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例儿童弱视综合治疗情况分析

2015-10-16 06:29张萌邬丽霞谢镜花
锦州医科大学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参差斜视弱视

张萌,邬丽霞,谢镜花

(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眼科,广东深圳 518133)

根据1996年中华医学会眼科学会全国儿童斜视弱视防治学组规定:凡眼部无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0.8且不能矫正者均被定义为弱视[1]。2010年弱视被重新定义为:在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的年龄视力 (我国同龄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3岁以下儿童视力0.5,4~5岁0.6,6~7岁0.7)或双眼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据不完全资料统计,我国目前仍将有近700万儿童患有弱视[2]。随着近年来,医学界对儿童弱视治疗方案及相关影响因素的研究日益深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将此作为研究重点展开讨论。本研究为探讨儿童弱视综合治疗效果,结合临床实际回顾性分析在本院弱视治疗室行弱视治疗的115例(185眼)弱视儿童的治疗情况,对其疗效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1.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于我院眼科弱视治疗室行弱视治疗的115例(185眼)弱视儿童为研究对象,均通过查视力、眼位、散瞳检影验光及眼底检查,排除眼部器质性病变,按照2010年弱视诊断标准[3]被确诊为弱视。本次受试患儿中男59例 (95眼),女56例 (90眼);年龄4~12岁,平均 (5.9±1.3)岁;弱视类型包括:屈光不正性弱视者100眼,屈光参差性弱视者63眼,斜视性弱视者22眼,本研究未收集形觉剥夺性弱视患儿。

1.1.2 纳入标准 (1)年龄为4~12周岁;(2)符合2010年弱视诊断标准者;(3)病历资料保存完整者。

1.1.3 排除标准 (1)眼部有器质性病变者;(2)检查及治疗不能合作者;(3)病历资料遗失或不全者;(4)形觉剥夺性弱视。

1.2 方法

1.2.1 矫正屈光不正 本研究中弱视儿童均予1%阿托品眼膏散瞳,连续3 d,每日3次。采用SHIN-NIPPON全自动电脑验光仪和带状检影镜验光,3 w后复验,根据儿童配镜处方相关原则和患儿试镜情况,最终确定配镜处方。对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视力下限 (我国同龄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3岁以下儿童视力0.5,4~5岁0.6,6~7岁0.7)的或双眼矫正视力相差两行以上的患儿,收入本科弱视治疗室进行治疗。

1.2.2 弱视治疗 均在戴镜矫正屈光不正的基础上给予弱视综合治疗,具体措施包括弱视治疗仪(红闪、光刷、光栅及对比敏感度等治疗项目)、遮盖法 (部分遮盖或完全遮盖)、压抑治疗和口服思利巴等,1个月为一个疗程,每一疗程结束均复查视力、眼位及眼底情况,并作详细记录。

1.3 评估标准及观察指标

1.3.1 评估标准[4]矫正视力达到并超过同龄儿童视力参考值下限的称基本治愈,矫正视力进步两行以上的称显效,矫正视力进步一行称进步,总有效率 (%)=(基本治愈 +显效)/总例数 ×100%。

1.3.2 观察指标 观察并记录不同年龄段和不同类型弱视患儿弱视治疗效果。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统计学软件SPSS17.0分析数据,3组间对比行χ2检验,组间两两比较采用率的χ2检验。

2 结 果

2.1 临床治疗效果及患儿年龄关联分析

根据患儿年龄分为3组。治疗后,4岁以上不满6岁患儿、6岁以上不满8岁患儿、8~12岁患儿治疗总有效率为98.0%、96.4%、86.0%,3组间对比无统计学差异 (F=2.742,P>0.05);4岁以上不满6岁患儿治愈率为86.3%(44/51),均比6岁以上不满8岁患儿76.2%及8~12岁患儿66.00%高,前者与后两者两两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详见表1。

表1 不同年龄患儿临床疗效对比

2.2 临床治疗效果及患儿弱视类型关联分析

根据患儿弱视类型分为屈光不正性弱视组、屈光参差性弱视组、斜视性弱视组3组。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屈光参差性弱视患儿、斜视性弱视患儿总治疗有效率为100.00%、95.20%、77.30%,3组间比较差异不显著 (χ2=3.47,P>0.05);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治愈率77.00%,屈光参差性弱视治愈率69.80%,斜视性弱视治愈率22.70%,后者与前二者对比差异均显著 (P<0.05),详见表2。

表2 不同弱视类型患儿临床疗效比较

3 讨 论

本研究为探讨儿童弱视综合治疗效果及临床应用价值,选取115例 (185眼)患儿为研究对象,发现所有入组的4~12岁学龄前弱视患儿在接受综合治疗后治愈141眼,显效33眼,总治疗有效率达到94.1%(171/185),其中4岁以上不满6岁患儿治愈44眼,6岁以上不满8岁患儿治愈64眼,两组在治愈率及总治疗有效率对比上均无统计学意义,而8~12岁弱视患儿中,仅33例治疗后判断为治愈,临床治疗有效率明显低于4岁以上不足8岁患儿。这一结果说明,弱视儿童临床疗效的优劣同其治疗干预年龄段间存在相关性,患儿介入治疗时年龄越大疗效越差[5]。赵堪兴等[6]也在其报告中得出类似结论,其认为儿童弱视诊断年龄同临床治疗效果间呈负相关性,患儿家属需在其出现眼睛呈凝视状态、眼睛不能追随目标、有眼球震颤等情况[7]时,尽快带其就医,以求早发现早干预,避免因耽误最佳治疗时机而致残、致盲,于患儿后续生活、学习不利。宋峰伟等[8]研究者也认为,及早进行视力矫正与视功能训练等是改善弱视儿童相关症状的关键,否则将可能形成永久性视力低下。此外,分析8岁及以上年龄段儿童弱视治疗难度大且疗效较差的因素还同其面临较大学习压力,且每日用眼时间较4岁以上不足8岁儿童长,或认知水平较高,每日投入观赏电视节目与电子游戏的时间较低龄儿童多等相关。这一猜想也得到多数患儿家属认同,部分患儿家长在随访时表示该年龄段患儿每日接触电子数码产品时间超过2 h,对其学习、生活影响较大。此外,8~12岁患儿对自身形象的在意逐渐影响其单眼遮盖治疗的依从性,加之对长期单一的弱视治疗项目失去兴趣和新鲜感,均会最终影响其弱视治疗效果。本研究同时就不同弱视类型同临床疗效间的关联性问题进行探究,发现屈光不正性弱视患儿临床治愈率为77.0%,治疗总有效率为100.0%,同斜视性弱视患儿对比差异明显,但比较屈光参差性弱视患儿疗效则无明显差异,这一结论说明弱视类型也是弱视治疗效果评估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屈光不正性弱视的治疗效果优于其他类型弱视一方面是由于相较于需要行遮盖或者压抑治疗的其他类型弱视来说,患儿的依从性更好,良好的矫正视力往往令患儿能自觉坚持佩戴眼镜,另一方面,屈光不正性弱视少有来自于健眼的抑制作用,因而矫正效果更显著。

综上所述,对弱视儿童予以综合治疗方案,临床疗效显著,年龄越小则疗效越理想。小儿眼科医师应根据正确的儿童配镜处方原则为患儿选择合适的镜片度数,并且每半年至一年进行复查,根据需要对镜片度数进行调整。患儿家长须积极配合医师督促患儿坚持戴镜,规范进行弱视治疗,同时做到控制用眼,注意日常用眼卫生,从而有效推进治疗进程。

[1]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弱视的定义、分类及疗效评价标准 [J].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1996,4(3):97.

[2]王洪峰,王恩荣.儿童弱视愈后防治的对策[J].国际眼科杂志,2012,12(2):277-280.

[3]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弱视诊断专家共识 (2011年) [J].中华眼科杂志,2011,47(8):768.

[4]李陆,孟令勇,辛晓丹,等.综合疗法治疗屈光参差性单眼弱视临床观察[C].第四届全国儿童视觉发育保健及弱视斜视防治学术会议论文集,2012:85-89.

[5]曾仁攀,梁小琼,王国平,等.不同类型及程度弱视患儿的立体视觉现状评价 [J].眼科研究,2009,27(11):1027-1030.

[6]赵堪兴,郑曰忠.要特别重视儿童弱视诊断中的年龄因素[J].中华眼科杂志,2007,43(11):961-964.

[7]周进,崔达,程春芬,等.学龄前儿童屈光不正性弱视矫正治疗后的疗效分析[J].上海医学,2011,34(3):221-223.

[8]宋峰伟,孙朝晖,杨羿,等.连续全遮盖法治疗8~14岁屈光参差性弱视儿童的疗效及安全性评价[J].中华眼科杂志,2014,50(7):49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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