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肖
放暑假时,女儿从养鸽老爷爷那里讨来一对赛鸽,为雌雄组合,毛羽细密,长相伶俐,很是讨人喜欢,于是在楼顶搭建小窝,每日以玉米、清水精心饲养。鸽子极通人性,你盯它看时,它也轻轻转动脖子,用圆溜溜的小眼睛打量着你;无水可饮时,它会俯下脑袋,用尖喙“突突”地啄着水盆,提示你该加水了。因为还未熟悉环境,不敢放飞,只能天天关在笼子里,吃喝拉撒连同睡觉散步,或对着蓝天发呆,便又让人担心它们就此演化成了家鸡。
事实上,人类所豢养的鸽子,大约可归于家禽类,非但鸽子,其它在人类教鞭下俯首帖耳的鸟儿,也可与家禽握手言欢莫逆相笑,譬如鸽子对鸡绝不陌生,鹅也会以为自己就是大雁。鸟类的进化改造,早已模糊了原始形态,衍生的物种也就毫不奇怪,尽管它们遥远的祖先曾挣扎于教条和籓篱之间。顺服的原因很简单:吃食方便,且无鹰隼之忧,于是乖巧得便不想再去栖息荒野,与风刀霜剑共舞。野性慢慢去除,直至符合人类在感官上的赏识,“天道”也就沦为“人道”。在这方面,人类有足够资本夸耀其占领自然改造野物的独特禀赋和不倦爱好,掌控的手越伸越长,矫饰成分反倒变为自然之物的生存所需,这与人类竞相逐利贪图安逸的天性倒也匹配,可算是“天人合一”的新解了。
原本,鸽子们可以在野外无拘无束地飞翔,不带名号,不怀使命,自由畅快地做着“纯鸽们”,然而人类总是多事,似乎不给鸽子并不强健的翅膀拴满各种铭牌勋章,就不足以呈示鸽子是人类的朋友。当然,鸽子迷恋的还是人类手中的玉米、小米和纯净水,也许还有其他时髦食品,木板房和铁皮屋也很重要,毕竟再怎么野性勃发,鸽子也等同不了桀骜不驯的山鹰。于是,没看过《新约》的人也对创世纪的史实坚信不移,让鸽子披上了“和平大使”的绶带;若是白鸽则更好,嘴衔一枝橄榄叶,沐浴在阳光里,就更是圣洁得不可侵犯的和平,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只有鸽子还蒙在鼓里。遗憾的是,无论鸽子们怎样努力,也改变不了人类喜欢在这个星球上互相杀伐的禀性。美好的愿望一次次落空,鸽子也就一次次被迫重新登台亮相,橄榄叶衔起又放下,放下又衔起,无异于祝福的话听多了便觉虚伪聒耳。世界如此尴尬,鸽子也只能淡淡地尴尬着。
基督徒比玛雅人要文明得多,玛雅人喜欢把血淋淋的人体摆上祭台,而摩西律法则规定,奉献给神的是,乳鸽一双。在《新约》中,鸽子第一次被提及是在耶稣受洗之时,上帝以鸽子的形象来显示圣灵,由此念及鸽子为人类充当献祭品实在功不可没,人信仰上帝,上帝也爱人,彼此默契地成全了一出温情脉脉的幻想剧,只是那些崇拜上帝的人,竟从未想过崇拜一下鸽子——上帝和人实在都是对不起鸽子的。
鸽子圣洁,却也难逃人的饕餮欲望,人们将鸽子烹成佳肴,连鸽蛋也不放过,以为冬令补品。当然,人更看重的还是鸽子的实用价值,因为人之优胜于其它生物的一大法宝,就是使其为人所用。鸽子不以毛羽美,不以啼声胜,其惊人的视力、记忆力、飞行力,为其它鸟类所不能及,“飞鸽传书”古已有之,至今可用。千年以来,鸽子为人捎带密函、情报、家信,当然还有情书,奔波云天,辛苦卓绝,千里之遥不在话下,更不会私拆信件,泄露秘密,即此可知鸽子为人类效力之难能可贵。至于在世界大战中,飞越战火纷火的阵地,途中为枪弹所伤,几乎殒命,仍将情报送到,从而拯救了无数士兵的生命,此类传奇色彩非战功勋章不能圈点,确乎可赞可佩。然而所昭示的事实,却是剀切质朴之极——回家,是鸽子的唯一目的。确是唯有巢窠的温暖,才让这种鸟儿不惜千里趋之,生死赴之。鸽子毕竟不是人类,不懂得趋利避害,更不谙世事世风的劫数运转,它的忠诚常使人汗颜。鸽子是恋家者,恋家者又不能不诚实。
如此一来,鸽子便与人紧紧为邻,说是上帝派来的使者也好,说是玩物也不差,总归是城市中熟视无睹的景观。公园里、广场上,随处是悠闲的鸽群,它们淡定从容地踱步,一边不停不息地啄食,一边觊觎游人手中的鸽粮,遇有人闯入它们的领地,也毫不慌张,而是步调划一地盘旋而起。至不远处又潇洒落下。这都是鸽子胜于人类之处,人类飞不到天上去,只好呆在地上追名逐利膏火相煎,搞得个个居心叵测互相倾轧;鸽子就好多了,不会争食,也不用担心遭抢劫,它们都是很绅士的。
人们看腻了鸽群在天空回环往复地飞翔,未免有些乏味,便想到给鸽子绑上哨子,随鸽子翱翔蓝天鼓荡起谐美的哨音,这可说是人对于鸽子别具匠心的经营布置。此景观由来已久,清人诗云“金伶闲听清空响,春暖家家放‘铁牛”,所咏便已是北京风俗。最宜是春秋时节上北京去,看古都上空鸽群回旋,听鸽哨阵阵,那是相当有北京味儿的。鸽群盘旋回转,哨音乃有轻重巨细的变化,忽儿各哨齐鸣,忽儿各哨齐喑,转瞬哨音又复,谐趣横生,人在地上欣赏其身姿声响,而鸽子浑然不知,对它们来说,舞台就是这蓝天,它们只有不停地飞呵飞呵……
从鸽子的命运看人与世界,荒谬性袒露无遗,不管是人与鸽同在,还是鸽与人同在,都不啻是对人类文明生活的一大戏谑,可惜鸽子不自知,人也不自省。一会儿是圣灵,一会儿是祭品,一会儿是佳肴,一会儿是战斗英雄,一会儿又是玩物,鸽子忙不迭地扮演各种角色,都不及干脆呆在笼子里睡觉。人类以鸽子装点和平、增添风光的努力,聪明又风雅,显出的却是取巧刁滑、贪婪无度的天性,说得更原始朴素些,就是奴役的冲动。不过鸽子们既不能清醒地看见听见,又无力高声抗议,也就不必过分惊诧了,这世界原本就是猎与被猎的关系……
有一种约定叫“阿根廷”
“约定”阿根廷,始自一九九零年,原因当然是足球,只是岁月既久,反倒忘了“约定”原本只是一次精神偶遇,并无实际意义,然而正因无意义,才容得赋予各种意义。“约定”却不能“俗成”,若“俗”又何必“约”?以阿根廷的另类、不羁,注定拒绝庸俗;肝肠如火,泣笑似花,闻名即已露征兆,再看都是小说戏剧里的情节,细品却不是一生时间所能支付。
这是个奇特而美妙的国度,像远藏于天边的银矿,不断勾连起人们窥探的目光。从大西洋海岸到安第斯山麓,狭长的国土直通世界尽头“乌斯怀亚”,中间怀抱茫茫大草原,到处是蓝天、白云和金色的阳光。原来这里是纵马驰骋北上南下的美妙走廊,来去如风,毫无藩篱之碍,纵然不为兵家黜武之利,也令人觊觎其富饶。难怪西班牙人来到这里就不走了,开始把走廊当作阿根廷民族历史的试验室,兴致勃勃地试验高乔神话的正反两极,一切显得短促又漫长。
其实只是两百多年以来,骏马在这片大草原上奔腾如潮,长发的牛仔持枪纵马,吟啸风中,豪情与天争高;或对歌、格斗,一路狂野,不是超脱就是毁灭。夜晚,草原上燃起熊熊篝火,火光映出人们兴奋得有些扭曲的脸,烤肉的香味混合着浓烈的汗臭,四处溢散。拍手,顿足,干杯,恣情吆喝,似啼似吠似嗥似吼,桶里的酒洒了一地,野狼的眼睛在暗中幽幽发光。草原的夜风还是凉凉的,带点大西洋的海腥味……在这世界尽头的草莽之地,爱情可以柔曼得叫人滴泪,也可以是如癫似狂的艳史仇杀史——为了美丽的女郎,小伙子们从不惜以匕首相向,弃生命于不顾。这倒是很天然自成的生命哲学:唯弃,才能顾,便毅然弃之。算起来,人类社会的许多努力都在绕圆圈,不厌其烦地试验规则最终把人拴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而那些神秘繁复的“主义”无非是“主义者”们的自我说教,于今思之反觉饶舌,还是听凭高乔人这样单个单个的存在吧,即使放纵,也不至沦为草原上的“唐乔瓦尼”。选择时的叵测居心只会证明人与心灵日益异离,高乔人自顶至踵都甘于殉从最原始的令,贯彻一种酷烈的意志,这使阿根廷的空气从未滞留过多疑、畏惧;即便死,也是划上果断的句号,不会有省略号的冗长无聊。“因为叛逆,所以伟大”,只有置之这样的“死地”,才能望而后生,否则经过几个世代的风吹雨打,高乔人的真理早成西风瓦砾场。如此一来,再试图用现世男女的文明法则求证高乔人的存在姿态,势将落得战战兢兢难以措辞,只能说我们费尽心机筑垒的所谓精神殿堂,其实还是全然陌生的窝。
过去、现在、未来,对阿根廷人来说都是英雄时代,当英雄上升为人格化的神,而神下降为“盗火”的英雄,神与英雄便浑然不分。卡萨雷斯的《英雄梦》虽云一场空梦,其味却逼真,阿根廷人则在其中找到了着落,虔信英雄的时代,事实上与有神论时代等量齐观,阿根廷的舞台布置就是为上演这类英雄神话而备,主角逆天,逆自然,永无退场之时,套用拿破仑的话说:英雄梦,就是人人爱看的神话。
十字架由少数几个英雄背负,阿根廷人也绝不在一旁空手兀立,假使戴上紫荆冠也毫不犹豫。圣马丁懂得节制的智慧,不涉无底深渊,却足以凭一手缔造的伟业辐射历史强光。切·格瓦拉和马拉多纳则是彻头彻尾的革命浪漫主义者,他们都未及成熟或拒绝成熟,却精彩得让阿根廷人一世餍足。英雄不必符臻于至善之常道,熟透了也就不悲壮,唯悲壮才能辨知理想的沧桑、浪漫的不易,所以格瓦拉只能早死,而且必死于敌人的枪弹,否则躺在安乐椅上颐养天年的格瓦拉反倒遭遇无道可殉的尴尬。作为足球上帝的马拉多纳在一九九四年的那个夏天就已死去,他的逆天足以说明逆过了头会使革命者成为失业者。但即使失业又如何呢?对时间是妥协了,对生活还是不迁就。话说革命浪漫主义者只执著于一念“不浪漫毋宁死”,哪怕浪漫过了头,也是失翅陨灭的伊卡洛斯,故而等待他们的只有悲剧。西方悲剧精神皆以黑为徽章,等到格瓦拉和马拉多纳都成了文化衫上的黑色头像,全世界才为之松了一口气。而阿根廷人不管这些,用几十年的时间期待一个英雄,再用几十年的时间去膜拜,他们有理由如痴似醉热泪横流。一条路走远了,也就不在乎泥泞四溅险象环生;也没必要弄得太明白,一传再传的诗才是诗,可望不可即的梦才是梦;他们的一辈子都是诗与梦呵。
一切似乎天生注定,来生依旧,居于南美却自认为是异乡人,习惯认定阿根廷是欧罗巴放出的一只风筝,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甚至比在马德里更有失根之感,阿根廷总是这样稚气盎然又孤独矛盾。肤色,是纯种的白,这使他们自傲于南美诸国;与欧洲的牵扯不休隐隐测知其在南美大陆格物处世的擒纵伎俩,供作臧否的“是”与“非”不过是主线模糊的行迹,几经历史的风狂雨骤后,便剩在流浪与羁绊之间反复咀嚼,摇摆于世界尽头,清醒或模糊,迟疑或推宕,终都应命归返于漂泊的内心。
“流浪”即是不归路。詹姆斯·乔伊斯顺口喊出“流浪就是我的美学”,原是有几分阔气的,阿根廷人则很拘谨地深陷这种美学逻辑中,在先民们始料不及的现世轮回里打转转。历史的滋味就是这么品尝出来,习惯了以流浪者身份回归内心,流浪就徐徐显出意义,开出凄美的花。深夜,小酒馆里一片嘈杂,海员、小贩哄吵、浪笑、干咳,百态毕现;而一旦探戈舞起,人人却都凝了神细看、思量,自以为笃定泰山的壮汉强徒,也会悄然化为恋家少年痴情汉子,所以探戈的本义就在于“唤回”而非“表演”。这种糅合了黑人玛祖卡和欧洲音乐的舞蹈,坚定得义无反顾,悲怆得几近向死而生,拒绝娓娓道来,却足以载惊载喜,淡淡入骨;阿根廷人每每陶醉于此,也就每每温熟了乡愁的滋味。多少夜晚,布宜诺斯艾利斯明月当空,林薮中的房屋浓黑沉沉,暗中几声口哨,互道别后生涯的大纲小节,港口外万顷波涛,一片汪洋。若非冰火两重,何尝见悦于痴心者?迂阔而炽烈的乡愿之情,离开久了,才更知道。探戈还在一曲一曲地跳,阿根廷人也就一等再等;没有忧郁,成长起来的便不是阿根廷人。
“在遥远的地方,我忽然想起祖国就是一双双眼睛、手和脚,美洲、欧洲和阿根廷都失却了边界,……只剩下眼泪、微笑、舞蹈和足球……”阿根廷人的乡愁多得可以淹没一切,却独独淹没不了探戈和足球,如果将阿根廷之所有喻作一塔,足球就位于塔尖。虽道谙熟阿根廷足球,然足球之于阿根廷的意义仍使我惊讶不已,像是目睹一段烂熟于心的诗文,每欲细辨其行迹,陌生感也随之而来;而甫一提笔,温婉之中还是涌出隐隐的艰难。不必徒劳或有劳地诠释,足球在阿根廷就是图腾,是宗教,足球中有阿根廷全部的人间事。我甚至觉得,阿根廷人其实要感谢他们在政治上的死对头——英国人,若不是一伙英国人把足球带到阿根廷,难以想象这一百多年来,阿根廷人该怎么活。
一九九一年美洲杯,秋风正劲,牛仔般健硕的阿根廷人长发飘飘,“马尾辫”桀骜,舞步之潇洒空前绝后,蓝白间条衫渐欲迷人眼,远处安第斯山白雪皑皑……如此一幕一旦嵌入记忆,就成为私人珍藏,慢慢绝缘于光阴。臻于足球艺术上乘的,非才华,非理念,非功名,而是与缪斯神前定的冥合,一抬手,一举足,一个身影,一个眼神,顾盼均莫逆于心。诗样的足球,不求达意,不求他识,只凭信仰渐渐成熟了自身,从此可知诗寂寞,足球易碎。阿根廷足球是易碎的艺术品,一跃可上天堂,一跌可下地狱,要么清纯得潜意识里绝无渣滓,要么玉石俱焚向死而生。天堂地狱之间不过咫尺,一转身都成绝响。
当实用的阳光照进新世纪,一切都被轻而易举地速配、复制,罗曼蒂克已无处藏身,只有阿根廷足球固执地以诗人自我期许,毫不怀疑激情与唯美的不切时宜,甚至相信蒙缪斯召归,还可以在二十一世纪的钢筋混凝土上书写田园牧歌般的诗。悲情不可避免,飘飘长发在“党卫军”平头面前注定绝望,行云流水在冰冷的狼牙棒面前注定呜咽。功利主义一成不变的调门,向来拒夜莺的啼唱于其外,就连堂吉诃德式的哀吁,听惯了也不觉得凄凉。阿根廷足球不属于“功败垂成”,而是“功成垂败”,成了人心和眼泪,败了年华和等待。场景的艺术质感是无与伦比的,蓝色的底板,载不起沙场别后空洒的泪水,重重叠叠的光阴尘埃,无不可见乌托邦里一闪一烁的凄美传说。因为年轻,所以流浪;因为伤痛,所以美丽,二者相看两不厌,后之览者如何有感于此,只付春花秋月等闲看。一切仍在于自己,全然在于自己,阿根廷人不需要改变什么,他们一天天一秒秒地活着,十年如此,百年不过十个十年,孩子们还在踢球,和他们的父辈祖辈一样,广场上蓝白旗帜翻涌……
潘帕斯草原的春天每年都将来到,那时,春风旁若无人地吹,芳草漫不经心地绿,野百合星星点点,开向天边,拉普拉塔河水默默东流……当昨日不在眼前流连,总有一种约定使我们走到光阴的背后,坚守着无数个“轮回”。阿根廷的往事中多的是这样的“轮回”,人的,自然的,无需昭彰,皆附丽于幸蹇,让我们轻轻触碰又离开,远远凝视又走近。若说是梦,就当一头扎进夜的涡流里不知所终;若说是歌,就当唱给无边的岁月听,再同岁月一同慢慢老去。
责任编辑 林 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