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娟
【摘要】由于建筑工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发包人不管是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还是转嫁施工风险的顾忌,都会选择包干合同的方式来进行施工建设。尽管包干合同中涉及的利益双方在风险的承担上是均衡的,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风险承担细则,就会在后期的工程结算中出现利益纠纷。本文从建设工程总价包干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入手,进而深入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总价包干;风险对策
建设工程的发包形式包括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1]。招标发包是由发包人制定工程的建设内容和要求,以招标的形式吸引承包人参加,从中确定承包人,并与其签订合同。直接發包是发包人自行选择承包人并签订合同。招标发包是最常用的发包形式,适用于大多数的工程建设,但是在建设保密性较高的工程和私人工程时,一般采用直接发包。
一、建设工程总价包干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1、包干合同中图纸不明的风险
现今,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一些设计公司出于成本的考虑,在接到设计任务之后,只是组成临时的设计小组。这样就会出现人员之间缺少默契度的问题,而且没有很好的沟通。设计出来的图纸很少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审核,所以就会使图纸出现很多漏洞。而招标工作人员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又是按照设计出的图纸来设计的,所以就会导致图纸中的问题直接转给承包人。此外,还存在着一种问题,在方案设计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各种材料的标准和使用量,以及该取得怎样的建筑效果。所以当建筑工程完工时,实际取得的效果与预期目标有差距时,额外的费用却由承包人来承担。
2、材料价格涨跌的风险
建筑工程是一个耗时的工作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比较多,而且设计到的行业范围也很广泛。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材料价格上涨的问题。在工程对外承包的过程中,发包人对所有材料价格的变动幅度预测是有局限的,因此会出现发包人在合同中把承担材料价格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的现象。由于市场经济的变动,很多材料的价格浮动区间存在诸多不可控因素,给承包人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3、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按包干合同承包的工程,在资金的安排上会很紧凑,而资金是否按时到位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进度。通常承包人会在工程开工之前先准备出一部分启动资金,而后续工程的进展情况则完全有赖于发包人的资金能否按时支付。如果发包人无法按时支付工程款,就会出现如工期延误、待料停工等问题,甚至会延误工期导致发包人无法收回成本。因此,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到彼此的利益问题,在合同中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明确规定,还要制定资金的应急措施。
4、施工措施费包干的风险
在工程的具体施工过程当中,施工单位理应自主决定采取什么样的施工方法来实现工程的建筑功能和结构规范,以及机械的配置情况。但是实际的施工过程却存在着发包人经常干涉的问题。尤其是建筑工程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在有些施工难度比较大,要求较高技术水平的部分,发包人会提出特殊要求。例如在施工转换层时,发包人有时会出于安全考虑,要求承包人加强模板支承,或出于赶工期而提出修改原来合理的施工方案,而施工方案的调整则会引起相应的施工措施费的增加,这些费用的增加在包干合同中却经常是不予调整的范围[2]。所以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最合理、经济的施工方案,在包干合同中要求发包人不得强制要求不合理的调整或更换工程量,在天气条件和功能要求发生改变时,增加的措施费用也应进行补偿,否则这些费用将会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二、总价包干合同存在风险的产生原因
1、发包人方的原因
由于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制定了很多对己方有利的条款,将自身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人,使得承包人成为了工程建设中的弱势群体。很多合同中表明承包人需自己核对工程量,如果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异议,应向发包人提出核对申请,而且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3]。由于承包人没有仔细核对工程量,直接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而且在中标后直接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导致一旦实际的工程量超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就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而无法得到补偿。合同中还表明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如果不在投标前提出异议,就等于默认了施工环境符合施工要求[4]。由于很多承包人不熟悉地形,再加上没有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使得在正式施工前往往需要进行额外施工,自行通水、电和铺设道路,这无疑加大了工程量。而这些风险的产生都是因为发包人将自身的风险转移给承包人的缘故。
2、承包人的原因
在投招标的过程中,承包人为了获得较高的利润而调整了单个项目的报价。在保持投标总价不变的基础上,将在施工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项目报高价,可能减少或不变的项目报低价。承包人希望在施工中通过增加某个高价格项目的工程量来获得盈利,而工程量的变动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如果发包人反对,承包人则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从而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承包人在投标时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存在误解,使得设计图纸的工程量少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造成投标总价低于施工成本。而且承包人需要将施工中产生的额外费用都摊销到分项之中,才能保证报价的准确性。如果承包人考虑不周全,遗漏了某些花销,就会引起报价低于施工成本。由于签订了总价包干合同,而无法得到补偿。
3、客观因素
客观因素是指在实际的施工中,由于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导致的原材料价格发生变化和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三、采用总价包干合同规避风险的对策
1、复核工程量,防止报价漏项
在投标时,必须对招标文件上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和核对。并且要分专业审查,因为工程造价是一个大的综合专业,这些专业有各自的规范、标准规定[5]。在对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及工程项目进行审查时,应找专业人员审查以确保工程数量准确,没有遗漏。
2、注意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化,规避物价风险
材料费用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左右,因此,工程建筑材料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的大小。目前,工程建筑材料已基本形成由市场调节的局面。因此,对市场材料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极为重要。建立完善的材料价格信息管理体系,对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行分析处理,预测材料价格走势,将物价风险降到最低。提前购进材料以备用,或者与厂家签订一个包死价格的协议或合同,承诺在该工程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不变,将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转移给供应商。
3、熟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时知道规范的变更
由于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传统的技术工艺已经不适用于现代的工程建设,而工程造价也随之改变。所以造价人员要与时俱进,适应市场的变更,才能做到准确报价。承包人要经常组织造价人员学习新的工程建设规定,提高造价人员的技术水平,以避免由于制度的更改而产生的风险。
4、采取主动与分包单位签訂报价协议,保护自身利益。
施工单位应在分包单位报价时,主动提出与分包单位订立一个报价协议,这样不但可以防止分包单位反悔或涨价,还可以迫使分包单位报出合理的价格,以便保护自身利益。
5、明确合同承包范围,把好合同执行关
承包人要明确总价包干合同中规定的承包范围,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都有所体现。而且承包人要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合同内容的交底工作,并分析每项条款的利弊。并让结算、施工、材料、质量等各部门制定项目实施中具体问题的应对策略。
四、规避总价包干合同风险的案例分析
例如:在建筑图纸中室外某入口处有雨亭的示意图,没有局部大样图,且结构图纸中也没有相关的结构详图,在施工时设计方给出的是按钢结构及钢化玻璃的详细图纸,而合同是按图纸包干,结果出现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所有钢结构及钢化玻璃的费用,而发包人不予任何费用的补偿,因双方争执不下而被迫停工的局面。如果在合同签订时明确图纸结构,使工程量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就能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对于无法预测施工材料及效果的图纸问题,应全部按设计变更处理,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的费用。承包人须考虑由于工作量的增加对工期的影响,以保证工程能够按时交付。
承包人应重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总价包干合同的内容。在投标之前核对工程量,确保实际的工程量与发包人单位提供的一致,并且提前与原材料的生产厂家签订协议,以规避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施工成本造成影响。还应提高造价人员的技术水平,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 王资权.EPC模式下的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初探[J].经济研究导刊,2011(13).
[2] 严玲,陈丽娜,胡杰.工程量清单计价下总价包干措施项目的价款调整问题研究[J].工程管理学报,2013(6).
[3] 陈勇.国内外工程项目管理模式[J].西部探矿工程,2011(11).
[4] 刘光忱,栾旭纲.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1).
[5] 冯琪.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J].建设监理,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