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山旺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 222042)
核电厂设备制造的质量管理
刘山旺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 222042)
日本核电站福岛事故后,人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核安全是核电厂的生命线。核电设备制造质量直接关系到核电厂后期运行阶段安全稳定,也是设备运行维护的重要基础。本文从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两个方面对核电设备制造的质量管理要求进行介绍,并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对后续核电设备制造质量管理工作改进提出意见,以促进核电设备质量管理更加有效。
质量保证 质量控制 不符合项
核电厂的建设需要大量设备,如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主泵、稳压器、泄压箱、水泵、阀门、管道、电缆、汽轮发电机组、应急柴油机单元机组等,其中大量关键设备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核电厂核安全和正常运行。因此对核电厂设备的质量管理被核电厂业主、供方、监管当局予以极高的关注。质量管理是通过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为实现规定的质量目标进行质量策划,实施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开展质量改进等活动予以实现的。如何开展核电设备制造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成为了核电厂建造阶段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各相关方关注的焦点。
项目核电厂业主一般会在合同中从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供方资格管理、质保分级、不符合项控制、报告六个方面向供方提出明确的管理。
1.1 质量保证体系
供方制定和实施满足《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HAF003,1991版)及其相关安全导则和业主质保要求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QAP)和专门的项目管理程序。为验证项目质保体系建立情况和运转有效性,供方制定内外部监查计划提交业主备案,业主选择参加其对分供方的监查活动。业主有权组织实施对供方和分供方的质保监查监督活动,并要求供方以及分供方对发出的纠正行动提出了纠正措施实施方面的要求。供方将定期管理部门审查实施、报告、整改措施、实施验证结果向业主提交验证。
为了规范核电项目的多方接口管理,供方和业主制定在双方合同执行过程中用于接口管理的共用项目管理程序。这些程序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领域,包括质量保证、设计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工程施工、调试、进度计划和文件记录管理领域。
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实际审查和执行过程中经常发现的问题如下:(1)政策与授权声明:质保大纲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没有包含项目合同,有的甚至写出其他项目合同;没有授予质保验证部门的组织独立性、职责和权利;缺少承诺组织对大纲实施状况、适用性管理部门审查;没有明确质保大纲的审查认可单位。(2)质量保证大纲的管理:缺少项目质保大纲和专用程序对从事影响质量活动的人员培训的要求;缺少定期对项目质保大纲和程序评价和修订的要求;供方组织机构重大调整后没有修订项目质保大纲;供方没有对自己或分包商开展项目质保大纲的评审。(3)组织机构:一个部门双重或多重领导;部门名称和职责前后不一致;与外部(含监管部门、顾客、分供方等)接口关系图缺少或不完整;缺少外部联络的管理要求;没有针对项目合同、质保大纲、管理程序等方面开展专项培训。(4)文件与记录控制:缺少文件变更控制的要求;缺少电子文件控制的要求;缺少文件翻译的要求;缺少文件保存的期限要求或保存期限不符合IAEA50-SG-QA2质量保证记录的要求(如:射线检查结论和射线底片没有永久保存);射线底片的保存环境不符合规定;制造完工报告范围与双方商定的管理程序要求不符(如:缺少设备运行维修手册)。(5)设计控制:缺少设计验证的部门、方法独立性的描述;缺少对设计软件控制要求;缺少设计变更控制要求描述。(6)采购控制:未能说明负责供方评价的组织部门与参与部门。(7)物项控制:物项领用、装卸、运输、制造时控制要求与措施缺少。(8)工艺过程控制:设备制造质量计划缺少质保级别、安全级别的要求。(9)检查和试验控制:检查试验负责的部门不明确;要求独立实施检查的部门,实际没有独立;缺少制定和实施检查试验大纲的要求。(10)不符合项控制:不符合项分类、编码、审查和处理流程不符合合同要求。
1.2 供方资格管理
要求供方建立其供方资格管理程序并开展分供方的资格审查活动,并向业主提交供方资格评价报告及主要附件进行审查与认可。该供方资格评价报告一般包括:发证机构所颁发的资格证书、分供方的技术能力、商务状况、供货经验、评价的结论、待供货设备范围(包括安全和质保级别)。供方建立并维护项目合同相关的合格分供方清单并定期向业主提报备案。业主有权对分供方进行源地评审与工作表现评价。
为确保与供方合同中适用的条款延伸至分供方供方,要求供方按照合同要求与项目质量保证大纲要求对分供方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应保证业主对分供方拥有业主对供方同等的权利。
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供方对分包商的资格评价报告提交业主审查的不及时、供方资格评价报告的供货范围(安全等级、质保等级)与实际供货范围的不一致。
1.3 不符合项控制
要求供方对不符合项分类、识别、审查、处理与验证进行规定,并制定不符合项管理程序提交业主审查与认可。为确保不符合项分类的统一性,项目合同一般直接给出不符合项分类原则、编号、审批规定。
实际工作实施过程中,不符合项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1)设备制造厂不符合项的数据库信息不完整,对重要设备竣工文件验收发现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项报告没有全部放入竣工文件,甚至提供的不符合项报告没有编码。(2)设备制造厂不了解不符合项的处理状态。(3)不符合项的审批时间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时限的要求,没有签署相应的审批时间而无法核实。(4)提交业主审查不符合项报告的语言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及时收集和整理已发生过的质量事件或质量监督中的经验,反馈到相应设备或工序的监督过程中去,质控人员在开工前研究这些经验,把这些经验反馈到监督计划中,并在开工前反馈给制造厂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对典型质量事件和监督中发现问题进行经验反馈,质保人员深入分析研究,寻找体系上存在的问题,形成质量体系上的预防点,在质保监查时对设备制造进行宣贯,进行系统性预防。
[1]HAF003-1991,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S].国家核安全局令第1号发布.
[2]HAD003/01-1988,核安全导则[S].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3]质量专业综合知识[K].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7,1.
[4]黄逸达编著.核电厂建造阶段的质量管理实施手册[K].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