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丁耀亢明代甲申前后诗文的史料价值

2015-09-29 03:38范秀君
文艺评论 2015年8期
关键词:士绅崇祯

范秀君

清初丁耀亢明代甲申前后诗文的史料价值

范秀君

丁耀亢(1599-1669),山东诸城人,字西生,号野鹤;创作小说《续金瓶梅》、传奇多部,现存诗歌约2700余首。丁氏一生笔耕不辍,尤致力于诗歌。清人李澄中说:“先生负盛名,中奇祸,走吴越、燕闽、大梁之区,与海内胜流切磨。……故官可弃,请室可下,目亦可以盲,而独不能一日去怀者,诗也。”①《康熙诸城县志》评其诗:“刻苦雄杰,不寄人篱下,自成一家言。”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

耀亢少负隽才,中更变乱,栖迟羁旅,时多激楚之音;自入都以后,交游渐广,声气日盛,而性情之故亦日薄。③

“中更变乱,栖迟羁旅”指丁耀亢在明代甲申事变前后的生活遭际。明崇祯十五年(1642)十一月至十六年(1643)三月第五次清军入关;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至清顺治二年(1645)明清鼎革,北方地区激烈动荡。丁氏在诗文中实录自己国变家破,亲人罹难,田产掳掠,诉讼缠身的不幸遭遇。这部分诗文主要收在诗集《逍遥游》、《问天亭·放言》及杂著《家政须知》、《出劫纪略》中,对后世了解明代甲申事变前后的世态人情及社会变革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一、反映北方官绅移家避祸

明末北方官绅移家避祸主要分两个阶段,一是明崇祯十五年清军入关,规模较小;二是崇祯十七年春北京失陷,大批官僚士绅举家入海南迁。

(一)明崇祯十五年北方士绅移家避祸

我昔游金陵,有志非汗漫。自海而溯淮,择地欲避乱。……兹时议移家,疑多反贾怨。载孥夜出城,仰天空浩叹。南山不可留,短衣走至骭。(《逍遥游·壬午仲冬廿一日闻东兵入境,约九弟奉老母南迁,不从,由山村至海上候之》)④

是年十一月清军第五次入关,先后攻略河北、山东三府37个县。山东士绅官宦多谋划入海或南下避祸,丁耀亢曾与家族商讨避乱计划,或渡船入海,或武装占山,“欲敛筏于海,立栅于山”⑤。是年丁氏乡友宋琬(1614-1673)兄弟在杭州建构屋舍,欲迎双亲南下避乱,“家兄构堂止,余欲迎老亲以居,而大河以北道弗不可行也”。因清兵入关南下未能如愿⑥。

北方大族举族南避时,常组织乡勇,保护家眷财产。丁耀亢入海时,“时载孥百口,车马驴五十余,壮士庄客近四百人”;但这些乡勇武装没有战斗力,遇到清军一触即溃,“少顷,三十骑至,掠马骡衣囊尽,杀一车夫而去”⑦。

(二)甲申事变后大批北方士绅南移

经乱已成习,破甑那复顾。……粮糗备宿舂,敝窳携厨釜。僮仆识旧村,乡邻馈浆脯。此行颇从容,转念前艰苦。(《逍遥游·甲申三月闯陷燕都再入东海喜老母诸子俱至》)⑧

“经乱已成习”,在经历了多次的兵、匪后,避难他乡已成为生活的常态。崇祯十七年春,北方战氛汹汹,大批士绅举家入海南移避乱。王崇简(1602-1678)在《寄悲》(其一)中感慨时变:

计失殷忧最惨神,皇心图治属臣邻。养教持禄成斯祸,授命临危有几人?⑨

主忧臣死,但临危授命,矢心报国者有几人?是年三月丁耀亢举家载粮入海岛:

三月终,冠盖軿集,入海者众,乃知有闯逆之变。是时也,内阁大学士苑讳复粹由登州泛海至,侍御苏讳京、给谏丁讳允元由日照、安东至,巨室将百余家矣。(《出劫纪略》)⑩

甲申事变后北方乡绅巨宦泛海自保,“冠盖軿集,入海者众”,“巨室将百余家”。六月清朝定鼎,北方士绅谋由海上南迁,“诸宦室随迁而南”。宋琬兄弟携家南迁,“甲申,寇祸作,吏部及九青已先没,公兄弟皆挈家南徙。”⑪王崇简由京城举家南迁,“甲申,都城破,先君挈熙南下,与先生遇于武林,订为北归之计。”⑫

二、记载明甲申前后北方士绅的遭际

明甲申前后,清军入关掳掠和李自成大顺政权使北方士绅饱受摧残。丁氏在诗文中记载士绅其间的活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参与抵抗清兵,驱除农民军

大侄秉淳德,名流好弟昆。临危能授命,居乱失从亲。(《逍遥游·哀大侄如云》)⑬

清军入关,留守的明朝士绅大都主动参与当地保卫战,捐财献策,为国捐躯。崇祯十五年十二月丁氏侄举人丁大谷在诸城抗清中以身殉国。据康熙《诸城县志》记载,明崇祯十五年,该县尚有人口四万余人,至壬午崇祯十六年甲申兵祸后,人口不足一万。是年闰十一月,清兵围攻莱阳,宋应亨(?-1643)散尽家财组织保卫,与谪居的宋玫(1607-1643)、县官陈显际率民众死守。

(崇祯十五年)闰十一月,临清破,应亨与知县显际谋城守。应亨以城北庳薄,出千金建瓮城。(《明史》)⑭

崇祯十六年二月,清兵再攻莱阳,宋应亨与陈显际率众誓死抵抗,城陷被俘遇难,“二月,复至,城遂破。玫、应亨、显际、士骥并死之。”⑮

李自成大顺政权占领北京后,曾派官员到北方领地任职。清军入关,李自成撤离北京,各地士绅参与到驱逐大顺政权官员的行列。顺治元年(1644)山东谢启光(?-1658)因“贼将掠山东,逼绅士集饷。启光纠邑人杀伪令,募壮丁二千余拒守,贼引去”⑯。德州谢升(?-1645)率领地方武装“磔伪州牧吴徽文,伪防御阎杰”。⑰

(二)北方士绅家族产业备受冲击

战乱中北方士绅家族受到强烈的冲击,丁氏在诗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强邻豪右对产业的凌夺

时弟榇浮葬郭外,庄田半为强邻恶族占去。……城中仕宦屠毁尽矣。(《出劫纪略》)⑱

庚午,弟举于乡,治远近庄产十余处,贷今东市宅而屋之。予居山十年,家颇裕,亦得薄产二十余顷,较之初析倍蓗矣。崇祯壬午避乱时,积谷约合千余石。乱后焚毁如洗,粮犹半存。(《出劫纪略》)⑲

崇祯十六年四月,丁耀亢由海上归里,其家产大半为豪右凌掠,千余石积粮被抢;家中弟、侄举人罹难,家族衰败,受强邻豪右欺凌。

这种状况在当时北方较为普遍,宋琬曾感喟家产为豪右强占:

旧业虽余数顷田,梨锄欲把谁能那!况复陈留风俗衰,青兕玄熊啼向我。(《长歌寄姜如须》)⑳

怅叹“忽忆同游地,今成异姓庐”(《京口送房周垣北归四首》),诗下小注:“昔余家宅第为邑豪所居”㉑

王崇简也曾痛感家园为他人所有:

小宅幽居僻巷中,阜城门内渐临东。清宵最忆藤萝月,暑昼难忘帘幕风。映户秋光竹益绿,当窗花影晓来红。何期竟作他人室,闻道摧残已不同。(《寄悲》其三)㉒

“时县无官”,“城中仕宦屠毁尽矣”;“时县无印官,不能理”㉓的状况在中原省份均有发生。刘祯(1608-1690)在顺治二年曾记载新郑县城:“大清定鼎之一切事,以及流寇之胜负举动,皆茫然不知。各州县皆无官长,真无日无天时也。”㉔

2.新生政权对北方士绅的打击

闯官莅任,则土贼豪恶,投为胥役,虎借豺藂,鹰假鹯翼,以割富济贫之说。明示通衢,产不论久远,许业主认耕。故有百年之宅,千金之产,忽有一二穷棍认为祖产者;亦有强邻业主,明知不能久占而掠取物资者;有伐树抢粮得财物而去者。一邑纷如鼎沸,大家茫无恒业。(《出劫纪略》)

乱民经闯宦纵恶之势,藏身衙胥,以巨室寒士为奇货,草野之间,动相杀害。县有令倪君者,辽伍卒也。严刑暴鸷,如苍鹰乳虎,择人而食。邑宦甲科某,以人命事辄械送狱,不二日笞杀数十人。凡生儒入县,皆以铁锁系颈于庭,方候理。……其时士宦等威尽矣。(《出劫纪略》)㉕

崇祯十七年丁耀亢避难在外,大顺官吏的“割富济贫”使其田产家私为强邻豪右哄抢。清初辽地官吏“严刑暴鸷,如苍鹰乳虎,择人而食”,士绅道路以目,草木皆兵。顺治二年,丁氏返乡后因田产纠纷与乡民陷入长期诉讼。

大顺政权对中原地区的士绅家族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顺治元年六月二十四日大同巡抚姜瓖奏报:“自闯贼暴虐之余,富室摧残几尽,贫民饿殍载途,目击伤心,不禁涕泪。”㉖

受到冲击最大的当然是北方的王室巨宦,顺治元年八月初六日,姜瓖奏曰:

(农民军)凡所攻陷,劫掠焚毁备极惨毒,而宗藩罹祸尤甚。朱之宗姓约四千余,闯贼盘踞六日,屠戮将尽。……宗之房屋尽为贼居,地土、庄窝无一不为贼据。㉗

大顺政权中府县官吏多为陕西和山西的秀才,“只以三四人或四五人便来到任,诡言‘大兵在后即至’,地方官闻风先遁,而伪官俨然南面矣”㉘。大顺官吏到达地方后,一边对缙绅酷刑逼饷,“随横使贼党将合城绅衿任行夹拷,毒残难堪,劫夺未厌”㉙;同时实施丁耀亢所言的“割富济贫”。史籍中对大顺农民军的土地政策记载甚少,丁氏的文字对后世了解大顺政权的土地政策有较高史料价值,为史家举征。

甲申之变后一部分土贼豪恶投身官衙胥吏,清朝入关,宣布录用原有官吏人员,“尔文武官员军民人等,有原系流贼者,有为流贼胁从者,一切不论,但望风投顺,集与录用”㉚。原有的明朝胥吏与清朝官吏勾结,以士绅为奇货,杀掠劫持。顺治二年,山东诸城县胥吏与辽籍知县荼毒士绅:“县有令倪君者,辽伍卒也。严刑暴鸷,如苍鹰乳虎,择人而食”;“凡生儒入县,皆以铁锁系颈于庭,方候理”;“其时士宦等威尽矣。”

(三)奴变对北方士绅生命的威胁和社会秩序的颠覆

先是叛仆乘乱为贼者,予归理之官。邑大姓阴为之主,使其反噬,或使人诬讼于郡,以谋叛谋杀人命等事,冀以试吾之强弱。又使亡命无赖者,率众登门殴骂,观吾动静。予皆不较,复诱恶仆某跳梁,率众劫粮畜以去。明为之主,冀予忿恨,假逆仆甘心焉。予亦不较,卒无策。族人穷悍者,据产为业,主率强邻,逐散佃户,分吾积聚。孤之遗产,处处如此。(《出劫纪略》)㉛

甲申之变对士绅的打击还表现在奴变对士绅个人生命和社会秩序的冲击。丁耀亢的奴仆先以谋叛谋杀状告主人,后纠结众人登门谩骂殴打,掠夺财产。主仆间名份秩序荡然无存,士绅之威扫地。

明代主仆间有严重的依附关系:

吾邑风俗,极重主仆。男子入富家为奴,即立身契,终身不敢雁行立,有役呼之,不敢失尽寸,而子孙累世不得脱籍。㉜

这种依附关系的背后,往往蕴含着深刻的矛盾:

主人之于仆隶,盖非复以人道处之矣。饥寒劳苦不知恤,无论矣;甚者,父母死,不听其缞麻苦泣者;甚者,淫其妻女,若宜然矣;甚者,夺其产,莫之问矣;又甚者,私杀之而私焚之,莫敢讼矣。㉝

残酷的压榨必然潜藏着强烈的仇恨,一旦世变,这种仇恨之火随即成燎原之势。甲申四月间奴变遍及南北,危及士绅身家性命:

大肆其毒,千百成群,焚庐劫契,烟销蔽天,臧获踞坐,主家供馔,稍有难色,按地予杖,真千年未有之变也。㉞

奴变不仅危及士宦生命,而且对当时社会秩序也产生强烈震撼:

诸奴各袭主人衣冠,入高门,分居其宅,发仓廪散之,缚其主于柱,加鞭笞焉。每群饮则命主跪而酌酒,数之曰:“均人也,奈何以奴呼我,今而后得反之也。”㉟

避难归来后,丁耀亢先后遭遇奴仆诬陷、率众劫财等奴变事件,对蠹仆之害有深刻认识:

家之将败也,必有蠹仆以窃其财,人见其田宅犹存,而蓄积空矣。欲训子弟之治家,先详言其防蠹。有内蠹焉:妻妾专权,宠仆乱法,诱我以小利,逢君之大恏也。有外蠹焉:上下蒙蔽,内外串通,窍我之财而不知,空我之蠹而不觉是也。(《家政须知》)㊱

丁氏指出,应警惕四种“蠹仆”(黠奴、悍奴、盗奴、诈奴),防止五种败家行为(挂欠、开除、冒支、开逃、抛荒)。蠹仆一旦被识破其伎俩,会铤而走险,危害主人,甚至造成家破人亡:

漫责之,而虚期岁月,徒为止渴之梅;严追之,欲剥其膏脂,反作吠主之犬。甑已破矣,田将墟矣,责无益矣,悔无及矣。当早有防之,勿使我为蠹也。唯明而且断者能之。(《家政须知》)㊲

史籍对南方奴变纪之甚详,而北方鲜有记载,丁耀亢的奴变记录为后世了解北方奴变提供了较为翔实的资料。

三、反映易代之际战乱中民众的悲惨命运

朝为千金子,暮为窭食翁。敝缊不过膝,四大诚难容。但觉蓬垢美,反恨皮肉丰。徒跣立冰雪,胡马冲洪蒙。脱金赠舟子,乘厄易居功。得失诚无端,风波慎有终。(《逍遥游·十七日被东兵围尽走入海港寄商船得脱》)㊳

诗中记述丁耀亢崇祯十五年十二月被清军掳掠的情状:“朝为千金子,暮为窭食翁”;“但觉蓬垢美,反恨皮肉丰”。丁氏由一个万贯家财的士绅转眼间一无所有;所幸还能贿金舟子,得以脱身。《冬夜闻乱入卢山》记述崇祯十六年底诸城乡间匪盗纵横:“白骨路纵横,宁辨亲与友。昨闻大兵过,祸乱到鸡狗”㊴,揭露明末兵匪祸患对民众的荼毒。

甲申前后战乱对手无寸铁,饥寒流离的民众的生命更是惨烈践踏。崇祯十五年底至十六年六月清军第五次入关,所到之处以掳杀人民,凌夺财物人口,山东境内被祸尤甚。崇祯十五年十二月攻占诸城后,烧杀抢掠,遍及城乡,“是夜,大雨雪,遥望百里,火光不绝,各村焚屠殆遍”;“白骨成堆,城堞夷毁,路无行人。至城中,见一二老寡妪出入灰烬中”。乡间民人或惨遭杀戮,或远遁逃命,“城北麦熟,欲往获而市人皆空。至于腐烂委积,其存蓄不可问类如此。时县无官,市无人,野无农,村巷无驴马牛羊,城中仕宦屠毁尽矣”㊵。

清军过后,兵匪纵横。明末“三饷”,即辽饷、剿饷、练饷给民众造成重负。因此山西巡抚吴甡说:“民有三苦。一苦凶荒,无计糊口。一苦追呼,无力输租。一苦杀掠,无策保全。由此悉为盗。”㊶

“三苦”造成农民军此起彼伏,明朝多方派兵征剿。明军多无纪律,将帅纵兵抢掠,危害深重。张岱《石匮书后集》记载:“明季以来,师无纪律,所过镇集,纵兵抢掠,号曰‘打粮’,井里为墟。而有司供给军需,督逋赋甚急,敲扑煎熬,民不堪命。”㊷甚至还拿老百姓的头“献功,以愚主将,主将以愚监纪,监纪不知,遂奏其功。此弊踵行久矣”㊸。崇祯十六年马世奇召对崇祯皇帝历陈其弊:

盖献,人之所畏;闯,人之所附。非附闯也,苦兵也。……其实贼何能破各州县?各州县自甘心从贼耳。㊹

马世奇认为政府当务之急是“收拾人心”,严明兵纪,即“令士兵不得虐民、民不苦兵始”。崇祯十七年三月初六日,崇祯皇帝在上谕里承认“将懦兵骄,焚劫淫掠”㊺是危害当时社会的痼疾。

丁耀亢在诗文中真实记录了自己的见闻感受,生动形象地再现了明清鼎革之际,甲申前后战乱动荡中的世态人情,对我们认识那段特殊的历史时期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对填补明清之际史料的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泰州学院人文学院(225300)】

①⑤⑧⑬㊳㊴丁耀亢《丁耀亢全集》(上),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254、447、659、651、649、659页。

②赵景深、张增元《方志著录元明清曲家传略》,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94页。

③纪昀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546页。

④⑥⑳㉑宋琬《安雅堂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647、171、152、174页。

⑦⑩⑱⑲㉓㉕㉛㊱㊲㊵丁耀亢《丁耀亢全集》(下),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277、279、278、286、283、282-283、282-283、252、252、279页。

⑨㉒王崇简《青箱堂诗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03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71、74页。

⑪㉒王熙《王文靖公文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14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660、660页。

⑭⑮㊶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880、6880、6522页。

⑯⑰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561、6528页。

㉔刘祯,李振宏标点《刘祯年谱》,《史学月刊》,2001年第1期,第111页。

㉖㉗㉙㉚《清代农民战争史料选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12、6、4页。

㉘㊸㊹计六奇《明季北略》,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90、281、357页。

㉜㉞㉟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81、94、109页。

㉝张履祥《杨园先生全集》,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75页。

㊷张岱《石匮书后集》,《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32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55年版,第798页。

㊺彭孙贻《平寇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90页。

本文为泰州学院教授(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编号:TZXY2013JBJJ010)及江苏省201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编号:2014SJD77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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