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道德构建探析

2015-10-21 19:58张振中
新西部·中旬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网络道德构建青少年

【摘 要】 文章分析了青少年网络道德失范的现象及原因,提出了树立和健全青少年网络道德的对策。要加快网络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净化网络大环境;学校要做好网络道德教育工作;重视青少年“亚道德”表象;父母要给孩子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

【关键词】 青少年;网络道德;构建

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的本质属性的根本表现,在前面缀以“亚”字变成“亚文化”,则指那些在特定的整体文化中不属于主流和正统文化的一个分支,加上网络二字,本质并无变化。网络亚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由网络技术文化、网络道德和网络观念文化组成的以互联网为平台的一种全新的社会文化生活现象。其核心是网络道德、网络亚文化赋予了青少年德育以崭新的内涵。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3年7月15日公布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网民总人数已达5.91亿人。其中10~29岁的网民所占比例达到52.7%。从网民职业分布来看,学生所占比例最多,达到了26.8%。历年来调查结果都显示,青少年已经成为网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网络传播的虚拟性、隐蔽性、开放性及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不成熟,网络在带给青少年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在身心健康、思维模式、道德意识和价值观及行为方面带来很大负面影响。许多青少年由于忽视网络文明而导致网络道德失范,进而引发网络犯罪,使之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

一、青少年网络道德失范的现象及原因分析

1、道德意识淡化,人格发展错位

网络中良莠不分、藏污纳垢导致许多青少年学生在虚拟的世界中迷失自我。在电脑面前,青少年面对和扮演的角色都是隐藏于屏幕之后的“不在场的人”,他们在网络中进行的是完全不同于现实的“亚道德”生存方式。这种脱离现实社会道德和法律约束的现象存在,尤其是目前网络道德规范尚不成熟的情况下,网络内外“双重道德标准”极易使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价值观念扭曲,思想意识模糊,道德意识淡化。

2、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方式,社会责任意识淡化

追求自我是人本能的心理状态。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中最高一层便是“自我实现的需要”,每个人都有个人理想、抱负、能力得到发挥和肯定的需要。但当这种心理需要遇到“网络”这一极大自由的舞台时便会产生极端化效应。尤其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自我意识最强烈的时期,他们急于追求独立、确定自身价值。一旦沉溺其中便会开始与现实世界疏离,逐渐厌烦与人的交往而热衷于简单直接,在其看来更易掌控的“人-机”模式。这便直接导致了人际情感资源的枯竭及人际交流障碍,陷入自我满足的自我中心主义中去。而自我中心主义的泛滥使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社会责任感淡化。在5·12汶川大地震过后,竟有个别青少年在空间里写下“死得太少了”之类的字句,更有甚者在5月19-21日悼念灾难中逝去同胞期间,不断抱怨、辱骂,只因为这场全国性的悼念让他们去不了网吧、玩不成游戏。这样的事例让我们不得不警惕青少年道德底线的严重下滑,社会责任感的严重缺失。

3、形成网上虚拟小群体,凸显暴力与反叛

“群”是网络中特殊的组合或集体,成员之间可能只因为一个简单的共同兴趣而“聚”到一起。以QQ群为代表的各類“群”花样百出,名目众多。加入“群”没有任何门槛,不考虑政治面貌、学历、年龄、长相等,也没有繁文缛节的约束。许多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或许不属于任何团体,网络中却扮演了各种身份。事实上每个人内心都有强烈的归属感,现实中那些不善交际或特立独行的人被排挤后,网上的“群”便成为他们最好的归宿。“群”的存在促进了人们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但同时又隐藏着不安定因素。早期的群体心理学者认为:群体是冲动的、无理性的、愚蠢的、缺乏责任感的,个体一旦参加到群体之中,由于匿名、感染、暗示等因素的作用,就会丧失理性和责任感,表现出冲动的凶残的反社会行为。青少年在社会分层中常常处在“边缘人”、“过渡人”的位置,对于“孰是孰非”,他们尚不能作正确的判断,又极易受他人观念的干扰和渗透。因此,在无制度、无约束的网上群体中会出现“失控”的言行。有的人只是在其中宣泄,寻找替罪羔羊,把现实生活中的愤怒和不满转嫁于他人,无意造成了对他人的人身攻击,形成“不流血的暴力”。

4、滋长弄虚作假、急功近利心理

网络的匿名性直接降低了其真实性。调查显示,有87%的青少年认为网络信息不可靠,不会在网上发布自己的真实信息,有36.5%的青少年表示在网上被骗后会以同样的方式报复或再去骗别人。网络社会中人并不真实在场,不必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这在很大程度上滋长了青少年弄虚作假的意识及行为。同时,网络资源的丰富与快捷又为青少年提供了“终南捷径”。有的学生公然在网上发帖寻人替考或替别人代考;有的学生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导致学术腐败。据调查有15.4%的学生坦陈“经常”在网上下载文章稍作修改充当作业交给老师,甚至有人直接在网上购买论文。这无疑助长了青少年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的恶习。

5、引发犯罪心理倾向,滋生犯罪行为

网络游戏中充斥着大量的色情和暴力因素,并且在游戏中,谁杀的人多谁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奖励和补偿。网络游戏中的暴力意识和暴力行为有着极高的引诱和强化作用,严重弱化着青少年的道德品质。据《南方周末》报道,2008年3月15日,福建省武平县实验中学一名17岁的男生将网络中的血腥杀戮克隆到现实中,将同班一女生残忍杀害后分尸,而此前他已经写好了杀人日记,并称“喜欢那种杀自己喜欢的人的快感”。法律专家指出,继父母离异、毒品、传统黄色信息之后,网络色情、暴力游戏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此外,很多青少年将窃取机密情报、破坏或使用他人数据等黑客行为看作是自身才华的体现,他们竞相效仿,“切磋技艺”。这些网络犯罪行为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对家庭、社会的稳定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二、树立和健全青少年网络道德的对策

1、加快网络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目前,我国已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十几部与信息网络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鲜见以青少年为对象的网络法律法规或相应的管理办法。团中央、教育部等多家部门2001年11月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对全国的青少年的上网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它不是强制性的法规,并没有法律效应。几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虽提及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但多为宣言性和纲领性的条文,缺少具体的执行细则。加上网络发展的迅速性及网络传播的特殊性,网络立法和管理仍存在许多盲点和难点。因此在立法上要不断与时俱进,深入开展网络伦理研究,进一步规范网络秩序,构建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网络道德规范,对网上不法行为及不道德行为实行更有效的监督。执法过程中更应该迅速、到位,加强技术创新,对网上不良信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甚至堵截或查处。只有法律制约与道德规范形成相辅相成的良性互动,才能保障青少年的上网行为在文明、有序中实现。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净化网络大环境

面对国际互联网上泥沙俱下、汹涌而来的信息潮流,政府有必要通过技术、行政、法律等手段,控制信息源头,正本清源,尽可能消除暴力、色情、黄毒等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诱惑或教唆;尤其是对于网络上反响较为强烈的虚假新闻、丑恶现象,应及时涤清事实,维护网络公信力。通过各种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形成文明上网的社会氛围。大力倡导传统和优秀美德,弘扬积极健康的网络道德意识,构建活泼健康而具时代特色的网络道德文化,为青少年营造一个文明诚信、真实可信的网络大环境。

3、学校要做好网络道德教育工作

建立起一支与时俱进、了解青少年网络心理、熟悉网络语境、能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德育工作的高素质队伍,充分利用网络潜移默化地进行教育。利用网络互动性强的特性,及时了解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对青少年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帮助青少年走出虚拟空间,融入现实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师长、父母、同龄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避免简单冷漠的“人—机模式”,养成健康的心理,提高慎独能力。针对青少年沉迷网络的现象,应通过“网风”教育、“慎独”教育、免疫力教育和网络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遵守相关法规和道德规范,文明上网,理性互动,自觉约束网络行为,增强对网络信息的辨别力和黄色诱惑的抵制力,促进青少年自律意识、自控能力、判断和选择信息能力的提高。

4、重视青少年“亚道德”表象

社会学上所谓的“亚道德”(又称“次道德”),是指违法者在实施不法行为中遵守“职业道德”,尽量给社会和他人减少损失,是指一种介于“道德”与“不道德”之间的“灰色地带”。将“亚道德”现象引申到网络德育领域中来,特指青少年网络道德中处于“亚健康”的一种状态。相对社会主流道德而言,部分青少年的网络道德呈“亚道德”状态,究其根源,青少年网民大多单纯、活跃而又感性,精力充沛但情绪自控能力较弱,对老师、同学之间的误会偏见以及对学校管理、软硬件建设、后勤服务等方面的不满,一旦得不到及时解决,便诉诸网络发泄不良情绪,片面夸大自己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难,甚至发展到歪曲事实、谩骂攻击相关部门或人员,导致事件升級。在心理问题普遍存在的今天,每个人都需要一个缓解压力和释放不良情绪的渠道,对于青少年而言,网络是一个绝佳的释放途径。因此,社会及学校应理性看待青少年的“亚道德”表象,加强沟通互动,解析深层原因,做好疏导工作,消除对立情绪。一是要畅通信息反馈和处理机制,切实解决青少年学生在学习、生活及心理方面的正当需求,及时化解其对相关工作的不良情绪。二是要随时关注和掌握网络舆情,利用网络密切关注青少年学生的情绪动向,将青少年的不良心理状况消除在萌芽状态,争取工作的主动性。三是引导青少年理性看待社会的负面现象,做好心理疏导,提升抵御不良风气侵蚀的能力。

5、父母要给孩子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

实现学校监管与家庭监护的无缝对接,是延续学校德育效果的重要保障,也是青少年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大多数青少年的父母正处在事业的巅峰期,往往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事业上,只关注孩子的身体发育而忽视其心理成长,缺少亲情互动,致使部分青少年沉溺网络世界而不能自拔,甚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作为青少年监护人的父母,在孩子成长发育关键的阶段不能缺席,要关注孩子的身心成长,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一方面对孩子的上网行为进行适当监控,引导孩子科学上网、适度上网,使孩子认识到网络不仅是网络游戏、网际互动的乐土,更是自主学习、拓展视野、调节课余生活的工具。另一方面,父母要充分取得孩子的信任,努力做孩子的贴心朋友。要安排时间多陪伴孩子,了解孩子的心理需求,协助和指导孩子面对成长中的困惑,用亲情帮助孩子回归现实生活,减少其对网络的依赖。

网络与青少年都是年轻而富有朝气的,同时又是脆弱的,青少年的网上“亚道德”生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规范和引导。应通过构建国家主导、社会参与、学校监管与家庭监护无缝对接的多维网络德育体系,高度重视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着的“亚道德”现象,加强心理干预,引导青少年正确看待自己的不足,将其从“不道德”的边缘争取过来。这样才会营造出和谐的网上道德氛围,使青少年更好地利用网络,同时健全自身的素养和人格。

【参考文献】

[1] [法]古斯塔夫·勒庞.杨程程译.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北京:中国三峡出版社,2011.

[2] 张振中.大学生网络德育实效性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09.

[3] 何海宁.17岁的残酷青春[N].南方周末,2008.4.17(A6).

[4] 宫秀军.论谣言的传播机制及理性应对[D].湘潭大学,2009.

【作者简介】

张振中(1980-)男,安徽濉溪人,工程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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