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倩
天津财经大学金融系在职研究生
针对当前我国大学生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中违约率的上升的问题,本文结合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现状分析了出现贷款不良率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建议完善个人征信体系管理,加强银行和学校的合作,同时还提出了一些从根本上提升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率的建议。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用体系;银校合作
一、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为寒门学子开办的一种贷款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面向广大贫困大学生进行发放、并由国家政府进行财政性补贴的贷款。各高等院校主要负责宣传以及组织学生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商业银行在接收申请后实现贷款的发放并做好日后的回收。总的来说,这是一种带有较强政策性目标的商业性贷款。
这种贷款缓解了学生上学期间的家庭压力,学生在校期间不用自己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1至2年内,学生只需要支付很少的利息。2004年,教育部还延长还款期限,规定6年内还清贷款即可,然而,大学生在毕业后的还款情况并不理想。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7月,某银行支行对于在天津市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两所著名高校,投放的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良率4.01%,而该支行的零售贷款不良率为0.74%,相比之下,高出整体零售贷款不良率4倍多。
二、造成国家助学贷款不良率高的原因
现阶段随着学生对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逐年增加,而毕业后的学生还款率偏低,导致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不良率呈上升趋势。这一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个人信用信息更新不及时、学生诚信的缺失、银行与学校的协作不够畅通等。
1、毕业生的信用信息情况追踪不及时
由于应届生未能将自己毕业后具体去向及时与学校或者贷款银行进行反馈,造成贷款银行对于贷款学生的现阶段状况无法掌握,贷款行所掌握的资料还停留于学生当时申请贷款时的状态。再加之银行无法从毕业生的最新征信报告中获取所有贷款学生情况更进一步的了解,也没有实力对于贷款人员后续的资信情况进行逐一维护,由于数据采集、数据发布和数据查询等方面无法做到实时更新,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商业银行未能够有效追索发生逾期的贷款,造成了国家助学贷款不断加大投放量与学生还贷水平不高之间的矛盾。
2、学生自身诚信的缺失
近几年,对于加强培训高校学生的信用教育已经得到重视,比如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与各高校合作开展相关信用课程、商业银行与合作学校在应届生毕业前夕组织开展信用宣讲活动用以加强学生还款意识,但是效果仍旧不明显。首先,有部分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作为经济救济,不管自身家庭条件是否真的无法支付学费,都申请助学贷款,致使学校在确定贫困生方面的鉴定工作带来了困难,导致高校在上报申请贷款的学生时出现偏差。其次,有部分来自较为偏远地区的学生认为国家助学贷款就是国家给自己上学的福利,认为自己在毕业后不需要偿还,将自己的借贷行为认为名义上是贷款,在毕业后就与自己无关了。最后,有部分学生在毕业之后由于未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工作,但是自身的还款意识淡薄,认为等自己有钱之后再进行贷款的偿还,加之学校和银行都无法联系到自己,久而久之即使有能力偿还了因为长时间的拖欠认为贷款偿还与否都不会影响到现有的情况,抱有侥幸心理就形成了故意拖欠。
3、银行与学校合作不协调
商業银行与各个高校的合作还停留在政策性的业务合作,而没有真正实现相互配合和相互促进。在国家政策性的要求之下,学校只是负责对于有贷款需求的学生进行组织安排工作,负责贷款前期的资料收集、整理,而商业银行的工作主要是政策的宣讲、材料的审核、贷款合同的签订以及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在这个合作的过程中,主要风险承担者依旧是各商业银行,银校双方只是将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一项政策或任务来完成,而忽略了信用文化的培育。银行和学校的有效合作不仅能够拓展银行业务,同时学校对于银行所发放的助学贷款的风险把控也起到一定影响,银行与学校信息未能及时衔接使部分逾期贷款未能有效追索。
三、国家助学贷款与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关系
大学生个人征信体系与国家助学贷款呈现的良性互动关系,是助学贷款良性循环发展的关键所在,成为降低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的重要方法。
1、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学校针对每位新生的信息进行相应的采集并且构建信用体系,其基本项主要包含学生的基本个人资料、家庭主要成员及联系方式、家庭经济情况、学生的贷记卡以及贷款的信用记录、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所获得的奖励以及在校期间不良表现的处分等内容,这些信息将会被汇入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用信息中,再由央行授权的独立的第三方征信评估公司对信息进行加工、存储处理,形成学生个人信用档案。上述构建的网络数据与形成的动态更新的数据库,可以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地更新,这种电子化的系统有助于学校、贷款银行、未来的就业单位对于学生的情况进行更全面的了解,无形当中也对学生的还款行为起到约束作用。该系统维护学生的信用情况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实现联网,公安部利用身份证技术进行核查,将学生的身份信息上传到系统之中,规范信用信息基本的准确性。在校期间,学校有义务定期通过各地民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部门,核实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真实家庭背景和经济状况,将其纳入大学生的信用档案中。学生毕业前夕,学校应主动了解学生的基本去向,学生所在的就业单位应将毕业生入职后的相关信息在系统中及时的反馈,比如毕业生的职务、收入、岗位等信息。个人信用信息的及时跟踪,关联单位的资源共享,为顺利构建起个人征信体系奠定了基础。在此,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大学生征信系统平台对于将要发放贷款的学生或者已经发放贷款但造成逾期的学生的现阶段情况有了最新的了解和认知,能够有效防控贷款风险,并且及时清收贷款。因此,多方共同构建的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对于各方协作都将起到促进作用。
2、划分信用等级,有针对性的发放助学贷款。在完成基本的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后,我们需要结合学生个体信用记录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视个体情况不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借鉴对银行、企业的信用评级,类似地,我们也可将学生个人信用进行等级划分。在大学生信用评级体系中,个人信用影响评级结果的因素主要包括自然因素、家庭因素、校园因素、就业因素和信用因素。在信贷研究指标体系中都包括自然因素和家庭因素,含义基本相同。能够影响毕业生的收入稳定以及偿还能力的因素主要为校园因素以及就业因素。校园因素主要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是否担任一些职务或者参与一些社会活动等,这对于学生个人能力的提升将会有一定的帮助。而就业因素主要是指学生是否拥有第二专业、学术成绩、在校奖励等专业能力将会有助于就业。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是面向在校贫困大学生及研究生的政策性贷款,所以对于确实存在经济状况贫困需要贷款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办理。但在涉及到具体贷款数额时,还应根据贫困程度予以必要的划分。商业银行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之前,贷款银行需要查询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对其过往信用行为及在校期间的表现作出相应的评估,并且这一评估应逐年进行,才能决定贷款是否再次发放。在大学生毕业后进行贷后管理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及时在学生发生逾期行为后结合信用档案采取相应的催收手段,并且及时更新信用记录。
3、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需要法律法规的健全。法律体系是个人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的重要支撑点。只有在健全的法律法规执行之下,才能平衡保护公众的个人隐私和满足信用交易对数据更新和使用需求之间的关系。涉及此方面的法律内容主要应包括:查询个人征信记录的条件、原则和流程;规范个人授信和保护个人隐私权。对待贷款恶意逾期的个人,商业银行有权将其诉诸法律,由法院强制执行偿还贷款,这种方式是为了让学生意识到信用记录的重要性,用法律手段约束其逾期行为,加强学生主动还款的意识。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无抵押物的信用贷款,其主要偿还有赖于学生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