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袁旭 张昌茂 赵凌云 罗善平(泰和县农业局)
◇文/汪淑芳(婺源县蚺城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站) 程坚(婺源县紫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执法为民 服务“三农”
◇文/袁旭 张昌茂 赵凌云 罗善平(泰和县农业局)
泰和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01年组建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380多起,立案查办案件990余起,涉案金额1900余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830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全县农业生产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先后获得“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江西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江西省农业综合执法文明窗口单位”等荣誉称号。
大队成立以来,从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入手,切实抓好自身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了农业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及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文书管理、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将各项制度和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抓好执法人员培训。近三年来,执法大队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25人次,同时坚持每周星期一上午集中组织学习,平时坚持自学,既学好政治理论和农业法律法规,又学好专业知识。
三是大力开展向英模人物学习,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过好人情关、金钱关,大队组建以来,所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一例行政复议和诉讼。
为依法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树好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大队成立以来,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规范执法场所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建立了相关业务功能室;配备了专用的执法车、执法记录仪、渔政执法快艇等办公办案设备。
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廉政制度。
规范罚没物资管理。建立健全了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并有专门的保管室,罚没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规范案件制作管理。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案件,同时建立了案件室和案件保管制度,对所办理的案件按年度进行装订分类保管,做到了历年案件有据可查。
大队组建以来,以宣传普及农业法律法规为主线,以加强执法监管为重点,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普法宣传,形式多样。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以及“送科技下乡”、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二是协助相关部门及联系其他执法单位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全县农资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农业法律法规培训;四是对查处的涉农重点案件制作专题片在县电视台进行播放,扩大影响。
加强监管,依法护农。一是强化了各种涉农证照审查和监管工作,严把市场入口关。近两年来共办理各种涉农证照92份,取缔无证或不合格经营户8户。同时,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户生产经营的农资类型、品种进行登记造册,进行可溯源管理;二是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把好市场监督关。近两年来,共检查农资市场220多个/次、抽查检测农资产品260个,同时制作打假维权、护农便民联系卡发送到农户,农民在购买农资时,只要发现假劣农资,一经举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了农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采取重点检查与一般巡查相结合、群众举报与市场抽检相结合的办法,查处农业违法案件,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文/汪淑芳(婺源县蚺城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站) 程坚(婺源县紫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