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简政放权对政府信任建设的重要意义

2015-10-14 17:21陈蕾
理论观察 2015年3期
关键词:简政放权职责

陈蕾

[摘 要]简政放权对政府信任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有利于规范政府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做到标准明确、权责分明;其次促进政府行为程序规范有效、运作透明、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事项审批,最后,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进而打造一个精干的、让人们值得信任的政府。

[关键词]政府信任;职责;简政放权;

[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3 — 0047 — 02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在整个诚信社会体系构建中,要建设诚信政府,政府要以身作则,积极稳妥的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简政放权,让政府归好位,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市场潜力,让更多群众受益,以政府信任引领全社会的诚信建设。简政放权,强化社会管理,对于建设信任政府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 简政放权的内涵

简政放权是精简机构,让政府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该管的权力要管,还要管好;该下放的权力,要下放,这是政府管的越来越少,权力越来越小的过程,能够规范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设现代政府的重要保障,是信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自从简政放权实施以来,中央政府先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400余项,成效非常显著。“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①政府的职能更加明确,简政放权是把错放在政府的手换成市场的手,这是一种自我革命,是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的需要,它能够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促进经济增长,强化社会管理,推行政务公开,管理和保障民生,不容许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存在的放权有水分、放权不到位和放权不彻底等现象。

简政放权在实践中能够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审核效率,想民之所需,不该管的不管,该管的要简化流程,管住管好。向社会放权,向基层放权,最大程度的激发新活力和新动力,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政府的信任建设,是以满足公共需求为基点,以提高公共满意度为目标,切实履行对公众的承诺,不让公众对政府失望,解决关乎人们切身利益的养老、教育、卫生等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就是要把简政放权继续进行下去。

二、 简政放权对政府信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简政放权有利于规范政府职责

简政放权,规范政府职责,积极的转变政府的职能,定位地方政府的角色,才能确定政府应有的权责,只有依据政府的权责行政,才能避免出现政府行政过程中的缺位与越位现象,进而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然而,当前政府受到“全能政府”观念的影响,过多的干预了企事业单位的事情,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情,政府具有政治、经济、文化职能,更具有社会职能,政府在经济职能上不应过多的干预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在社会职能上还要强化其社会管理职能,提供的满足人们需求的公共服务以及完善的公共设施,要以百姓之心为心,要把民之所望作为施政所向,规范政府的管理职权,避免越位的发生,确定政府应有的权力和责任,避免缺位的发生,这样才能让政府信任之感深入人心。

简政放权,规范政府职责,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设良好的政府形象,做到真放权,与人民群众的呼声相适应,积极创新,勇于探索,能够破解一个项目要到政府开具简单的证明、认证,就需要跑很多部门,花很多时间才能办完的困局,做到减少环节,节约了行政相对人的时间和精力,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加强责任和服务意识,以谋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做到尽职尽责,同时也避免了在行政过程中的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一旦做到了权力下放,会破除權力部门化和个人利益化的格局,防止滋生腐败,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住,还得管好,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确处理政府、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政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避免决策的短期化,为基层民众提供更多的便利,要更加重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民的健康状况,坚决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论政绩的误区,努力克服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提高工作效能,把“政之所为”与“民之所需”更好的结合,进而完善机构改革。

(二) 简政放权促进政府程序规范化,推行政务公开

简政放权,强化政府行为程序,促使政务公开,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完善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行政公开和各领域的办事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从封闭政治走向透明政治,各级权力部门逐渐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的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使广大群众积极有效的参与政治生活,使用监督权,监督政府行为是否符合程序,只有让群众知道,政府的权限、行为以及行为程序,把政府的运行机制置于阳光之下,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监督权交给社会,才能拉近政府与人民的距离,得到支持与理解,对于暗香操作,欺上瞒下行为依法给予惩处。政府行为必须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法律具有约束性和普适性,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自己的职权,没有法律外的自由,尤其是政府行为是社会行为的向导,政府更应该以身作则,只有政府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政,才能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成为社会的榜样,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

依法行政是政府在行政过程中政府的行为受到法律的限制,必须依法实施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划定了政府行为的权限,通过使政府行为程序化和有效的运行机制来依靠法律法规来维护社会秩序。通过法律监督和约束政府行为,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要评估行政审批的效能,看简政放权后,人们办事的效率是否加快了,是否方便了,依法行政的水平能否提高,能否让人民群众获得满意,能否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实实在在的做到简政放权,才能让人们群众得到满意,产生更多的社会效益,提升服务品质以及政府的治理能力建设,才能树立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形象,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提升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进而加快建设人们满意的信任政府。

(三)简政放权有利于促进经济健康的发展

信任是商品经济交换的润滑剂,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政府信任对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政府信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保证。政府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可能过多的管理了本应该属于市场问题,破坏了经济的良性运转,过多干预经济的发展,通过简政放权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不能再越俎代庖,管不该管的事情,要以简政放权促进经济稳增长、增加就业,推进转型、最大限度减少对一般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等的许可、审批。要不断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阻力,以全面深化改革,取代过去碎片化的治理,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方面对市场要“放”,做到真放权,市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只有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市场才能健康持续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进一步打开政府职能的大门,重新定位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的各项工作,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干预,履行好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详细制定出释放的权力清单,以政府的权力规范政府行为,减少负面清单,释放改革红利,激活市场活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实现强国梦,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就业机会,改变就业难题,改善公共服务,增加公共基础设施,增加人民收入,改善人们生活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另一方面,在放权的同时,还要把该管的管住管好,要确保简政放权真正的落实,要兼顾好对市场的监督,加强宏观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切实加强市场监督,对食品药品、环境安全、养老、教育等这些都是涉及到民生的重要事情领域给予高度关注,强治理,出重拳,打击违法行为,创新市场经济发展模式,更多的发挥市场的优势,而政府部门腾出更多精力管好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方式,增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这是政府对市场具有的负责的态度,更是对人们负责,简政放权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人们提升生活水平的基础,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是取信于民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进而推进政府信任的建设。

三、 结论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现代社会和谐发展的黏合剂,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利益关系、经济体制的等深层次的原因不断变化,冲击了人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观念,出现了许多违背诚信的现象。而政府也在发生着让人们不信任的行为,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政过程中不作为的现象。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任体系,惩戒失信,激励守信。确实,在一个信任缺失的社会里,怎么可能失信我们伟大的中国梦,怎么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当然,建立社会信任体系建设是一个相当漫长又艰巨的任务,政府信任是构建社会信任的基础,政府必须提升治理能力,起带头作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释放改革红利,优化发展环境、释放社会和经济活力、预防腐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行政效率,才能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进而建设人民满意的信任型政府。

〔参 考 文 献〕

〔1〕张康之,李传之. 行政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1).

〔3〕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京举行,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會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N〕.人民日报,2013,(11).

〔4〕陈雪莲.简政放权核心目标是打造精干政府——简政放权改革的制度性意义〔EB/OL〕.光明网,2014,(10).

〔5〕刘 伟.以简政放权为核心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N〕.新华日报,2014,(07).

〔6〕崔光胜.政府诚信:缺失与重建〔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07).

〔7〕唐铁汉,李军鹏.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N〕 .光明日报,2005,(02).

〔8〕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1).

〔9〕高小平.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EB/OL〕. 人民网报道,2013,(11).

〔责任编辑:张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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