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蜂蜜,人们对它太熟悉不过了。因为蜂蜜的好处多多。内服可调理脾胃,提高免疫力;外用可治疗烫伤、冻伤以及滋润皮肤。但市面上的蜂蜜造假方式花样百出,消费者真假难辨。
人大代表呼吁获官方答复
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新规规定了蜂蜜的定义及蜜源,对理化指标及微生物等方面也有详细要求,但对假蜂蜜仍难以检出。
今年3月,1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建议,针对蜂蜜、蜂胶造假现状,一定要有切实有效的可区别真假的鉴别方法,确保打假及监管过程中有方法可用、有法律可依。4个月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终于正式回应。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上刊出《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187号建议的答复 》(下称《答复》)一文,称“蜂产品生产经营中的造假售假问题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针对依据食品安全标准无法直接判断假蜂蜜等问题,《答复》称食药监管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向卫生计生部门反映蜂蜜标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对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建议,积极推动蜂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修订和蜂蜜掺假补充检验方法的建立。
提出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认为,“这次答复也表明了其对蜂产品市场规范的重视,以及规范的决心”,但他同时也表示,期待能有更切实的标准出台。
国标尚待完善
由于我国具有强制功能的国家卫生安全蜂蜜标准至今尚未修订完成,致使基层打假缺乏强有力的执行依据,宋心仿认为,这是蜂蜜市场混乱、假冒伪劣成灾的主要原因。
因此,他在今年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各种蜂产品的质量标准,制定出台具有打假功能和辨别真伪方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据了解,蜂蜜行业现行的国家标准是在2011年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该标准由2005年发布的(GB18796-2005)发展而来,目前为我国唯一的《蜂蜜》强制性国家标准。
新国标发布之后,曾一度引发行业内的争议,焦点在于(GB 14963-2011)主要是偏向卫生方面的标准,而不是质量方面。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新规规定了蜂蜜的定义及蜜源,对理化指标及微生物等方面也有详细要求,但对假蜂蜜仍难以检出。
“假蜂蜜”破坏行业发展
2014年10月,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监军镇食药监管所在一村民家中,查处一起用白糖、葡萄糖粉、白矾熬制假冒蜂蜜,并添加不明添加物、花粉香精等进行销售的案件,现场查获熬制的假冒蜂蜜4000余斤。
实际上,蜂蜜掺假、造假行为,不仅在小户、散户中存在,网购蜂蜜更是“重灾区”。中国蜂产品协会在去年底公布的2014年网售蜂蜜抽检结果显示,在淘宝、天猫和京东商城销量较好的20款蜂蜜中,有13款产品掺假,掺杂物有大米糖浆、甜菜糖浆等非蜂蜜物质。这些经过“加工”的蜂蜜产品仍以“土蜂蜜”自称,令消费者真假难辨。
假蜂蜜中主要的有害物质就是明矾。经常吃含有明矾的产品,其中的铝离子能够在肝脏、大脑、肾脏、脾器官累积,降低抗氧化酶的活性,影响大脑导致记忆力减退,还有老年痴呆等疾病。
宋心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市场上蜂产品的造假售假行为极其严重,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危害着蜜蜂业的发展,破坏着蜂产品市场秩序,损害着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在2014年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经商国家食药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对宋心仿代表第2556号建议案的答复》中,卫计委称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4963-2011)《蜂蜜》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蜂蜜实际生产情况,及时将标准纳入2012年度修订计划。
质检手段将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目前,全国约有1100家蜂蜜生产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规模多为小企业。
去年,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对蜂蜜、蜂王浆及蜂产品制品中果糖和葡萄糖、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等30余项安全性指标和品质指标进行了抽检监测。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回复中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蜂产品的监管,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对涉嫌掺假的蜂蜜生产企业,利用飞行检查等手段认真查找线索,通过对原料蜂蜜的进货量与蜂蜜成品产出量进行对比等途径,多方面佐证企业是否存在加工假蜂蜜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震慑相关违法行为。对原料把关不严及涉嫌掺假的,立即立案调查,责令企业停产,发现企业故意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农牧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开展综合治理,对查处的制售假冒伪劣蜂产品典型案例,适时曝光,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并强化社会共治,畅通12331投诉举报热线等的作用,鼓励人民群众投诉举报蜂产品违法行为,对消费者有关蜂产品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