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述智
当前,农信社进入了一个高速的发展时期,信贷规模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增长,伴随而来的信贷风险也日渐凸出。为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严控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农信社应积极加强信贷稽核。
现状:对信贷稽核重视不够。
一、信贷稽核流于形式。县级联社的网点较多,同时基层网点的信贷客户基数大且较为分散,要进行信贷稽核工作量十分巨大。尽管如此,县级联社的稽核审计人员相对较少,他们往往承担了大量的常规稽核审计工作,对于信贷稽核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在进行日常的信贷稽核和信贷员离任审计时,稽核审计人员往往是通过借助信贷管理系统、听取柜台工作人员评价等简单的方式来分析贷款发放的合规性及贷后管理的规范性,使得审计结果失实,风险防控流于形
二、信贷稽核严重滞后,在实际工作中信贷稽核往往没有起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出现信贷违规的基层网点,往往在事发前接受过联社多次的稽核审计,而联社的稽核人员往往也只有在有人举报、或者基层网点出现大面积信贷违规时方能查找出信贷员的违规问题。
三、信贷稽核范围局限。一是稽核的流程十分有限。稽核人员往往只是关注贷款是否为“三假”,借款人是否到场签字、取款等核心风险点,没有对贷前调查、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整个信贷流程进行稽核审计。二是稽核的面积十分局限。县级联社全年审计过的贷款占比较低,展开全方位信贷稽核审计的基层网点少之又少。
四、信贷稽核缺乏系统规划。稽核审计部门往往没有制定全年的信贷稽核规划,通常只有在领导授意、或者出现重大违规问题时才开展信贷稽核,信贷稽核开展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对策:科学规划,全面加强信贷稽核。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信贷稽核对强化信贷管理、防控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质量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尤其是在“新常态”下,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信贷风险逐渐放大,要在信贷规模高速扩张的同时实现稳健经营,就必须进一步加强信贷稽核,强化风险管控。为此,县级联社要高度重视,将信贷稽核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对稽核审计员和信贷员的宣传教育力度,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信贷稽核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做好和支持信贷稽核工作。
二、科学规划,健全机制。信贷稽核的范围广、工作量大,只有科学的制定稽核规划,健全稽核机制,方能做好信贷稽核工作。一是制定信贷稽核规划。稽核审计部每年初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对信贷稽核进行科学规划,在明确稽核的重点网点、重点流程、重点内容的同时将局部稽核和全面稽核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开展全面稽核的计划,分期、分批地对辖内网点开展全面稽核。二是健全信贷稽核机制。一方面要制定和出台信贷稽核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信贷稽核的范围、内容及稽核审计员、信贷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为开展信贷稽核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要建立稽核审计人员失职问责机制。要加强稽核审计人员的约束和管理,对在稽核检查中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发现而未发现,甚至是隐瞒、纵容、包庇而导致案件潜伏期延长、损失增加的要追究有关稽核审计人员的责任,切实增强审计稽核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主动出击,丰富稽核方式。稽核审计人员要在注重现场检查的同时,借助科技、社会监督等诸多手段,主动出击,做到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并重,实时监控与非实时监控结合,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督。一是采取调阅监控录像等方式,对信贷人员的操作合规性进行抽查;二是通过借助信用社柜台人员、社会监督员等力量,建立起强大的非现场审计信息收集网络。三是开展入户稽核。要逐户下村入户核对,严防信贷管理出现人为风险。着重稽核贷款的真实性,考察借款人的实际偿债能力,检查贷款发放是否合规;核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抵押物是否完好;检查贷后管理是否认真,是否存在流于形式等情况。四是开展重点稽核。要结合信贷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季度未正常结息、到期后未正常收回的贷款展开重点稽核,及时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提前防控信贷风险。五是做实离任审计,开展全面稽核。信贷员离任,或者调离网点时,稽核人员要对其名下管理贷款开展一次扎实的全面审计;同时,每年有计划地对部分网点所有贷款开展一次全面稽核。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稽核水平。稽核审计人员只有熟悉信贷流程和信贷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做好信贷稽核工作。一是加强信贷制度学习。稽核审计人员应加强对各项金融政策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各项信贷法规和省联社各项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操作程序,以确保准确地开展信贷稽核工作。二是加强科技培训,提高运用科技手段的能力。随着全省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水平的提升,县级联社要积极组织稽核人员参加计算机、软件操作、信息科技等方面的培训,让稽核审计人员学会运用监控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网络监控技术等科技手段来辅助稽核,提高稽核的效率和精准度。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工作动力。建立和健全稽核考核机制,从业务学习、日常稽核审计表现、稽核审计的精准度、稽核审计工作的建言献策等方面对稽核审计人员进行综合打分。对尽职履职,在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方面做出贡献的稽核审计人员,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因工作不实,未能尽职尽责而导致未能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稽核审计人员,要给予处罚,并视情况及时调离稽核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