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家
国学论衡
《周颂·访落》考论
王克家
《访落》是《周颂·闵予小子之什》中的一篇,该篇与《闵予小子》、《敬之》、《小毖》四篇,因“俱言嗣王,文势相类”①,通常被视为一组诗。《闵予小子》篇《郑笺》云:“嗣王者,谓成王也”②,学者多认同此说③。
关于诗篇主旨,论者多用《诗序》之说。《访落》篇《诗序》云:“《访落》,嗣王谋于庙也”。《笺》曰:“于庙中与群臣谋我始即政之事。”④自《笺》以下多用此说⑤,实则大可商榷。为便于论述,现将《访落》篇全文迻录如下:
访予落止,率时昭考。於乎悠哉,朕未有艾。将予就之,继犹判涣。
维予小子,未堪家多难。绍庭上下,陟降厥家。休矣皇考,以保明其身。⑥
《诗序》“谋于庙”之说与诗篇中“访予落止”一句的旧注相呼应:
《毛传》:“访,谋。落,始。时,是。率,循。”
《郑笺》:“成王始即政,自以承圣父之业,惧不能遵其道德,故于庙中与群臣谋我始即政之事。”⑦
诗篇第二句“率时昭考”,郑玄以为乃群臣对成王之言:“群臣曰:‘当循是明德之考所施行’”。此说与前后诗句似难契合。
“访”字《诗经》、《尚书》中各一见,而不见于殷周金文。⑧《尚书·洪范》“王访于箕子”句中的“访”,于省吾先生认为此处“本应作方”,并举《汉书·高五王传》“访以吕氏”颜师古注为例,解为“方”,意为“正”、“始”。⑨然其与“访落”之“访”用法显然不同。
“落”,高亨《周颂考释》云:“落疑借为略,同声系,古通用……引申为方法策谋之义。”⑩《毛传》训“落”为“始”。高说与《毛传》虽似不同,但于诗意之阐发实各有补充。止,语辞。“访予落止”意为始即政,与下句“率时昭考”连言,通达无碍。该句意为我今即政,将踵武先人之道。
“朕未有艾”,《郑笺》:“艾,数。”郑玄并谓此句意为:“於乎远哉,我于是未有数。言远不可及也。”⑪朱熹《集传》:“艾,如‘夜未艾’之艾”,此句言“予不能及也”。⑫马瑞辰云:
《尔雅·释诂》:“艾,历也。”“历,数也。”又曰:“艾、历,相也。”《郊特牲》曰:“简其车徒而历其卒伍。”历当读为阅历之历。《说文》:“阅,具数于门中也。”是知艾、历与数皆同义。《笺》释“未有艾”为未有数,犹云未有历也。未有历则难及,故《笺》又言“远不可及”。⑬
王国维《释辥》提出不同于前人的说法。他说:“彝器多见辥字……此经典中乂艾之本字也。《释诂》:‘乂,治也。艾,相也。’”⑭高亨先生承继此说:“艾,相也,辅佐。”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亦申述王国维氏之说:“艾之本字应作辥……金文凡言辥多系夹辅之意……朕未有辥,言朕未有辅。”⑮
按,旧说迂曲难通。“艾”字当如王国维等训为“相”,有辅助、夹辅之意。下面对此作进一步的说明。
《访落》全篇中,除“朕未有艾”句,第一人称代词均用“予”字。学者对上古汉语中“朕”、“予”等字用法的考察为我们判定“艾”字的含义提供了线索。有学者指出:“‘朕’有尊崇之义,在对话当中说者用这个称代自己会显得对听者不够尊重……但是当说者提到自己所尊崇的人或希望听者加以重视的事物的时候,说者就会使用这个代词。”⑯
《诗经》中,除“朕未有艾”以外,“朕”字尚有三见,兹对此略作说明。《大雅·抑》第六章:
无易由言,无曰苟矣。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⑰
这四句是下臣讽谏周王之辞。“苟”字,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据《说文解字注》指出当为“茍”,释为“慎言”。⑱扪,执持,使不得动。“无曰”之后乃周王之言,大意是“我言自谨慎,不需被约束”,颇显其不得冒犯、自以为是之状。
《大雅·韩奕》首章言韩侯入朝谒见周王,接受册命,“朕”字两见:
韩侯受命,王亲命之:缵戎祖考,无废朕命。夙夜匪解,虔共尔位,朕命不易。⑲
诗篇记述周王告诫韩侯要承继祖考绪业,勤于王事。“无废朕命”常见于周王对臣下的诰命中,体现王命的权威。“朕命不易”中,“朕”字更强调了王命不可随意更改。
上述语例中,“朕”字的使用均含有庄重之意。《访落》篇“朕未有艾”句中,“艾”若作阅历解,与“朕”字此义不相契合。故此处“艾”训为“相”,助也,指能辅助成王之人。处在困境中的成王,亟需辅助,诗句用“朕”字表示重视,合乎情理。如此,“朕未有艾”,乃诗人言己乏人辅助。诗篇下句云“将予就之”,将,扶将。就,趋赴也。两句意为希望有人辅助,以踵继先人绪业。
“继犹判涣”,犹,谋,先王之道也。判涣,《毛传》谓:“判,分。涣,散也。”《郑笺》云:“继续其业,图我所失,分散者收敛之。”⑳后代学者如朱熹《诗集传》、陈奂《诗毛氏传疏》、胡承珙《毛诗后笺》等诸家之说多由此而来。
按,“判涣”系叠韵联绵词,联绵词各词素一般不可分而论之。㉑高亨先生《周颂考释》云“判涣”犹言“徘徊”:
判涣当读为般桓。判般古通用……涣桓古亦通用……《广雅·释训》:“般桓,不进也。”……盖般桓、旁皇、徘徊乃一语之转耳。《卷阿》曰:“伴奂尔游矣。游优尔休矣。”伴奂与此判涣同,亦般桓也。又《皇矣》曰:“帝谓文王,无然畔援,无然歆羡,诞先登于岸。”畔援亦即般桓也。此言我仍尚徘徊,因无辅臣扶我就之尔。㉒
同一词族的连绵词的书写形式不同,所表述的内涵亦略有区别。与“判涣”同族的连绵词包括“般桓”、“伴奂”、“旁皇”、“徘徊”、“彷徨”、“徜徉”、“徜恍”等。在分别使用时,这些词的意义有所区别。《大雅·卷阿》“伴奂尔游矣”句中,“伴奂”是“从容自在,往来周游”之义,故《郑笺》云:“伴奂,自纵弛之意也。”㉓《访落》之“判涣”则言“于困境中艰难前进”,述其容与难进之态。
由上述可见,自“访予落止”至“继犹判涣”皆成王语,大意为:“我今始即王政,循先人绪业。然道里悠远,乏人辅助。或有将余就之者,虽有艰难,余亦勉力为之。”言辞质朴,情感真挚。
“绍庭上下,陟降厥家”两句历来引人误解。《郑笺》:“绍,继也。厥家,谓群臣也。继文王陟降庭止之道,上下群臣之职以次序者。”㉔于省吾先生《泽螺居诗经新证》指出:
按绍、卲、昭古通。陈侯因敦“练高祖黄帝”,练即绍緟。羌钟“于天子”,即昭。《书·大诰》:“绍天明”,即昭天明。“昭庭上下,陟降厥家”,言昭显于庭之上下,往来其家,谓神灵之临蒞也。笺说迂曲不可从。㉕
于氏所说通达可从。“绍”通“昭”,昭显之意。《尚书·文侯之命》“汝克绍乃显祖”,句中“绍”一作“昭”,亦可为证。㉖故“绍庭”即“昭庭”,意为昭显于庭。
“上下”一语的含义,需要特别说明。对该词理解一般为:“上下级众官吏”,或“升降官吏”㉗。这一认识显然由《郑笺》“上下君臣之职以次序”之说而来,实误。有学者指出:
绍庭上下,即上下于此明廷也……上下者神灵而上至自天,下至于地,其专名则曰陟降。㉘
“上下”一词在《诗》、《书》中,有时可指称具体方位,但更多地表示“全、备”之意。《大雅·云汉》“上下奠瘗,靡神不宗”㉙,“上下”强调的是包括天地在内的山川百神。可见,“上下”涵盖的是一个概念上的广大的空间。这种以词汇的字面意义表达抽象概念的情况,在《诗经》中亦有其他例证,如“夙夜”一词。姚小鸥先生曾指出:“在整个《诗经》中,‘夙夜’一词虽然在使用时,有时字面还含有‘早晚’的含义,但其精神主要是表示‘敬’的思想文化内涵。”㉚“上下”一词亦属此类。故此,“绍庭上下”不仅言神灵往来的行动,更强调其无时无处不在之状态,含有“充盈于庭”之义。
“陟降厥家,“家”即邦家,指周人保有的天下。“陟降”于《诗经》中凡四见㉛。按,“陟降”系古人成语,表示特定的含义。王国维在《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中说:“古人颇用成语,其成语之意义,与其中单语分别之意义又不同”。“古人言陟降,犹今人言往来,不必兼陟与降二义”。有“以降为主,而兼言陟者也”,有“以陟为主,而兼言降者也。”㉜
清代学者已注意到“陟降”的特殊含义。马瑞辰云:“古者言天及祖宗之默佑,皆曰陟降”。㉝马瑞辰此说系因袭匡衡而来。㉞《汉书·匡衡传》记匡衡上疏汉元帝曰:
昔者成王之嗣位,思述文武之道以养其心,休烈盛美皆归之二后而不敢专其名,是以上天歆享,鬼神祐焉。其《诗》曰:“念我皇祖,陟降廷止。”言成王常思祖考之业,而鬼神祐助其治也。㉟
陟降言“鬼神祐助”,为汉代以来的经学家之共识。由此可知,《诗经》中“陟降”言天帝或先祖神灵上下往来,含有神明庇佑之义。
我们知道,《诗经》是先秦礼乐文化的产物和重要组成部分。“诗”在“礼”的规范下创作和应用,是在礼乐文化系统中人们的必然行为的产物,同时“诗”又是“礼”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着礼的精神。㊱“敬”是周礼的精神核心㊲,它贯穿于整个《诗经》之中,在《周颂》中体现得尤为显著。关于“敬”的内涵,我们曾予以阐述:“敬”之精神体现为两方面含义,一是表示对天命的敬畏和对先祖的崇拜,一是代表个人修养要达到的某种标准。㊳
通过对篇各句绎释可见,《访落》所述,非《诗序》所言嗣王与群臣“谋于庙”,而是成王本人的告庙之辞。篇中诉说时世屯邅,佐助乏人。“绍庭上下,陟降厥家。休矣皇考,以保明其身”四句,希冀先祖之庇佑,句中亦含将勉力尽责之意。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100024)】
①《闵予小子》《诗序》后孔颖达疏语。《毛诗正义》,阮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98页。
②《毛诗正义》,阮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98页。
③《鲁》说曰:“《闵予小子》一章十一句,成王除武王之丧,将始即政,朝于庙之所歌也”。见王先谦撰《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037页。近年有学者否定成王所作的传统说法,提出“《闵予小子》四篇作于穆王时”,是穆王在登基大典中使用的仪式乐歌。结合相关史事,可知这几篇诗确系作于成王时,旧说不误。参见姚小鸥、王克家《〈周颂·小毖〉考论》,《中国文化研究》,2012年夏之卷。
④⑥⑦⑪⑰⑲⑳㉓㉔㉙《毛诗正义》,阮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98、598、598、598、555、570、598、545、598、561页。
⑤今人如高亨先生认为:“《访落》之主旨,乃希群臣之辅助。”高亨先生之说虽无“谋事”之意,但其“群臣”之言显仍系旧说之影响。参见高亨:《周颂考释》(下),《中华文史论丛》,1965年第六辑,第84页。
⑧据张亚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华书局2001年版。
⑨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58页。按,《汉书·高五王传》相关段落原文为:“大臣议欲立齐王,皆曰:‘母家驷钧恶戾,虎而冠者也。访以吕氏故,几乱天下,今又立齐王,是欲复为吕氏也……’”。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995页。
⑩㉒高亨《周颂考释》(下),《中华文史论丛》,1965年第六辑,第86、87页。
⑫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232页。
⑬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094页。马瑞辰认为,义盖与《庭燎》《传》:“艾,久也”同。马氏认为训艾为久、历、数同义,调和《传》《笺》之说,颇有牵强。
⑭㉜王国维《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79、75-78页。
⑮㉕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9页。
⑯洪波《上古汉语第一人称代词“余(予)”“我”“朕”的分别》,
⑱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952页。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34页。
㉑清代学者已经认识到“判涣”、“畔换”“伴奂”等叠韵。清人陈奂《诗毛氏传疏》中已经指出“判涣”是“叠韵联绵字”,惜乎仍未脱旧说之窠臼,以为:“判从半声,故云分也”。见陈奂《诗毛氏传疏》,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影印本。
㉖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47页。阮刻《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作“绍”,阮元出校勘记云:“唐石经本岳本宋板蔡传绍作昭,绍字非也。”见阮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257页。按,绍作“继”解,亦可与“昭”意相通:绍继先人含有光耀之义。
㉗分别见于高亨《诗经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498页。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976页。
㉘姜昆武《诗书成词考》,齐鲁书社1989年版,第302-303页。
㉚㊲姚小鸥《诗经三颂与先秦礼乐文化》,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195、4-5页。
㉛《大雅·文王》“文王陟降,在帝左右”。《闵予小子》“念兹皇祖,陟降庭止”、《访落》“绍庭上下,陟降厥家”、《敬之》“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
㉝分别见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第794页,《大雅·文王》“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和第1092页《闵予小子》“陟降庭止”句注解。
㉞据姜昆武先生《诗书成词考》“绍庭解”,匡衡释陟降为鬼神佑助其治,马瑞辰因之。
㉟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338页。
㊱《礼记·曲礼》开篇即云:“毋不敬”。《郑笺》曰:“礼主于敬”。《礼记·檀弓》载子路引孔子云:“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
㊳王克家《〈周颂·敬之〉与周礼核心精神的构成》,《文艺评论》,201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