们把看上去制图规范、内容齐全、设施布局合理的规划方案对照国土部门的地籍图纸后,常常会发现规划的绿地、公共配套设施横跨几个产权地块,给实施带来很大的困难;路网的设计线型合理、间距密度符合规范但却将很大量难拆迁的现状建筑划到道路中央而导致道路设计脱离现实无法付诸实施等等。没有充分重视产权地块是导致控规成果难以顺利实施的重要原因之一。
1.3 控制指标体系与市场操作的不适应性
从某市的十二五规划建设情况来看,控制性详规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控制力的不足。当然,规划实施过程中,有行政领导为迁就招商引资,过多进行行政干预造成控规的控制力减弱的原因,但是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控规本身技术的严谨性和科学性不足,导致控制指标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操作。
1.4 控规编制遵循统一的工作深度和要求,缺乏层次和深度的差别
现行的控规基本上都是遵循统一的工作深度和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结果是很多应该严格控制的地方,如文化保护区和滨水控制区,缺乏进一步刚性、详细的规划控制深度,导致这些区域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控制,造成很大的建设遗憾;对新区建设中的一些地块,在建设项目都不明确的情况下,作出了较具体详细的要求,投资主体明确后面对的却是规划较大幅度调整要求的尴尬局面。规划编制层次和深度差别性的不足,使编制出来的控规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缺乏足够的灵活性和弹性。
2 对当下控规编制问题的解决思路
2.1 做好控规的前期研究工作
控规编制的前期研究,不仅包括梳理上一层次规划即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控规的要求,还包括各类专项研究如城市设计研究、土地经济研究、交通影响研究、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文物古迹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控规的编制受时间和资金安排的影响很大,等控规任务下达再开始按工作计划进行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前期研究工作存在相当的难度,多数是设计者匆匆忙忙收集分析资料,审批者走马观花草草了事。
将前期研究工作(包括诸如高层建筑布局规划等一些专业研究、概念性规划的编制)提前,做到真正的“前期”十分重要。具体来说,就是结合近期建设计划,提前对要进行编制的控规列入年度计划,有针对性地明确需要完成的相关研究内容,并安排专项资金和时间进行方向性研究,将相关的研究成果和结论纳入控规的编制成果。这样一来,在审查控规编制成果时就可以将前期研究的成果和结论一并评估,既节约了研究时间也保证了研究质量,同时也方便为控规调整和修编时提供充足的基础资料和背景情况查询。
2.2 建立科学的控制指标体系
建立科学的控规指标体系,应该结合城市性质及其不同的建设发展阶段,做有针对性的指标研究,以避免出现过多的主观臆断。某市政府2006年出台了《某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在指标体系建立上做了一些尝试,结合城市建设对整个中心城区划分为3个控制区域,针对不同地段、不同类型的建筑、不同规模的开发等提出了相应的一些建设控制指标,并确定了规定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的区分,体现了不同的赋值标准,为我们建立科学的控规指标体系提供了一条思路。但要使控规指标体系体现控规编制的科学性、公平性及地域特色,尚需要投入大量的相关研究工作。
2.3 重视现状处理,提高控规的可操作性
控规的编制和切入的这一阶段,所面对的建设情况较复杂,有已形成的建设现状、正在建设的项目、已经获得建设许可但还没有展开建设的项目以及拟建的项目等,这些都是影响控规编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关键性因素。重视现状处理,对已形成的建设现状如何与控规良好衔接过渡,将这些地段逐步纳入正常合法的建设轨道是控规编制所应解决的重要问题。
以土地权属问题为例,以前的建设情况是很多需要开发建设的地段,用地性质错综复杂,产权单位纵横交错。由于对现状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处理手法过于简单,规划缺乏针对性等原因,控规编制好后,在实施阶段却由于产权纠纷等问题没法进行下去,频繁的调规不禁让人质疑这些控规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政府出台了限制小规模房产开发的规定后,要求旧城区用地面积小的不得单独进行房产开发,将这一规定纳入城市规划技术规定后,并要求尽可能整合地块,综合考虑公共设施配置布局,引导房产开发向小区建设规模健康发展,较大程度上避免了小规模开发所带来的产权纠纷等问题,不失为结合建设现状,提高规划可操作性的一种做法,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2.4 区分控制、分步展开进行控规的编制
如何才能保证我们编制的控规能够具有一定的层次和深度,適应城市建设形势的发展需要呢?按区分控制、分步编制来进行控规的编制应该是当下比较积极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区分控制,是指针对城市建设区域划分为一般控制区域和特殊控制区域。对于诸如新住宅区建设、远期开发区等建设条件较好的区域可以制定一般深度的控制性规划,而对于旧城区、近期开发区、小规模开发地段、“六线”控制区域以及其他重要地段则应进行特殊控制,在一般性控制的基础上加深一层控制内容。根据不同的地段、不同的建设情况制定深度的控规,使控规具有一定的弹性,同时也使规划具备更强的适应性。
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规划师即使再高明也无法预测未来的发展。新的城乡规划法出台后,为了满足城市建设需要,某市提出了控规全覆盖,在3年内完成20年的规划内容(很多城市都是这种情况),这是难以想象的,也是不切合实际的。如何才能使控规的编制更有现实意义呢?结合城市的发展节奏,根据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来分步、有序地推进城市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应该更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更加符合科学的规划发展观要求。
3 结语
如何才能使控规的编制既适应城市快速发展需要,又能充分发挥其法律效力,保证可持续发展要求呢?本文作者结合自身工作对规划管理实践就控规编制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了一些理性的思考,希望能寻求合理的控规编制工作方法,以便于更好地服务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
参考文献:
[1]控制性详细规划.夏南凯.田宝江.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8.
[2]赵学彬,肖彬.控制性详细规划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对比研究,城市规划.2007.9
[3].李咏芹.关于控规“热”下的几点“冷”思考,城市规划.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