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刘修齐
集思广益势破治理难题为生命留下“应急通道”
文刘修齐
10月1号上午10点10分,浙江甬台温高速温州方向发生车祸,一名司机被卡车内。情况危急,台州高速交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并请求119、120前往增援。然而,被称作“生命通道”的高速应急车道被社会车辆占据,经高速交警全力疏导,15分钟后,救护车和消防车到达现场,但司机经医生确认已经死亡。据了解,事发时,受伤的司机意识清醒、还能讲话,大概经过10多分钟,才慢慢陷入昏迷。救援人员介绍说,如果应急车道没有被堵,救护车能早点儿到,司机也许还有救。
国庆长假,各地高速公路流量增幅较大,车辆行驶缓慢,一些路段出现局部交通拥堵。有的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占用应急车道抢行,阻碍救护车、抢险车、执法车通行,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公安部交管局迅速做出部署,要求全国公安交管部门严管严查严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力保障“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道路勤务巡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占用应急车道的驾驶人、车辆,并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此外,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多种手段对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进行取证查处,同时鼓励广大市民拍照举报。
交警DV取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对于占用应急车道的现场查处,取证上曾经存在一定的难度。比如非拥堵时段,长时间占据应急车道行驶的,才会被处罚,这是一个连续的行为,尤其是在“长时间”这一概念上,如何界定还比较模糊,一两张照片根本就无法形成证据链,最起码需要一组照片,而且需要是高清的。不过,如今交管部门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已经具有了一套完善的取证和查处程序。对于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交警会用手持DV进行拍摄取证,完善处罚证据,以防违法司机抵赖。
高清监控和视频巡查结合抓拍
对于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除了现场处罚之外,南京交管部门还在部分重点路段布设了高清监控进行抓拍。比如,在二桥高速北往南八卦洲服务区附近,就有一处高清监控,专门抓拍机动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据高速二大队负责人介绍,除了节假日高峰期,该监控每个月抓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20余起。据了解,江苏高速公路已全面启用高清探头和视频,采取高清抓拍和视频巡查的方式,对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
鼓励市民对违法行为“随手拍”
对于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可以“随手拍”进行举报。比如,对于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用手机录像进行取证最好,这样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如果不具备拍摄录像的条件,可以用手机拍照,但是一定要拍下违法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的连贯过程,照片最好要四张以上,有特写有全景,并要确认车辆此时处于行驶状态,而不是因为车辆故障停靠在路边。此外,拍照的时候最好选取一个参照物,比如高速公路旁的数字标段或者一些出口的指示牌。在将违法行为拍照取证后,可以@南京交警或者南京各条高速交警大队进行举报。
将安装新型流动式抓拍系统
节假日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很突出,除了进行现场和监控抓拍处罚之外,在一些重点路段,交警会在应急车道摆上水马,从而将想占用应急车道的车子隔离开来。另外,南京正在研发一种新型的流动式抓拍系统,该抓拍系统可以在不同的路段间移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就可以利用移动抓拍系统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不会耽误处理事故及疏导交通。
深圳: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中有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行驶,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以及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处罚标准由500元提升至1000元,一年内有前两款行为三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三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重庆: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不得在高速路应急车道内行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里行驶或停车的,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其实已经不是新鲜话题了,在交规里也有涉及,为什么此次还要立法约束呢。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山介绍,条例审议过程中,有代表提出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危害大,将妨害事故救援和伤亡人员救护,有必要重申和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因此条例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约束,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在一次高速路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可能数次驶入应急车道,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罚?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法制处副处长谭斌称,车辆从行车道驶入应急车道内行驶即可认定其违法行为开始。如果违法行为一直持续的过程中只被发现一次,则认定为一个违法行为,只罚款一次。其行驶里程长短、造成的危害大小将作为行政处罚的情节。但是如果第一次违法被处罚时,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消除违法状态而当事人拒不消除,并再次驶入应急车道的,将作为一个新的违法行为处理,查获地执法人员可再次进行处罚。
谭斌表示,具体到个案而言,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行为次数的认定及处罚,还要考虑违法行为是否涉及多个执法主体辖区、其行为是否持续、是否存在故障停车等中断、间断的行为等多种因素,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将结合个案的证据和事实予以综合认定。
2014年,某论坛有网友发帖曝光国庆期间成雅高速违法侵占应急车道的车辆并发起 “节日期间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该不该严厉处罚?”的投票,291名参与人数中有273名网友认为,法律和法规必须严格执行,应严惩被曝光车主。而从帖子留言能看到各种更加鲜明的观点,大多留言者纷纷对该网友的行为表示支持,他们或许是违法侵占应急车道行为的亲历者,甚至是受害者。“法和制大行其道,道和德才能重回人间,提高处罚力度是唯一方法。”表示支持的留言者发出这样铿锵有力的声音。有支持者不仅为该网友的行为点赞,同时还呼吁其他车主也加入其中,做一个有心人。还有人说,看着其他的车一辆辆嗖嗖地跑到应急车道,自己却堵着,感觉好傻。笔者觉得,直到恢复正常通行前这位车主一定还在“傻傻”地等着。也有人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表示担忧,因为违法人数过多,担心法不责众。支持之外,当然还有其他的声音,“你怎么就知道人家走应急车道的没有急事呢?”这样的辩解真是贻笑大方,真把高速公路当成自己家的了。
对于违法侵占应急车道的行为,著名学者、川外教授张小元表示应该在现有的惩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我个人认为,应该对占用应急车道的司机,处以记12分、吊销驾照的处罚。”
张小元认为,大量司机在明知占用应急车道是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依然做出这样的选择,主要是出于侥幸和自私的心理,“认为不一定抓得到自己。”在社会广泛关注侵占应急车道这一议题的风口浪尖,依然有大量车主我行我素,如果不加以重处和震慑,将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出现。
根据目前道法的相关规定,侵占应急车道将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我认为处罚标准应该提高到记12分、吊销驾照,否则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张小元说。
“很多人并不真正了解,侵占应急车道可能带来怎样严重的后果。”全国政协委员、律师施杰认为,要解决大量司机“习惯性”侵占应急车道的问题,更多地要从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普及等方面入手。
对于诸多驾驶人无视法规及处罚依然侵占应急车道的情况,施杰认为,这种现象正表明执法力度需要加大,需要发动公众进行参与,引导公众进行监督,大家共同行动起来参与。
另外,施杰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建立一个面向公众的平台以及畅通的举报渠道,同时结合奖惩机制进一步刺激公众监督的积极性,“譬如建立公众微信账号、微博平台以便收集公众提供的照片、录像等证据,一经核实便纳入交管系统,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公众将举报违规车辆的照片和视频上传平台之后,能看到被处理的情况以及进度。”同时,对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当然,若发生虚报谎报情形也会加以惩处。让公众成为“移动的电子眼”,才能真正做到无缝监督。
“同时,日常就可以对市民进行支招,如何进行有效取证。”施杰强调,有时候在办案中会出现公众所拍的照片和视频因为角度和质量的缘故,并不能有效证明事实的情况,“平常公安、交通等部门就可以通过自己的官网、微博、微信等介绍如何有效取证的常识,这样也能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达到社会共同有效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