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珂墨 杜海珠 杨阳
摘 要:在当代我国商品经济和“互联网+”模式的形成与飞速发展过程中,在大众创业与大众创新时代潮流的推动下,微商成为目前的行业新贵,如此低门槛,低成本的创业平台,成为万众期待的蓝海事业,据相关统计,微商规模达到1000多万,但是,由于微商平台处于发展初期,许多营销体系建立不完善,法律监管无法同步,造成目前微商出现许多问题,本文将对微商目前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微商;微传销;产品质量;支付安全
微商是借助微博、微信、QQ平台发展起来的营销模式,巧借社交平台,依靠良好的人际关系销售产品,其发展速度几乎超过淘宝的销售平台,但是在其飞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监管的不完善,致使其出现大量问题,使消费者出现信任危机,所以对微商发展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对国家的发展和消费者都有很大益处。
一、 微商的产生与发展
微商起初在微博中出现,通过发展粉丝,销售产品。随着2011年微信的出现,微商便在其中一发不可收拾,其通过在朋友圈中发产品广告,刷屏,为朋友推荐产品和发展下线来挣钱。这一模式准入门槛低,成本小,得到许多人们的亲赖,这也成为许多在职人员的兼职选择,目前,微商中人员成分繁杂,有在职工作人员,大学生,甚至家庭主妇,切实为大众创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据艾媒咨询联合微盟发布的《2014-2015中国微商研究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微商行业商户规模达914万,预计2015年将达到1137万,年交易流水约650亿元。2011年,微商主要为个人或小商家通过微博粉丝运营销售,2013年,微商开启代理与分销平台,2014年,各大品牌入驻微商,如:口袋购物等微店,到2015,传统企业包括电信运营商也涉足该领域,如广东联通微伙伴平台。据微博易创始人徐扬说法,阿里巴巴做到2000亿交易额需要8年,微商只用1年就做到了1500亿元,可见微商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从这个方面,微商这一发展模式可以有效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与金融领域的更新迭代,并且解决很多就业问题。
二、 微商存在问题分析
微商给没有资本创业大学生和有很多闲散时间大众提供了很好的发展平台,并且其发展趋势尤为明显,发展规模快速扩大,但其却从销售方、销售产品、最终支付到消费者维权都存在着很多问题,阻碍这一模式向更好方向发展。
1. 出現微传销问题。从微商的发展模式和前景来看,这确实是一个值得国家支持和个人投入创业的平台,但是随着其不断发展,却有很多倾向于传销发展。至2015年5月23日,国内首例微传销案告破,微商内部出现传销问题暴露于世,也更加引起国家及消费者的注意。
所谓微商,也是商人。但是,其发展中却出现了有悖于商人的理念,从关心产品销售情况转到关心有多少人在销售这种产品。微商不再专注销售产品,而是更亲赖于发展下线代理,从中赚取差价。这些所谓的微商利用微信对话生成器,订单生成器,转账生成器等现代软件伪造出生意欣隆,收入不菲的假象欺骗其想要发展的下线,让这些急于发家致富的人们上当受骗,大量进货,当发现并不能从中赚到大钱的时候,在怂恿下线发展下线,如此恶性循环,形成金字塔式的微传销体系,将成本几元的产品推到几百,欺骗消费者,逐步步入传销深渊,违反法律。
这样原本万众瞩目的创业平台出现发展“蛀虫”,让消费者及被卷入的销售者对其骂声一片。
2. 产品质量问题。在微商销售过程中,销售的产品并不能的到有效的监管,出现大量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微商从面膜起家,在微博、朋友圈中铺天盖地的面膜广告,更多的是各大电视台,报纸的揭露。就说面膜的销售,骗取消费者购买后,并不能对顾客进行售后服务,并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就目前出现的问题,微商销售的面膜中被检测出大量违反国家规定的糖皮质激素,甚至超出国际规定几千倍,致使消费者面部出现红肿,长痘,溃烂。
这也只是冰山一角,在微商繁杂的商品中,还存在很多类似现象,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是商业发展中不容存在的问题,这也将阻碍微商发展甚至自行灭亡。
3. 支付安全问题。微商在支付环节也出现欺诈消费者的现象,有大量顾客投诉被微商不良商家欺诈,其中得到货款后不发货的情形居多。
目前,微商的支付方式有: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卡直接转账和货到付款等主要方式,其中,支付宝支付方式与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一致,货到付款其实名存实亡,而微商的常用支付方式微信支付虽然与财付通这一第三方支付平台联合,但是把“财付通”这个第三方支付平台也简化掉,让支付回到你用银行卡直接付款这个最短流程上去,看似比支付宝简单易行,背后却藏有很大隐患,这让消费者的钱在没有验收货物的情况下直接打到了销售方的账户里,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安全因素。
三、 应对对策及法律监管建议
面对发展如此快速、规模如此庞大商业模式,规范其内部运营机制,打击非法商家,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我们要从该模式的发展土壤出发,从各个环节把握微商的合法性。
首先,微商是以微信、QQ的平台为营销土壤的,这些平台就赋有协助国家治理的义务与责任,第一,就像手机号一样,微信等注册要身份认证,限制用户注册账号个数,并且账号之间高度关联;第二,微信等平台要建立用户信用评级,允许每位用户可以对其他用户进行评价并无条件接受被评价,要对信用等级低于一定范围的用户进行惩罚,使其账号上显示“优、良、中、差”,对于持续“差”等的用户进行停号一年处分,处罚期限到时恢复账号正常运行;第四,国家有关单位要与微信平台联合,将微信等微商平台信用等级在一定程度上与个人在国家大环境的信用联网,严厉打击违反商业规则行为。
其次,建议国家要严格规范第三方支付手段,取消微小商务活动通过第三方支付直接转账功能,鼓励用户使用类似支付宝等可以保障买家钱财不会在没有收到货物的情况下直接划到商家账户的支付方式,有效减少买家被骗钱财的情况。
最后,建议国家开发微商申请平台,要求所有微商在该平台上申请“营业执照”,国家有关部门要定期抽查商户的商品质量,并且国家要加大对商品生产商产品质量的检查,保证买家在购物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可以安全进行。
微商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商业模式,就目前的发展速度与规模,对于规范微商迫在眉睫,国家完善相关政策、法律后,微商必定成为金融领域的有一股中坚力量。(作者单位:哈尔滨金融学院)
本文为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于移动互联“微商”创业分析法律规制对电子商务的影响与对策》(项目编号:102452015556)和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于移动互联“微商”创业分析法律规制对电子商务的影响与对策》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微信支付可能是圈套 专家:网民应增强安全意识》食品商务网2015年6月5日
[2] 《 微商商户规模将达1137,平台微商趋势渐显》通信信息报 2015年7月17日
[3] 张智全《微商骗局频现呼唤法治纠偏》法制日报2015年8月5日
[4] 杨亚静《浅析微商营销渠道的创新与发展思考》营销策略2015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