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威 任丽萍
【摘要】养老社区规划设计的重点在于服务配套设施。应在明确社区所需提供的服务门类的基础上,通过分级化、向心化、多核化、网络化、庭园化、聚落化、分置化以及复用性等方面详细的综合权衡和布局设计,使其为老年人所用。使老人享受高品质的服务,使运营者获得稳定的收益,使社区长期良性发展。
【关键词】
老龄化;老龄产业;老龄地产;养老社区;配套服务设施;规划;设计;
1. 老龄产业发展背景
我国自1981年至1999年迅速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速度仍在加快,呈现高速、高龄等特点。未来老龄消费市场巨大,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014年至2050年间,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4万亿元左右增长到106万亿元左右,占GDP的比例将从8%左右增长到33%左右。我国将成为全球老龄产业市场潜力最大的国家。
2. 老龄居住产业发展背景及老年社区设计现状
作为老年人生活的基础及老龄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老龄房地产业暨各类老年社区是解决老年人居住、服务需求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解决和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
目前国内针对老年社区规划设计特点和基本原则的研究刚刚起步,老年社区的建设标准也相对缺乏,难以满足开发建设需求,亟需在规划设计层面研究和总结,以指导越来越多的老年社区建设。
3. 老年社区的特点
老年社区相较普通社区的最根本区别在于:老年社区是硬件物理空间充分结合适老化软件服务的综合性、经营性社区。老年社区除了为老年人提供满足其身心特点的居住空间外,还必须为其提供完善、系统的适老化软件服务。
因此,老年社区需建设更多的居家、社区乃至机构型老年服务设施,会存在大量的后期管理与服务运营工作。由此可见,养老社区在居民入住后,将面临更加复杂、繁重的服务经营压力。
社区除了传统认知上的无障碍、适老化和设施设备的植入外,更重要的是将物理空间与软件服务充分结合,以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及管理服务人员的运营需求。因此,养老社区的重点在于服务,养老社区规划设计的重点在于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
4. 老年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原则
1) 老年人需求及社区服务的分类:
老年社区中配套服務设施的业态和产品类型定位应围绕老年人的实际生活需求及服务进行。
老年人独特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决定社区所提供服务的门类,配套服务设施应满足服务的空间需要。
2) 老年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原则
a) 向心化原则
老年社区中,配套设施是支撑社区内外老年人各类所需服务的物理载体。应保障对社区内老年人有较均衡的服务半径,使其能较快捷地到达并享受各类养老服务。同时使服务运营人员能够有效、快速地到达老年人家中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因此,社区配套设施应在总体规划布局中相对居中布置。
向心化的布局形式能够缩短老年人到服务核心的路径,在身体机能允许的情况下获取所需服务。同时能够有效降低服务运营者的服务半径,提升服务效率,进而提升服务品质。
b) 多核化原则
配套服务设施所面临的主要服务对象不尽相同,如健康医疗配套主要服务于身体机能明显下降或需要护理的介助、介护型老年人,而日常生活服务、情感及育乐型配套等主要服务于活跃健康型老年人,甚至社区内部非老年人。
因此,配套服务设施的经营业态、服务对象、服务团队、运营模式均不尽相同。根据其自身特点将服务核心多点布局,有针对性地对配套周边人群提供服务,则能够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和品质。
c) 网络化原则
服务应满足社区内老年人“随时、随地、随意”地获取所需服务。配套设施以等级划分并合理布局,有利于获得较短的服务路径、较快的服务效率及有针对性的服务功能。多级配套形成的网络化布局,可避免集中化服务配套设施造成的路径长、效率低等弊端。
d) 庭园化原则
大型配套综合体有利于集约功能、降低建造成本和时间。但老年人的方向辨识感逐步退化,大型建筑空间复杂,不利于老年人寻求所需服务空间。
同时,老年人在利用配套空间的行为上与年轻人有本质区别,可能将生活中绝大部分时间消磨在各类配套服务设施中。
此外,社区后期运营中,如何让老年人充分利用和享受配套设施并在产生更多的消费,形成社区长期稳定的经济回报,也是老年社区区别于普通社区盈利模式的重点。
因此,配套服务设施的首先应与用地内外可利用的景观资源充分结合,将服务载体纳入到景观环境中,形成园林化的服务空间,提升服务空间品质。
各单体以院落形式布局,有利于将进行同类活动的老年人聚集起来,提升社区及本配套设施的人气和活力。院落形成的半私密空间,有利于避免各类不同活动之间的相互干扰并限定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益。
e) 聚落化原则
老年人的活动一般具备明显的初始目的性和临时转换特征。即需要某种服务的时候比较明确地前往服务空间,中途可能在不同服务空间转换。
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应根据服务业态种类相对集中地布局,方便老年人辨识和记忆、明确方向,较快地到达初始服务需求空间。同时提供方便的建筑内外交通联系路径,供老年人方便地进行服务转换,保证可达性和舒适性。
f) 分置化原则
配套服务设施根据等级差别,在服务半径、对象及方式上有明显差异性。
一级配套服务半径较大,往往内外服务兼顾且服务人数量多;二级配套服务半径适中,主要服务于社区内部人群;三级配套服务半径最小,主要服务组团内部人群,服务强度最小。因此,在规划布局中必须注重这些差异性。
一级配套设施应布局在社区与城市的交界面上,方便内外兼顾服务,发挥配套的最大效益。同时,使如医疗护理等设施中的人群不会与社区内部其他人群交叉,造成不良影响。这些设施中的老年人出现意外情况,也能相对快速便利地转介到社区外部,并最小限度影响社区。
二级配套设施应布局在各生活组团群相对核心的位置,便于健康独立生活老年人充分利用和享受设施空间及服务。
三级配套设施应布局在各组团核心或组团出入口,以最小服务半径和最便捷的服务支持组团内部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g) 配套服务设施的复用性原则
老年社区中存在的大量自持性、经营性配套设施是对老年人物质及精神生活的有力支撑。但也使社区建设者和投资人要付出相对于普通社区规模更大、运营难度更高、服务更密集的建设、运维成本。
因此,在充分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将配套设施中业态相近、接受服务人群相近或空间需求相近的各类设施综合权衡。做到一个空间多种用途或服务,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和运营维护成本。
综上所述,老年社区中的配套服务设施应在明确老年人所需服务门类的基础上,做到分级化、向心化、多核化、网络化、庭园化、聚落化、分置化以及复用性等方面的综合权衡设计。才能将社区中的配套设施充分为老年人享用,并使社区良性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