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语言及其风格

2015-10-21 18:09陈怡
黑龙江史志 2015年15期
关键词:志书方志语言

陈怡

“史之为务,必藉之于文”(《史通·叙事》)——这句话不但体现了锤炼语言对于文章的重要性,更指出了锤炼语言对于史志的重要性。

我们之所以说方志语言的重要,不仅是因为它是方志内容记述的直接载体,是体现方志资料性的唯一手段,更是体现方志语言风格的重要途径。丰富、鲜明、准确的语言形式是记述史实的基础,而“严谨、朴实、简洁、流畅、通俗”的方志语言的风格,更是对方志編纂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如果我们在辑录史料过程中,不注意语言的正确运用,就会出现叙事不全,逻辑不清,阐义不明,从而在判断推理方面出现错误。

一、正确地运用语言,强化志书的科学性

地方志是资料性著述,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但它在内容上横陈百科,也必然会涉及到自然科学领域,语言上也应当具有科学性。首先,必须符合语法。语法是组词造句的规则,词只有接受语法的支配,按照一定的语法规则组织起来,才能成为完整的语言,在编写中,造句不符合语法,就会产生病句。其次,必须合乎逻辑,由于方志体裁比较特殊,著述时用陈述句较多,当然也会用到一些说明事物的判断句,因而在运用语言方面,如果志书的科学性是指在新方志编纂中,要充分吸收有关本地区科学研究的各项最新成果,要善于运用最新的科学表达方法和手段,用科学的概念、体系和方法安排志书体例、篇目设置直至对各项内容的记述等,具体说要力求观点鲜明正确,材料翔实可靠,体例完备严谨,篇目结构合理,内容充实深刻,段落层次清楚,而这些最终都要通过语言文字来表达,来体现。志书的内容包罗万象,广到天、地、人、事、物,微到时间、数量、计量单位,如不注意语言文字的表达,疏于考证和校勘,都会出现不应有的错误。所以我们对志书中的每段文字,每句话,甚至每个字都要进行推敲,力求语言准确、凝练、生动,才能保证和强化志书的科学性。

二、正确地运用语言,突出志书的专业性

反映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不免会接触到一些行业专业语或术语。在一般人也能懂得,又合乎书面语要求的前提下,撰稿中可以适当运用一些行业专用语,而对于一些难懂的专用语,要另加注释,或在上下文中说明,切忌说一些外行话。志书是传代之作,使用语言时,应有历史观点,写出的书,不仅让当代人看懂,也能让后代人看个明白。

三、正确地运用语言,反映志书的时代性

时代性是指志书从体例确定、篇目设置、内容安排、资料征集,直到文字表达,都要吸收现代科学知识的营养,以当代为主。时代不断前进,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进步,在语言方面必然会出现崭新的,生机勃勃的和富有时代精神的词汇,从而使语言变得更加丰富和鲜活。前不久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增加6000多条新词,删减2000多条旧词。反恐、美眉、囧、裸婚、宅男、做秀、顶、土豪……这些生活不经意间冒出的新词汇,在《现代汉语词典》新版里都有了标准释义。新词语的出现不仅仅丰富了语言,而且也记录着社会生活的巨大变革,这些词语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时代特点和鲜明的地方特色,读后使人耳目一新,因此,我们一定要跟上时代步伐,善于捕捉生活中的鲜活词语。这样,才能真实和具有说服力。这里有两点应注意,一是继续注意摒弃过时的语言。二是要在吸收具有时代特点的新语言入志时,注意捍卫民族语言的纯洁性,选用已被广大群众所接受的规范语言入志。

四、正确地运用语言,展示志书的地方性

方志要体现地方特点,这是它的性质所决定的。地方性,亦即地域性,或称地方特点,它是指在方志内容记述时,以限定地域之内发生的事物为其记述对象,并突出本地所特有,他地所无或所略的事物。在记述地名、风俗、方言、土产、文物、矿产、经济、工艺等具有鲜明的地方性的内容时,所运用语言的地方性是非常显著的。由于地域不同、民族不同、产业不同,民族心理、文化直至风俗习惯、语言特点也都存在着各自的差异,这些都要注意语言的运用,从本地的地情出发,进行全面准确的记述,特别是当地群众所喜闻乐见的语言都应注意提炼,记入新编方志之中。

五、正确地运用语言,体现志书的大众性

一是方志中语言有些直接来源于民间,编志所需要的资料,有些就是从人民群众口头搜集到的遗闻佚事,谚语、民谣、口碑、传说等。他们是由人民群众用活生生的口语陈述的,其中许多词语都可以直接引用。二是从地方志的作用来看,地方志具有“资政、存史、教化”三大功能,它的读者群不限于领导干部,必须面对广大的老百姓,因此要求其语言必须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简洁流畅。

六、正确地运用语言,促进志书的实用性

修志的目的在于用,不仅为当代人用,也为后代人用。没有使用价值,就难以流传和保存。志书的实用性,要求志书语言必须通畅明了,准确鲜明,而且要有一定的文采,这样才能吸引社会各界来读志用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经世致用,是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没有一部史书、志书编成之后不是为了用的。

关于志书的语言风格,不单纯是写作技巧问题,也是著述、编纂工作者的工作作风问题。之前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搜集了丰富的资料,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篇目,在编写过程中如果语言的风格问题把握不好,那我们也很难写出好的志书。

文章的风格,即文风,不仅体现了作者的思想方法,精神风貌和文学修养,而且是时代精神和社会风尚的综合反映。风格和语言是相对统一的关系,风格决定着语言的选择,而语言却始终体现着风格。不同时期,不同的社会群体,都表现出各自的文风。我国现代史上有三次文风的革命。一次是“五四”运动期间,反对旧八股,提倡白话文;第二次是延安整风时期,反对党入股,提倡新鲜活泼的革命文风;第三次是“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反对“假、大、空”帮八股,提倡实事求是的革命文风。

新编地方志在语言风格方面,既要朴实,严谨,又要活泼、清新。同时,还要讲究文采,没有文采的志书,是很难具有可读性的。当然,地方志撰稿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科学态度,要注意调查研究,在全面掌握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客观而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以真实,准确为本,这是志书的基本特征,而“严谨、朴实”则是志书文风的基本特点。

(一)严谨精细,一丝不苟。

就是使用志书语言的准确性。具有实事求是的作风和严格的科学态度。记述事实,应以实践为标准,以真理为尺度,以科学为依据,坚持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不趋炎附势,不迎合当道,不见风使舵。在语言表达上,注意语法、修辞、逻辑三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在编辑上要把话说得对,说得合乎事理;在语法上要把话说得通,合乎民众习惯;在修辞上,要把话说得美,不出现错词、错字和语病。严谨的语言,来自严谨的工作作风,处处严肃认真,精益求精,字斟句酌,不失毫厘。对待每个事件的记述,不将就、不凑合、不臆断、不偷懒。新志中出现的一些差错,不仅反映了编著者的知识修养,同时反映了编著者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态度。古语说:“文如其人”,做到文风严谨,首先做到思想正确,态度鲜明,作风正派。

新方志在表述上要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忠于客观事实,秉笔直书,确保材料准确无误。同时还要做到不因外界的压力而歪曲事实真相,也不要因个人的得失,好恶而有失公允,这就是所说的“秉笔直书”。具体要求是:(1)真实性。志书的生命在于真实,真实可靠的资料固然重要,用以表述资料的语言也必须真实,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可夸大事实,坚持志书可读性与可信性的统一;(2)准确性。志稿语言要确保准确无误,首先必须观点正确,坚持字斟句酌。如果用语不当,就可能出现政治差错;其次专业用语必须科学。涉及的很多专业用语和科学名称,如果选用不当,同样会造成错误和失实;再次,必须注意同义词的语言环境,选用最合适的词语,正确表达内容;(3)逻辑性。方志语言的运用必须遵循形式逻辑的原理,在行文中,违反逻辑的事例通常有两种:一是语言混乱和自相矛盾,二是颠倒种属关系。

(二)朴实鲜明,写得踏实。

朴实是志稿语言的基本风格,就是文章,不浮夸,不滥用形容词。朴实与严谨是相辅相成的,虚浮的形容词用多了,就会使文章失去严谨。志书要,讲究文采,应修饰得恰到好处。过分了,就会弄巧成拙,写文章要“老实一点”,是做到准确的好办法。

不堆砌词藻,不故弄玄虚,切忌空话,大话、套话,更不允许说假话。志稿以质朴无华为美,只要实实在在地把事实记述清楚明白即可。具体行文中要做到朴实,必须注意:一是不用带有浓厚情感色彩的宣传词语,如记载人物,说某人死后“永远活在人民心中”;记地方历史,用“人杰地灵”“物华天宝”;讲到成绩就用“举世瞩目”“突飞猛进”“扶摇直上”等。二是慎用形容词和副词不达意。三是不要发表空泛议论。四是忌用空话、大话和套话。

(三)简洁精练,言简意赅。

修志崇尚叙事简洁,文字精练。叙事简洁,不拖泥带水,这是修志的要旨。文字精练,就是要以较少的文字记述丰富的内容,做到言简意赅。胡乔木同志说:“应该要求地方志做到一句也不多,一句也不少”,“所谓简略,就是指每个方面的说明要像打电报、编辞书那样的精炼,要惜墨如金”。地方志记载的范围广,内容丰富,应该做到该详的详,该略的略。因此,在行文中:明确内容,共事要简;谋篇布局,层次要简;遣词造句,文字要简;融冶群籍,引文要简。总之,尽量做到文约事丰。

(四)流畅通顺,行云流水。

方志语言,在讲究严谨、朴实、简洁的基础上,还应讲究雅重,优美,通顺,流畅。要使志稿語言流畅,首先要做到字通意顺,应安排好内容层次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段与段、句与句、词与词之间的关系。其次,可适当使用修辞手法。恰当地运用比喻,既可使文字生动形象,又可使文章见解明了;适当地运用排比手法,可以加强语势,使之更加流畅,以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注意语言的韵律和气势,使人声情并茂,增强可读性。另外,用语必须规范,符合现代汉语标准化的要求。一是力戒口语,俗语入志。如“一把手”“误区”“怪圈”等等。对于一些口语化的用词,如“了”“已”“已经”“曾”“曾经”“当时”等口语化的用字应避免使用,删掉它们,并不损害文意。二是不自造字词,不使用坚深语句。

(五)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就是文字语言适合群众的水平和需要,容易让群众理解和接受。在用字、用词上,用现成概念和明确的字眼、词句,不用太偏僻、太古奥的字、词,不要故弄玄虚,更不能生造词句。尽量避免方言土语(必要时要加注,方言志除外)。含糊、模棱两可的字、词最好避而不用。

语言的风格不单纯是写作上的技巧,它体现了编者的思想方法、精神风貌和文学修养,也是时代精神和社会风尚的综合反映,不同时期不同社会群体都会体现不同的风格。时代赋予了广大修志者这个光荣使命,我们要运用智慧的深思,驾驭精当的语言,让笔下的不朽之作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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