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西洋
摘要: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加,高速公路事故救援管理逐渐成为了当今交通运输行业不可忽视的问题,通过研究国内外高速公路事故救援管理的发展和现状分析,对于我们探求适合中国国情的高速公路事故救援管理系统和体系,提高我国高速公路救援系统的高效经济以及安全运行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关键字:高速公路 救援管理 现状分析
引言
自1999年开始,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进入了蓬勃發展时期,高速公路的覆盖范围在不断增加。并且,在2006年以后,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年增长速度近1万多公里。虽然,我国高速公路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基础硬件设施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我国高速公路的运行管理、路政管理和路况监控管理还没有发展到与之相匹配的管理水平。这就导致了我国高速公路的事故发生率高和事故救援效率低、人员伤亡率高的矛盾状况。面对这样的严峻局势,我国开始对高速公路的运行管理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来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减少高速公路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是行之有效的。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高速公路的事故发生率是随机的、不可预测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预防,但不可能彻底消灭。因此,在高速公路事故发生后,采取行之有效的紧急救援措施,对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低交通事故带来的社会影响,预防事故连锁反应的发生,保证高速公路快速、通畅的运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国外研究现状
高速公路事故紧急救援管理作为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造成损失的重要策略之一,在一些发达国家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取得了快速发展,形成了一套十分完善的高速公路事故救援管理体系。这些国家在高速公路的出入管理、路况监察、信息通信和紧急救援等各方面建设已经非常完备和科学,并能够当事故发生时,在最快的时间内将救援信息传达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并且保证救援队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对事故造成的伤员进行救治、对交通进行疏通管理和对事故状况进行收集和分析。这就有效的减少了由于交通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交通拥堵和事故二次反应带来的经济损失。
1、美国
在60年代早期,美国Detroit的交通工程师发表了有关不同等级公路的交通事故发生频率的调查研究报告。在70年代中期,美国加州交通局大量报道了关于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在洛杉矶地区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管理应用中的最新进展情况。在1998年,美国TRB组织完成了一个关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的综合报告――《高速公路紧急事件ITS研究》。并在2002年,出版了《高速公路紧急事件救援事件管理(四)》[1]。在这两份报告中都提到,美国已经拥有了一套运用比较成熟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管理系统――高速公路事故管理(Freeway Incident Management-FIM)。FIM过程是一个相互辅助、相互协调的系统工程,这一系统包括7个组成部分,即:救援前期规划、事故原因调查和取证、救援反应时间、事故现场管理、现场清理时间、驾驶人员信息收集和恢复交通时间。
另外,美国具有完善的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和交通运行情况监控系统[ ],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对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切事故和情况进行监控。而且,美国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还对美国的高速公路易发路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安排巡视人员在高速公路事故易发路段进行日常巡逻,以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并对事故实施救援。不仅如此,美国还建立了科学的信息决策系统,当接受到高速公路事故报警后,系统就会立即向最近的救援站发送救援指令,同时向医院发出救护指令,并确定最佳的救援路径帮助救援管理部门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2、 德国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设并拥有高速公路的国家,于1932年修建了世界上第一条高速公路――波恩至科隆的高速公路。目前,德国的高速公路总通车里程达到了1.1万多公里。德国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拥有先进的通信信息管理系统,这个通信系统由五部分组成,分别是专用通信网络、紧急电话报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显示和发布系统、监控管理中心。正是由于这五个部分的紧密合作,保障了德国高速公路事故发生率低、救援响应时间短、救援效率高、事故造成的伤亡率低等状况。
3、 日本
1971年,日本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交通安全政策法》,同时开展了“交通安全基础项目”,这个项目的实施周期为五年一次。在1992年,日本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研究所和数据分析研究所,对日本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进行研究和分析。这些研究所的任务是将搜集到的日本各地区的交通事故信息建立数据库,并从人、车、路、环境等不同角度进行全方位的对比分析,找出日本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发生规律、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在日本,对高速公路事故救援实行事业单位救援方式[2],即把高速公路的事故救援任务交予高速公路运行管理部门。这种事业单位救援方式大大减少了日本高速公路事故紧急救援的响应时间,提高了救援的效率。不仅如此,日本还针对本国的交通现状,改进了日本的救援与救护系统的联系。日本的医护人员可以在救护途中就对伤员进行救治,这就减少了救护车在路上的耽搁时间,为救治伤员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二、国内研究现状
20世纪70年代,我国政府和学者开始意识到高速公路事故紧急救援体系对于高速公路管理的重要性,并进行了不断研究和探索。在1998年,同济大学的杨晓光教授提出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与紧急救援技术。在2000年,他又发表了《先进的高速公路交通紧急救援管理系统》[3],这使我国的高速公路事故救援管理进入了系统研究阶段。2003年,杨晓光教授发表了《基于ITS的高速公路紧急救援管理系统研究》,使高速公路的救援管理与现代信息管理技术联系并结合在了一起。在1997年8月,上海市公路管理处与同济大学对合作开发的高速公路事故紧急救援管理系统进行立项。目前,该项目的系统调研、系统分析和系统构造等几个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并开始步入调试阶段,对系统进一步完善。
三、结语
由于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时间短、发展速度快、车辆增长率高等原因造成了我国的高速公路管理水平还处在一个比较落后的状况。当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不能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最有效的救援措施,导致了高速公路事故二次反应带来的更大经济损失。
另外,由于受到具体国情的影响,我国不可能像德国一样建立起全国统一的高速公路救援指挥中心,也不可能像日本一样,救援车随时待命。我国受到地域发展不平衡的影响,我国高速公路事故救援系统的建设必须把经济利益和救助效率高度的统一起来,而且还必须做到救援站选址和救援力量的合理配置。
参考文献
[1] PB Farradyne. Traffic Incident Management Handbook[M]. New York: U.S. 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 2008
[2] 贲莉莉.城市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系统研究及辅助决策系统设计[D]:[博士学位论文].南京:河海大学,2007
[3] 杨晓光.先进的高速公路交通紧急救援管理系统[J].中国公路协会学术交流论文集,2000:184-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