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进芝
大学生社会参与是指大学生围绕“认识与了解社会、服务与改造社会”,以个人或者组织的形式对社会各领域的主动行为介入。就其实质而言,大学生社会参与是大学生在与社会互动过程中开展的学习体验活动。这种学习不同于课本知识的学习,而是强调大学生在向他人和社会输出实际行动过程中开展的学习活动;这种通过社会参与学习到的内容比较广泛,既有知识的增长、视野的开阔、能力的锻炼、又有思想道德、政治素养、人格养成等方面的积极变化。这些方面的变化与成长恰恰是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教学难以突破的方面,因此总结梳理大学生社会参与的育人价值,可以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感召力和生命力提供思考。
一 社会参与是大学生形成正确认知的奠基石
一般认为,教育价值的传递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种是他教,即以课堂讲授为主体,主要传授理论知识的理论讲授模式;另一种是自教,即教育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走向社会,以体验观察式的自我教育为主的实践教育模式。目前这两种教育模式在高校中同时并存,但是因为受到中国传统学校教育的影响,理论讲授模式更加受到高校的青睐,但这丝毫不能否定参与式教育模式早已进入教育家的研究视野。传统教育实践中对“践仁”“体道”“知行合一”等的强调就是较好的证明,同时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对于实践地位的肯定也让我们认识到社会参与对于当代大学生形成正确认知的奠基作用。
具体说来,社会参与对于当代大学生形成正确认知的奠基作用主要表现为“两次飞跃”。一方面,社会参与有助于学生将课堂所学的相对抽象的、系统的、高深的专业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运用、体悟和反思进而验证其真伪、合理与否。通过生动鲜活的社会生活,学生将在课堂上接触到的静态的、抽象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动态、复杂的具体社会生活中,既可以验证自己所学理论知识的真伪、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社会生活的直接现实性特质也会促进大学生理论知识的运用和提升,帮助学生更好地整合先前的知识结构和理论框架,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这是大学生形成正确认知的第一次飞跃,实现了理论知识与社会生活的初步融合,并在社会现实中实现了具体到抽象的转化和感性认知到理性认知的升华。同时,学生会将社会现实中发现的问题带回课堂,对其进行自主探究和讨论,得出结论后再返回到社会现实中进行检验,这样一个认知——实践——再认知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实现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连接、学校教育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也契合辩证唯物观的知行统一观:感性认知到理性认知再由实践检验从而得以指导实践、升华认知的辩证过程。
另一方面,社会参与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完善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相比于理论知识的学习而言,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更强的实践品性,一切价值问题都是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一切价值问题都要在现实生活中获得解决,真实的社会环境永远是大学生价值观体系形成的最终基础;而且三观教育不仅是一个认知性的知识授受过程,还是一个完整的人的意义世界的架构过程。因此反复进行价值知识的灌输是难以在学生内心引起共鸣甚至认可的,只有通过身体力行的实践活动,学生参与其中,对真实的社会问题进行解读与分析,同时在实践的基础上反思并完善自己的价值观体系,他们才更容易辨别是非、更新观念、更容易成长为一个真正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关怀意识的公民,进而积极自觉地以自己的实际努力和行动去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乃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参与式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和学习,核心价值观不再是远离当代大学生高高在上的“悬浮物”,而是深植于学生内心,成为一种选择、一种追求乃至一种信仰,然后在恰当的时机实现由“信”到“行”的第二次飞跃,最终促进大学生群体公民价值观的形成与完善。
二 社会参与是大学生个体人格发展的助推器
人格是个人在长期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独特的、稳定的、基本的精神面貌、个性品质和行为方式的综合,是一个人品德素质与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健全的人格并非与生俱来,它的形成有赖于后天的教化和培育,“通过各种教育方式和途径使个体的智能、情感、意志、性格、品德、自我意识、人际交往能力均达到高层次的发展的教育,是促进健康人格形成的教育”[1]。
但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功利主义和社会工具主义等不良倾向造成了人格发展的异化,培养出一个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健全心灵、完善人格的塑造逐渐成为教育中的一大盲区。尽管我们也在反复强调人格养成,但方式大多是师者的生硬告知,甚至是居高临下的要求,缺乏让学生参与到现实社会生活和情感体验活动中的实践,结局只能是被动地相信与接受,还可能是原封不动地“吐出”。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教育运用强制手段执行某种道德不仅是徒劳的,也是不道德的,用不道德的手段去实现高尚的道德,只能引起更多的不道德”[2]。因此如何将实践、参与、体验等要素与塑造完善人格相融合,成为当下人格培育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大学生社会参与作为一种体验参与式的自我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统一的实践模式,对参与者人格的塑造和完善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一方面,青年学子主动积极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可以更好地感悟社会、参与社会、服务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在参与过程中,大学生能够将自身的活动与社会紧密地结合,通过身体力行的活动实现自我价值、获得为社会服务的满足感,同时在参与过程中能够得到他人的肯定和认可,有利于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实现统一起来。另一方面,社会参与既是大学生作为一股年轻力量参与推动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体现,同时也为大学生通过社会大讲堂夯实自身成长成才提供了平台,具体鲜活的社会问题能够激发潜能、增长才干。在这样一群年轻力量的影响感化下,越来越多的青年会加入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逐渐形成一股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正能量。这个传递正能量的过程恰是大学生群体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对形塑大学生价值观与品德素质养成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效果。这种教育效果是参与者身体力行所收获的知识积累与能力提升之外的对自身发展内在程度与外在空间的拓展延伸,这样的一种拓展恰恰是以往我们人格培育过程中所忽视和缺失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参与是大学生人格发展的助推器。endprint
三 社会参与是大学生公民能力养成的催化剂
公民能力这一概念最初由西方学者提出,意指公民追求有价值的个人与社会目标所必备的一切功能的组合。[3]公民能力涵盖的内容很多,不同的国家对公民能力的培育也有所侧重。结合中国实际,我们认为大学生应具备的公民能力包括:认知能力、知行统一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4]
公民认知能力包括自我认知和社会认知两个方面。自我认知顾名思义就是对自己的客观认识和评价;社会认知就是个体对社会的客观认识与评价。正确的自我认知是自我认同的基础和自我主体性的集中体现;社会认知是个体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良好的社会认知水平能够帮助大学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在个体性和社会性、个人兴趣和社会需求之间找到契合自我发展的平衡点,同时也是大学生群体社会认同的前提和基础,高度的社会认同是社会参与实现的心理基础。无论是自我认知还是社会认知,都是主体性与社会规定性的体现,也反映出个体融入社会的程度大小。
知与行相背离是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的现象,知行统一的能力亟需培养。大学生接受了较高层次的教育,在知识储备方面确实知晓的比较多,但是落实在行动中的却是少而又少,尤其在德性或者公民性方面知与行严重分离,道德实践能力或者说公民参与能力确实有待进一步提高。德行和公民性的习得和内化需要的是知识基础上的有效行动和实践,离开了行动和实践,道德和公民知识就会因缺乏生动的现实生活意义而日益萎缩,只有将公民知识和公民实践统一起来,才能形成自身的理性思考和判断能力,进而做出正确的公民行动。
社会参与能力是大学生公民能力的核心,内涵有三:合作能力、关注能力和影响能力。社会参与实践可以更好地锻炼大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这一点毋庸置疑;关注能力指的是及时注意和跟踪所关心的事态发展的一种能力,这种关注是思考和行动的前提,只有密切关注,才会产生思考,才会由思考转化为行动的原动力;而影响能力顾名思义就是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了事态发展进程的能力。这三种能力共同构成了参与能力的内核。能力的养成不是课堂教学的反复说教,“最好的学习是力行实践”,能力的获得需要在实践的反复锤炼中习得,社会生活的实践土壤永远是习得能力真正的沃土。
无论是公民认知、知行统一还是社会参与能力,其习得与内化都离不开体验参与社会生活,社会实践是促使个体知识转化为能力的催化剂。每个个体只有在走向他人和社会的过程中、在不断参与社会生活的进程中,方可促使独立正确的公民能力的养成,更好地认识自我、他人和社会、更好地承担公民责任服务社会,以此实现公民个体性和社会性的高度协调。
参考文献
[1]李薇薇.高校社会实践教育的功能探析[J].教育探索,2014(9).
[2]包卫.现代道德人格教育论[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3]金生鈜.质疑建国以来的道德教育规训[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1(8).
[4]贾菁菁.论大学生公民能力及其培养[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2011(6).endprint