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景观照明规划设计

2015-10-21 18:07陆宇
基层建设 2015年10期

陆宇

摘要:景观照明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突出城市特色。根据城市定位确定景观亮化的定位,进行城市景观照明区域划分、线路分类及节点选择。

关键词:城市景观照明规划;统筹全局;突出重点

1.引言

梧州市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照明已成为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照明对城市交通安全、社会治安、人民生活、美化环境等具有重要作用,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现代城市涉及城市中存在的诸多载体,与城市规划、建设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

2.城市景观照明规划

2.1景观照明分区规划

根据梧州市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功能性质、建筑特征、地理特征等多方面要素对规划区进行组团化分区,结合城市景观文化主题,规划将中心城区景观照明分为老城景观风貌区、江岛生态景观风貌区、都市活力综合景观区、城市工业景观风貌区、科技文化景观风貌区五个区。

2.2景观照明分类规划

(1)城市景观照明以《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为依据,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将梧州市中心城区主要景观照明用地分为七类照明。

景观照明分类表

(2)参考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推荐的环境(平均)亮度等级划分,将区域环境亮度划分为高、中、低、非亮化区4个等级。

(3)城市景观照明色温控制主要目的在于采用不同色温营造不同的环境气氛,本规划依据色温分布的一般规律进行光色分区,偏重景观性的区域采用较低的色温,偏重功能性的区域采用较高色温。按照各类用地的照明载体特点,将色温分为低色温、中间色温、高色温3组。

(4)按公共活动越集中,景观照明气氛越活跃的原则,将景观照明区域分为高、中、低、非活跃区4个等级。

2.3景观照明主要区域

根据梧州市景观照明分区规划,将各分区的景观核心与城市的市级中心、区级中心统筹考虑,中心城区的重点亮化区景观照明区域可划分为“三个主中心,六个副中心,一岛”。按照这些区域的风貌特征、文化特色、建筑风格,进行城市景观照明定位划分。三个主中心为红岭金融行政中心、苍海商务会展旅游中心、老城商业服务中心。六个副中心为河西組团中心、红岭组团西部中心、龙圩南组团中心、社学工业组团中心、赤水工业组团中心、长洲岛。

2.4景观照明主要线路

根据《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对城市道路等级的划分、道路性质的确定、交通量和道路两侧城市用地以及路旁建筑特点,中心城区的景观照明重点道路体系采用“五横七纵”的形式构建。

2.5景观照明主要水系

根据梧州市中心城空间结构规划和景观风貌规划,选取西江两岸滨江景观带(浔江一桥至西江六桥)和桂江部分河段(桂江四桥至鸳江一桥)及苍海西面沿岸、玫瑰湖作为城市重点滨水景观照明带,对其按段进行夜景塑造。

2.6景观照明主要节点

根据梧州市中心城综合交通规划和景观风貌规划,按性质和功能特点划分,景观照明节点可分为城市出入口、城市重要干道立交、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桥梁、标识性建筑、城市广场和公园。

2.7景观照明框架体系

根据梧州市城市的地形地貌、用地性质和《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提出的城市空间结构和城市布局形态,将道路、水系、节点、照明重点区域规划为城市景观照明框架体系,从而形成“三主六副一岛、五横七纵景观通道、两江两湖景观水系、多点布局”的城市景观照明框架体系。

3.结束语

本规划结合梧州城市的发展要求,以现有城市照明设施为基础,对城区景观照明进行科学布局,进一步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突出绿色照明的理念。只有注重规划先行、统筹考虑、分步实施,注重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展现梧州城市特色,才能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夜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