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人“被贷款”,岂能靠银行自查?

2015-10-10 21:40刘鹏
金融周刊 2015年26期
关键词:银监自查报案

刘鹏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的很多农民发现,自己竟然莫名其妙背上了贷款且逾期未还,贷款银行是天镇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此事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因为担心自己遭遇同样的事情,纷纷到当地人民银行排队查询。当地警方表示,已有50多人因“被贷款”前来报案,但尚未立案。近日,银监部门已经责成天镇县信用联社自查。

天镇县农民频繁“被贷款”一事非常蹊跷:一是涉及到的“被贷款”人非常多,仅到公安部门报案的就已经有50多人;二是所有的贷款都是从一家信用联社的不同分社发出;三是总贷款金额累计已逾1000万元。

涉事农民并没有贷款的事实,无疑告诉我们:天镇县的贷款情况,要么是冒名骗贷、要么是诈骗犯罪。其结果不论是哪一个人,对“被贷款”的农民来说,无疑都是灭顶之灾。比如一方面,名下贷款可能损害个人信用,一旦“被贷款”者被列入黑名单,将无法贷款等;另一方面,贷款到期之后,银行可以追偿,“被贷款”的农民如果有存款,将面临被划转问题,要承受莫名的损失。

而对涉事银行来说,如果这些贷款无法追回,其无疑也会是银行的损失。当事银行是农村信用联社,属于集体性质,无法收回的贷款,也必将成为集体损失。

农民“被贷款”,真相并不难查出。因为贷款时有相关凭据,有贷款人签名,甚至有相关监控录像。但自2015年3月发现“被贷款”,到如今,事情依然没有能够查明白,其背后显然存在信用联社内部相关问题。比如有工作人员疏忽,甚至有人故意参与其中,共同骗贷等等。也因此,这起“被贷款”事件,明显已经不适合靠当事信用社自查自纠了。

一方面,信用联社的监管部门,特别是银监部门等,有必要介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避免集体资产甚至是国家资产流失;另一方面,相关公安部门有必要将农民报案的案件合并处理,然后尽快依法立案,查一查其中有没有诈骗问题,特别是有没有“内鬼”*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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