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山 陈虹 孙淑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新疆城乡居民收入变化特点分析
王忠山陈虹孙淑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收入问题是民生的核心问题。能否持续稳定地提高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事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为全面分析2005年以来新疆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对2009年前后两个时期新疆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进行研究后可以看出,2005年以来新疆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呈现城乡居民及在岗职工收入增速不断加快、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收入与全国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等特点。通过比较发现,新疆城乡居民收入仍存在与全国的绝对差额仍较大、南北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城镇单位在岗职工行业之间差距较大、机关单位工资增速缓慢等问题。建议通过加快社会经济发展,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实施再就业工程,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抑制物价上涨等措施,增加新疆城乡居民及在岗职工的收入。
新疆 居民收入 变化特点 研究
收入问题是民生的核心问题。能否持续稳定地提高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事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为了全面分析2005年以来新疆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自治区统计局以2009年为节点,对前后两个时期新疆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以期更为有效地服务党政领导科学决策。
1、城乡居民及在岗职工收入增速不断加快。数据显示,2009年的前五年,新疆城乡居民及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收入增速不高。2010年第一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后,中央及19个省市对口援疆,新疆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国民经济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城乡居民及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收入增速明显提高。
城镇居民:2005~2009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7 990元增至12 258元,年均增加1 067元,年均增长10.4%,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年均增长6.9%;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 874元,比2009年增加7 616元,年均增加1 904元,年均增长12.9%,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年均增长8.1%,比2009年前5年年均增速高了1.2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更快。2005~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 482元增至3 883元,年均增加350元,年均增速11.6%,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年均增长7.0%。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 296元,比2009年增加3 413元,年均增加853元,年均递增17.1%,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年均增长11.2%,比2009年前5年年均增速高了4.2个百分点。
在岗职工:2005年,新疆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下同)年平均工资为15 558元,到2009年为27 753元,2013年达到49 843元,比2005年和2009年分别增长3.2倍和1.8倍。2005~2009年5年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3.9%,而2010~2013年4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则达到了15.8%,增速提高1.9个百分点。(见表1)
城乡居民及在岗职工收入增速加快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大幅提高的同时,老百姓得到了更多的政策性补贴收入,各项惠农补贴、提高离退休工资、提高低保补助标准等一系列政策落实到位,城乡居民收入中政策性转移收入快速增长,收入结构日趋多元化。
2.城乡居民及在岗职工收入在全国的位次提升。城镇居民: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的位次由2005年的第31位前移到2009年的第30位,2013年又上升到第28位;在西部12个省市的位次也由2005年的第12位前移到2009年的第11位,2013年又上升到第10位。2005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在全国居27位,2009年接近末位排第30位,此后位次不断前移,2012年跃居全国第2位,比2009年前移28位;在西部12个省市的位次也由2005年的第9位下滑到2009年的第11位,此后开始快速上升,2012年跃居第2位,前移了9位。(见表2)
表1:2005年以来新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变动情况(单位:元/人)
表2:新疆城镇居民收入在全国和西部的位次
农村居民: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国的位次2005年和2009年均为第25位,2013年上升到第22位,前移了3位;在西部12个省市的位次也由2005年和2009年的第6位上升到2013年的第4位,前移了2位。实际增速在全国的位次由2005年的第8位下滑到2009年的第10位,2012年上升到第4位;在西部12个省市的位次在反复中保持持平。(见表3)
表3: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国和西部的位次
在岗职工:总体看,2005年以来新疆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在全国33个省市中排名也不断提升。2005年和2009年分别位居第19位和第22位,2013年则上升到第12位,位次比2009年跃升10位,比2005年前移了7位;在西部12省区的排名中,由2005年的第8位下降到2009年的第10位,此后位次不断提升,2013年提升至第6位,分别比2005年、2009年前移了2位和4位。(见表4)
表4:新疆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在全国及西部12省区的位次
3.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2010年以来,自治区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持续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扶持力度,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2010~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7.1%,快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4.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由2005年的3.22∶1调整为2009年的3.16∶1,此后稳步下降,到2013年达到2.72∶1,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见表5)
4.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收入与全国的差距进一步缩小。2005年,新疆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2 806元,到2009年差距扩大到2005年以来最高点,达到4 983元。自2010年起,差距开始逐步缩小,2013年为2 536元,比最高的2009年少2 447元,比2005年也少270元。(见图1)
表5:2005~2013年新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情况(单位:元/人)
图1:新疆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与全国的差距(单位:元)
1.新疆居民收入与全国的绝对差额仍较大。城镇居民:数据显示,新疆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绝对差额呈扩大趋势。2005年收入差额为2 503元,2009年几乎翻了一倍,达到4 917元,年均增加604元;2013年收入差额拉大到7 081元,分别是2005年和2009年的2.8倍和1.4倍,2009年以后年均增加541元。虽然2009年后差额增速有所放缓,但与全国的绝对差额仍很明显。(见图2、表6)
图2:新疆城镇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单位:?元)
表6:新疆城镇居民收入与东、中、西部代表省区的差距(单位:元)
农村居民:虽然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绝对差额没有城镇居民大,但差距同样也呈扩大趋势。2005年收入差额为773元,2009年增长了64.3%,达到1 270元,年均增加124元;2013年收入差额拉大到1 600元,分别是2005年和2009年的2.1倍和1.3倍,2009年以后年均增加110元。虽然2009年后差距增速也有所放缓,但与全国的绝对差距仍很明显。(见图3、表7)
图3: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单位:元)
表7: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与东、中、西部代表省区的差距(单位:元)
在岗职工:虽然2009年后新疆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与全国的差距总体上呈缩小趋势,但2013年仍然保持了2 500多元的差距。与东部的浙江省相差了7 467元。与西部的内蒙古相差1 545元,比2005年时的差距拉大了2.6倍。
2.南北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从新疆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看,地区之间收入不平衡,高低收入之间的差距较大。2013年,全疆14个地州市中有7个地州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疆平均水平,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9 795元。其中,南疆四地州(阿克苏、喀什、和田和克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 586元,低于全疆平均水平2 288元;比其余10地州低2 662元。
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看,全区13个地州市中(不含克拉玛依市),有9个地州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疆平均水平,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9 157元,其中,南疆四地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 745元,低于全疆平均水平1 551元;比其余9地州低4 209元,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更大。
3.城镇单位在岗职工行业之间差距较大。伴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新疆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分行业收入高低的位次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位居收入前列的行业主要是垄断性较强和技术密集型等新兴行业,而市场化程度较高、技术含量较低和劳动密集型行业收入一直徘徊在低位。2013年,在统计的19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中,高于全区平均工资水平的行业有11个,人数达到157.66万人,占全区在岗职工人数的53%。有8个行业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地区平均水平,人数达到141.23万人,占全区在岗职工人数的47%。
2006年以来,金融保险业一直名列新疆高收入行业首位,2013年平均工资达到87 175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8倍;采矿业始终名列第二,2013年达到80 054元;2005年、2009年及201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均排在第3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2005年居首位退后到2013年的第4位;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均名列第5位。
2005年以来农、林、牧、渔业始终在低收入行业的首位。2013年,收入最高的金融业是最低的农、林、牧、渔业年平均工资的2.9倍,但较2012年的3倍有所缩小。近几年,高、低收入行业的年均工资水平差距始终在3倍左右徘徊,差距仍然较大。
4.公共管理行业年均工资增长缓慢。从纵向看,公共管理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的简称,下同)年均工资增长十分缓慢。2005年为17 661元,到2013年增至47 875元,增加30 214元,年均增加3 777元,比统计的19大行业平均水平低509元,还不及金融业的一半;年均增速12.3%,比平均水平低2.4个百分点,年均增速比排名前5位的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分别低了3.8、3.4、3.2、2.8个百分点。(见表8)
表8:分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元)
从横向看,2005年,公共管理行业年平均工资在19大行业中居第7位,比平均水平高2 103元,比金融业低7 488元;到2013年,公共管理行业年平均工资位次退后了5位,居第12位,比平均水平低了1 968元,与金融业的差距扩大了4倍多,达到39 300元;公共管理行业年平均工资增速由2005年的第11位降至2013年的最末位,仅为3.4%,比全区平均水平低了6.8个百分点,比涨幅最高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低了16.4个百分点,比金融业也低5.6个百分点。(见表9)
分阶段看,2005~2009年,公共管理行业年平均工资从17 661元增加到31 811元,始终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在19个行业的位次基本保持在第7位。年平均工资增速除2009年外,前4年公共管理行业年平均工资增速也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009年骤降,仅为8.4%,低于全区平均水平4.0个百分点,与增速居前的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等行业相比差距明显;在19个行业的位次由2005年的11位,前移到2008年的第4位,2009年陡降至第14位。使得2005~2009年5年间公共管理行业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速低于同期全区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
2010~2013年的4年间,公共管理行业年平均工资由过去的高于19个行业平均水平转为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在19个行业的位次由第7位变为第12位。增速与全区平均增速差距不断加大,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公共管理行业年平均工资增速分别比全区平均水平低1.1、12.9、3.1、6.8个百分点。增速在19个行业的位次由2010年的第13位,下降到2011年的第18位,2013年又快速降至最末位。2010~2013年公共管理行业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速比同期全区平均水平低2.4个百分点。
表9: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排序(单位:元)
5.机关单位工资增速缓慢。数据显示,2013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企业单位,其次是事业单位,最低的是机关单位,分别比企业和事业单位低2 430元和2 080元。2005~2013年,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2.7倍,年均增加3 935元,年均增长15.6%;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2.2倍,年均增加3 783元,年均增长13.6%;而同期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只增长了1.7倍,年均增加3 012元,分别比企业和事业单位低923元和771元,年均增长12.4%,分别比企业和事业单位年均增速低3.2和1.2个百分点。(见表10)
表10:2005~2013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元)
分阶段看,2009年以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的始终是机关单位,其次是事业单位,最低的是企业单位。2009年机关单位分别比企业和事业单位高5 409元和3 031元。2005~2009年,机关单位年平均工资增加3 036元,分别比企业和事业单位高457元和423元。
但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时期企业工资增速最快,增长近1倍,年均增速达14.3%,分别比机关和事业单位高了0.5和1.5个百分点。
2009年以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格局开始发生变化,企业与事业单位工资增速近3年工资增速排名始终居于首位,而机关工资增速始终居末位,特别在2011年与企业增速差距达12.4个百分点。2013年,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速达到12.1%,工资水平由最末位跃居首位。2010~2013年,企业工资年均增速达到17.3%,高于机关单位6.7个百分点,比事业单位也高2.7个百分点。企业单位年平均工资与机关单位相比,由2010年低于5 979元变为2013年的高于2 430元。
表11:2005~2013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速(单位:%)
1.加快社会经济发展,为居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是实现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根本途径。为此,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建设,使之成为拉动城乡居民收入高速增长的强大动力。要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市、天山北坡经济带和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发展,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努力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带动区域城乡居民收入率先快速增长,从而有效带动周边地区以及全疆居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2.改革工资分配制度,为收入增长提供强大支撑。要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的倍增,前提是工资性收入率先实现倍增。因此要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一是增加企业工人工资,建立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一线岗位工人工资,缩小一般员工与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差距。二是建立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收入增长机制,特别是规范津补贴标准,缩小区域工资补贴差距。三是缩小行业收入差距,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劳动效率。同时要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的调控和监管,降低部分行业的垄断性,通过调节过高收入、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的方式直接缩小不同行业就业者之间的不合理收入差距。
3.实施再就业工程,为居民增收提供必要保障。围绕“三化”建设和农村四大基地、六大产业的需要,大力实施再就业培育工程,促进更多人稳定就业,不断提高居民收入。一是要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努力提高城乡居民自我创业能力和就业的稳定性。二是加快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机整合。一方面着重培养“两后生”(即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家庭)就业观念,加强“两后生”整建制学制教育培训就业工程,另一方面在南疆三地州实施高中免费教育和扩大职高教育规模,切实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就业能力。三是紧紧抓住目前劳务市场供需缺口大和对口援疆的大好机遇,政府引导,企业对接,逐步把城乡劳动力向基础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
4.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支付转移力度。一是争取国家对石油、天然气、煤炭、棉花等战略能源资源产业的发展给予特殊补贴政策。二是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强化社会保障能力。要调整财政的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方面支出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提高农业新技术应用推广的补贴标准,建立和完善主要农产品的风险调控机制,让新疆城镇居民真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及时出台增资政策,完善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工资待遇动态增长机制,适当调整津补贴标准。四是启动牛、羊肉价格动态补贴机制。采取“两头”补的方式,设立补贴基金,确保城乡居民的营养需求。一头直接对零售经销商进行价格补贴,控制牛羊肉价格;另一头对从事母畜生产的单位和养殖户进行专项补助,保障牛、羊肉的供给能力。
5.努力抑制物价上涨,释放居民民生建设收益空间。一是合理调控农副产品结构,保持供求结构平衡,特别是加强粮油肉菜等农副产品的生产与供给管理,疏通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避免农副产品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减少居民日常生活成本。二是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乱涨价行为。三是强化完善大宗农副产品及重要物资储备制度,并根据供求情况及时组织投放市场,确保市场特别是节日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四是对受物价上涨因素影响较大的行业给予扶持;五是控制房价,解决好住房问题,让群众能够安居乐业。
[1]新疆统计年鉴(2014)[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
[2]中国统计年鉴(2014)[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洪美云
F126.2.45
A
10.3969/j.issn.1003-4641.201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