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高度,着眼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把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7月23日,李希主持召开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调研座谈会。他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摆在重要位置,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里。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要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夯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组织基础;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功能定位的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要求,深化管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李希强调,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抓班子、带队伍,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入实施理论武装工程,做到思想过硬。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基层党员干部头脑,持续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到辽宁考察调研重要讲话、对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重要批示以及在长春召开的部分省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入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切实做到真学、深信、笃行。要健全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做到组织过硬。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坚强的党组织。要把选优配强带头人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到班子过硬。把党性强、作风好的要求摆在首位,放开视野,不拘一格寻找人才、使用人才。尤其要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严格选举程序,严肃换届纪律,明确选人标准,对拉票、贿选行为零容忍,在基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不干事、不作为、不清廉等问题发生,根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李希强调,要严格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做到队伍过硬。始终把保证质量放在发展党员的首位,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固本培元工程,使每名党员都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成为服务、感召、凝聚群众的模范。要坚持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有机统一,做到作用过硬。坚持民生优先、法治为民,全面推动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问题依法解决,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加强力量,做到保障过硬。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通过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典型推动,不断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提升。
为落实李希同志的要求,省委组织部成立调研起草组,组织开展全省基层组织建设调研督查,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形成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7月24日,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通过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决定》。《决定》指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起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强化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制度,坚持领导带头、落实责任,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做到思想过硬、组织过硬、班子过硬、队伍过硬、作用过硬、保障过硬,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决定》明确了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任务。
——健全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坚强的党组织。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筑牢党的最基层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评估定级,建立晋位升级常态化机制。强化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增强基层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把各类组织和群体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活跃基层、打牢基础。
——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以选优、训强、管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建设一支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基层干部队伍。按照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敢于担当的要求,选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搞好教育培训,强化管理激励,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储备一批基层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
——严格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从严管理党员,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亲和力凝聚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坚持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有机统一。强化政治功能,注重政治引领,把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在服务中体现党的政治优势,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感召力。把干事创业谋发展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实际创建品牌化服务载体,深入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深入开展党群共同致富、“在职党员进社区”“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等活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
《决定》要求,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好、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党委(党组)成员都要履行好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推进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构建特色化、项目化、品牌化、长效化的推进机制。市、县(市、区)党委要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承担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整合力量、推进落实的责任,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健全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把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继续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工作、开展驻村指导,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非公有制企业“一走访三推动”活动。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规范的经费保障制度。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场所和服务设施达标升级。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巡回督查制度,督促整改、推动落实。总结宣传典型,讲好基层故事,积聚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